第三章 光怪之八十年代(第3/10页)

他不说下去了。

我低声问,那便怎样?

他又吸烟。将那支烟吸得不能再短了,掐灭在烟灰缸里之后才说——那就又该造反有理了。但凡算是一个国家,总得给老百姓留下点儿指望吧!

他说完,就起身告辞。临出门,拍拍我肩又说——你这人足不出户,有些事我不想讲出来吓着你。如果你什么时候有充分的时间,愿意到广大的老百姓中间去走走、聊聊,我奉陪。你也许会感到,中国再照这样下去,并不像某些遗老遗少大发宏论认为的那样前途光明。

朋友来京的时间是1993年上半年。

朋友走后不久,党中央提出了“反腐败”的口号。新闻媒体陆陆续续地报告了一些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人和事,以及一桩桩重大的全国性的案件。中央电视台的“质量万里行”专题组,忽而大江之南,忽而长城之北,也搞得有声有色,雷鸣电闪。由朱镕基总理亲自挂帅主抓的金融界的整肃工作,使全国的老百姓都出了一身冷汗——怎么着?国库都快被挪空了呀?!

国库的钱那可是老百姓的钱。

中国人多,老百姓的汗水自然是不值几个钱的。中国之普遍的老百姓所挣的工资,差不多是这个地球上最低微的工资了。当然,这并不等于他们创造的价值也是这个地球上最低微的。如果说一个国营企业的经济效益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归了国家,毫无疑问地意味着它的一个普通劳动者创造价值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不,实际上是比百分之九十以上更多的部分——奉献给了国家。

这些钱关乎到他们将来的退休金、社会福利,也关乎到子孙后代面临的国家是否在经济方面可以信赖。

而这些钱,却被用了去炒股票,炒房地产,以国家的名义做种种投机生意。赔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继续提高物价就是了。赚了,塞入一部分人的腰包,成了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轻而易举而便捷的方式。

蒋家王朝时代的四大家族也是这么干的。他们基本上也是靠着诸如此类的一些勾当成为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的家族集团的。翻开历史看看,记载得明明白白又简简单单。

二、我看深圳大时代

我虽没有长住过深圳,却也接触了不少深圳人,感觉他们大都是有点“野心”的。

我将“野心”这个词加了引号,意在强调含有赞赏,不带贬斥的。

“野心”这个词,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权威解释,指对领土、权力或名利的巨大而非分的欲望。

但是,细细一想,不会有哪个人是为了占有一片领土而成为深圳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法早已宣告得清清楚楚,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平方米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即使你是亿万富翁,你也只能在二三十年,最长六七十年内,用金钱买下一小片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可肯定地说,怀着占有领土的“巨大而非分的欲望”成为深圳人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傻瓜。“炒土地”者们的本质动机和最终目的,并非企图占有它,而只不过企图在“炒”它的过程中赚取金钱。

为了权力成为深圳人的人,我想也不是太多。因为就权力舞台而言,深圳毕竟太小了。太小的深圳的权力舞台,怎能满足对它怀有“巨大而非分的欲望”之人的心理呢?除非是在别的权力大舞台上失意又落魄,才会转移向一个权力小舞台寻求安慰。何况,深圳从一开始便确定了向商业城市发展的蓝图。而商业城市的特征之一,便是政治权力保障并服务于商业的规律。在一个商业时代典型的商业城市,第一位的骄子是成功的经商者,第二位才是从政者。一个对于政治权力怀有“巨大而非分的欲望”之人,在深圳怕是找不到什么良好感觉的!

为了名到深圳去的人大概也是不多的。想来想去,除了歌星们,还会有谁呢?他或她,也不过是将深圳当成较理想的演习场或集训营。积累了经验,提高了素质,便会从深圳这块跳板纵身一跳,跳往北京的。

更多的人,之所以从全国各地奔赴深圳,主要是为了一个“利”字吧?

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个“利”字,我强调的,并非它的商业内涵的一面,而是社会学内涵的一面。

人既然生活在社会中,就是一个社会人,不可能不考虑自身利益。它包括保障一种相对体面的物质生活的收入,选择能发挥自己某项专长或才智的职业的充分自由,参与公平竞争的激情和冲动,以及便于实现自我价值的社会环境。

我想,更多的人,是被这样一个社会学内涵方面的“利”字驱动和吸引,才由别处的人毅然决然地变成深圳人的吧?

如果,这样的一个社会学内涵方面的“利”字,是可以不太确切地用“野心”这个词来谈论的话,那么具有这一种“野心”,对当代中国人而言,实在是值得欣喜的事呢。尤其是对于当代青年人而言,倘连这么一点儿起码的“野心”都没有,那实在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幸事。

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而言,如果它的大多数人尤其大多数青年人,皆能有以上那么一种“野心”,它将必是安定昌盛、高速发展的,前途也将是美好光明的。

在我看来,深圳是中国的第一座典型的“移民城”。也许,它还是全国青年人最多的城市和知识结构最高的城市吧?尤其后两点,和深圳的年轻、深圳的现代观念为主体的观念,可以说相得益彰。无论他们选择了深圳,还是深圳选择了他们。

20世纪80年代初,我的一位大学同学,是在宁夏颇有名气的一位作家,曾打算调往深圳。后来由于种种愿望以外的因素没有去成,什么时候谈起来遗憾得不行。

我的另一位大学同学,贵州人民出版社原编辑部副主任,也曾因打算调往深圳,来寻求我的帮助,后来也是由于种种愿望以外的因素没去成,却至今“贼心不死”。

而我自己,1988年底从北影调到童影后,住房窘况大大改观,才最终灭了由北京人变成深圳人的念头。否则,尽管我觉得与深圳缺少缘分,但也可以划归为“贼心不死”者。可见,曾想要去深圳成为深圳人的人,比已经去了深圳成为深圳人的人少不了许多吧?

我曾应邀到渤海油田讲过文学创作课,结识了那个地方的一批男女青年文学爱好者。某天我收到一封从深圳寄来的信,困惑地打开一看,是其中一位女孩写来的。告诉我她已经调往深圳了。而且,是因为陪她父亲到深圳旅游,一下子就被深圳吸引住了。用她的话说,是“我找到了某种感觉,某种缘分”。于是坐地就成了深圳人。去时是父女俩,回渤海是她父亲一个人。老父亲特理解她,支持她,自告奋勇承担了回原单位替她办理辞职手续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