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类第三大劫难

威廉.格尔登.莫尔提默MD的《印加人的“神圣植物”古柯的秘鲁史》一书是人类已知的最强有力的镇定剂。我现在明白了这一点;不过当时并不知道。在图书馆里呆了八个月后,我开始感觉有什么地方很不对头。

莫尔提默令我生疑:他这本书枯燥得折磨人,却又如此有条不紊,还伴随着错综复杂的前后参照,他怎么能写得这么轻松随意,意味盎然?这可说不过去。举个例子,让我们来看看第三页的第五段:

尽管别人可以指明道路,但是仗还是必须得大家自己打。对我们每一个人而言,这世界也许看起来就像我们为自己塑造的那样——作曲家维勒把这个思想表达得非常有诗意,他说:“世界只存在于我们的心灵和观念里”。这种塑造如果是由虚弱的双手来完成,或是受到混乱的大脑的影响,那它可能并不总是很对称。一种敏感的想象,如果音调调得很尖利,会在不和谐的环境中发出刺耳的声音,而如果这是一种已知的无能造成的,那将显得更加明显地刺耳。

《印加人的‘神圣植物’古柯的秘鲁史》,威廉.格尔登.莫尔提默MD

这家伙吃了什么药?我愿意冒险猜上一猜。随着我艰难地啃完这本书,有一点也随之越来越明显:莫尔提默对古柯和可卡因的热情并非建立在科学事实的基础上。慢着,它的确建立在科学事实的基础上,可是还加上了其他的东西。我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是在仔细查看书的卷首插图页,发现莫尔提默把这本书献给了马里亚尼葡萄酒的发明者安吉罗.马里亚尼的时候。为什么?莫尔提默是古柯葡萄酒迷?还是说他就是个替人捉刀的傀儡,是马里亚尼找来的二表弟三表哥,专门来鼓吹他的酒和酒里的成分的?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莫尔提默是个古柯的狂热爱好者——也许还是可卡因爱好者——而且,也许因为这一点,他才培养了那种强烈的渴望,酷爱描写那些让人头皮发麻的细节,这才写出了那种枯燥无味得折磨人的东西,折磨得石灰能从墙上吱吱往下掉,折磨得屹立了几千年的罗马式拱顶开始呻吟,不再硬撑着,干脆倒塌下来。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游离盐基可卡因的使用者对此会十分习惯:这是一种典型的伴随着过量服用可卡因而出现的特点——对细节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兴趣,无意义的重复,注重细枝末节。积习成癖的可卡因瘾君子所有的症状在莫尔提默的作品中都暴露无遗。那他是个可卡因瘾君子吗?还是说他不过是个维多利亚风格的作家?

莫尔提默并没有详细讲述弗洛伊德的故事。也许他对此了解不多。他应该有所了解,因为可卡因作为娱乐药剂出现,如果要找一个人来对此负责的话,那就是弗洛伊德。当然,回到1897年莫尔提默写作的时候,这个角度并没有那么吸引人,原因很简单:弗洛伊德当时还很不出名。还有一点,那就是这个故事实在是非常有趣——一定是这个特点让他不愿写下这个故事。

莫尔提默没有兴趣,我可是被吸引住了:弗洛伊德——一个医生,心理分析学的创始人,一个十九世纪的全面发展的不爱说话的小子——为什么要对二十世纪最嬉皮的麻醉剂的出现负责?我转而向欧内斯特.何赛1953年的那本厚重的自传求助。何赛羞答答地给这一章起名为“可卡因趣事”,他似乎认为这一切的开始要追溯到弗洛伊德早年在大学里做研究的经历。我对这一切毫不知情。我从来没有想到弗洛伊德上过大学。我的意思是,显然他上过大学——我只是从来没有多想弗洛伊德的受教育情况。想想看,我对弗洛伊德真的是一无所知。

我赶紧翻到前面两章,他早年的工作让凯斯.理查德夜晚在外度过的时光过得可真是快活消遥,我想了解这个家伙的生活。

弗洛伊德夫妇雅各布和阿玛利亚于1860年搬到了维也纳。大儿子西哥蒙在学校非常聪明,很有希望以后成就一番大事业。他是大儿子,最受父母宠爱,也是家里唯一一个拥有自己卧室的人。他很快就在卧室里把他压倒一切的热情所在——书——直堆到天花板。他对知识的渴求是如此之强烈,以至于他常常在自己房间里吃饭,好多留点时间来读书。

1873年他决定成为一名医生,于是来到维也纳大学,作为一名搞研究的学生在厄恩斯坦.布鲁克教授的实验室工作。他在那里爱上了医学研究。他开始涉及新的神经科学的研究,花上很长时间研究小龙虾和其他软体动物的神经细胞。他最终脱颖而出,只不过其成就有点让人拿不准:他成为第一个找到美洲鳗的生殖器的位置的科学家(如果有什么科学研究算得上比较要紧的话,这也算一项吧)。毫无疑问他是个才华横溢的学生,他的成名似乎只是时间的问题。也就是说,不同寻常的计划之外的事情发生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1882年四月的一个晚上,弗洛伊德回到家,正准备消失在自己的房间里去继续自己的研究,忽然听到餐厅里传来的说话声:他妹妹请了几个朋友来喝茶。其中有两个女孩他不认识,玛莎和米妮.伯内。弗洛伊德上楼梯的时候透过开着的门扫了一眼,看到了玛莎。玛莎正在削苹果,碰巧也在这一刻抬头看了一眼。她小他五岁,个子不高,长得娇小玲珑,人也聪明得要命,她吸引了他的目光。只需要一眼就够了。在家人的惊愕的目光中,他走进了餐厅,坐了下来,并进行了自我介绍。就单身汉弗洛伊德而言,一切都结束了。两个月后他们定了婚。

玛莎的家人并不同意这门亲事。弗洛伊德家既没有钱也没有名望,尽管他们自己也不是非常富裕,但是他们出自一个倍受尊重的家族。为了体面些——可能还希望玛莎能够找到更符合条件的人——玛莎被送到汉堡附近的万德比克那里和她母亲一起生活,直到弗洛伊德能养得起她的时候再让他们结婚。这样的举措给他施加了相当大的压力。他住的离她很远,既花不起那么多的时间,也没有那么多的钱,买那必不可少的火车票定期去看她。

他没有安全感,感觉很痛苦,甚至预见到她会撕毁婚约。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尽快挣到足够结婚的钱。但是怎么挣?弗洛伊德认为他最好的办法就是能够发现某种可以轰动医学界的东西,使他可以同时名利双收:美洲鳗的生殖器是一回事,和玛莎结婚则是另一回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在实验室呆的时间越来越长。

他的第一个真正的发现,就是一种用氯化金来维持神经组织的新方法,可这个发现没能给他带来什么经济收益——尽管两份新出的神经学杂志,《大脑》和《神经疾病和精神疾病杂志》都对此进行了热情洋溢的报道——而且很明显他永远也没办法靠这来赚钱。他接着就有了主意。他四月份给玛莎写信,告诉了她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