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与湘系集团之博弈

同、光年间,清王朝虽然确立了垂帘听政制度,镇压了太平天国革命,恢复了战前极端的君主专制制度,但无法改变在战争过程中失落到地方督抚手中的权力的现状,也无法改变整个权力构成上的外重内轻的局面和政权结构呈现出的分权状态。面对中央与地方关系中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在镇压了太平天国、渡过了统治危机之后,以慈禧太后为首的中央政府,就开始了力争改善其软弱无力的处境,力图最大限度地恢复中央权威,重新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关系,采取了一系列控制地方督抚势力膨胀的政策。

这些措施主要表现在:

(一)裁湘军恢复绿营

攻陷天京硝烟方散,高层满汉统治集团内部就开始了极为激烈的争夺兵权的斗争。这包括削弱勇营和恢复绿营两个方面的内容。湘军集团拥有巨大军政实权,几与清廷形成双峰对峙,因而出现相当紧张的局面;并且积累已久的其他内外矛盾,这时也一并爆发出来。作为湘军集团首领,又战功高、军权大、地盘广的曾国藩,自然就成为众矢之的。正如曾国藩的心腹亲信赵烈文所说:“同治改元至今,东南大局日有起色,泄沓之流以为已安己治,故态复萌,以私乱公,爱憎是非,风起泉涌。修往日之文法,以济其予夺之权。数月之间,朝政一变。于是天下识时俊杰之士,皆结故旧,弛竿牍,揣摹迎合以固权势而便兴作,外之风气亦一变……大难即稍夷矣,事功见不鲜矣,袖手之徒改而争先,忌惮之心亦为慢易,则疑谤渐生,事多掣肘,必然之势,初不因权重之故也。”[1]尤其是以满洲贵族为主体的清廷中央直接掌握的军队——八旗、绿营在太平天国的打击下,早已基本瓦解,唯一可依赖的僧格林沁军,质与量两个方面,又大大落后于湘军。力量对比上这种明显的劣势,使满洲贵族对湘军集团,特别是对曾国藩兄弟二人,不能不产生戒备的心理,视为潜在的对手。这样,曾国藩集团就面临着两种选择:要么赶快裁军,以打消清政府和各方面的顾忌与不安;要么起而反叛清中央政府,进而取而代之。曾国藩既然不愿反抗和冒险,就不能不赶快裁撤自己的军队,以打消清廷的疑忌心理。事实上,富有政治经验的曾国藩,在攻下天京19天后,即奏请裁撤最让清廷不放心的曾国荃军,紧接着又让乃弟告病乞休,带所部先撤之勇回籍。至同治五年(1866年),不仅曾国藩直辖军2万人裁撤几尽,且左宗棠湘军及湖南、湖北、江西、四川等省湘军也相继大量裁撤,50多万湘军,除李鸿章淮军已自成体系不计外,留存的不过10余万人,而且这10多万人又是驻防各地必不可少的人数。这样,清廷的戒备与疑忌心理,自然也就大为缓解。言官等对曾国藩湘军集团的多方责难,也就烟消云散,一了百了啦。

与此同时,清政府还为恢复绿营额兵进行了一番努力。自湘军攻陷安庆、对太平军稳操胜券以来,不断有人奏请恢复绿营额兵。同治元年(1862年)江西巡抚沈葆桢奏请整顿江西绿营,其后未能按计划实施。同治二年(1863年)又有人要求恢复浙江绿营,左宗棠以暂行裁汰绿营额兵复奏。同治三年(1864年)先是安徽巡抚唐训方转呈僧格林沁的咨文于两江总督曾国藩,要求恢复安徽绿营,接着湖北巡抚严树森又奏请补充江苏、浙江、安徽等省绿营额兵,清廷令各省督抚妥议具奏。两江总督曾国藩会同安徽巡抚上奏提出,“安徽原设绿营额兵散亡殆尽,应仿照浙江成案,溃卒不赀准收伍,间存零星孱弱之兵,即予一律裁撤,其营汛将缺出,并请暂缓叙补,统俟一二年后军事大定,或挑选勇丁,或招募乡民,次第简补,以实营伍而复旧制。”这一年,山东巡抚阎敬铭还曾奏请“饬多隆阿募北方将士,教之战阵,择其忠勇者,补授提、镇、参、游,俾绿营均成劲旅”,以矫“专用南勇”之弊,兼杜“轻视朝廷之渐”。[2]不料,多隆阿该年死于陕西周至,僧格林沁次年死于山东菏泽,这一切使清廷撇开湘淮将领而恢复绿营旧制的幻想化为泡影。与此同时,清政府还曾令直隶总督刘长佑挑选直隶绿营,组建六军,冀成劲旅。但由于兵、户两部的干预,改造很不彻底,致使腐败依旧,战斗力太差,在西捻军面前一触即溃,实验遭到失败。同治七年(1868年),捻军彻底失败,清廷下令裁撤淮军,但很快发现,撤勇之后别无劲旅可资调用,不仅京畿空虚,整个清王朝亦将失去军事支柱,只好收回成命,令湘淮军驻扎各地,维持统治秩序。迨至同治八年(1869年)曾国藩就任直隶总督重新练兵时,清廷只好同意奏请,挑选绿营精壮,完全按照湘军营制,由湘军将领进行训练,彻底割断同原绿营的一切联系。虽兵源来自绿营,但营制、风气全变,故而改名练军,再不是原来的绿营额兵。此后,虽仍保有一部分绿营,但总的来讲,清政府恢复绿营额兵旧制的努力遭到了失败。

(二)利用、抑制、打击、分化、瓦解地方实力派集团

清政府既然无法收回在战争过程中失落到地方督抚手中的权力,又不愿意使自己就这样处于软弱的地位,因而,就要利用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千方百计地抑制地方督抚,借以维护清王朝的统治。其主要措施就是利用与制造各种矛盾,运用驾驭之术,使地方督抚,特别是湘淮两大集团,相互制约,以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主要表现在:

1.袒沈压曾。沈葆桢本属曾国藩的幕僚,曾国藩曾经重用他征收厘金、办理营务,后又保奏他担任江西巡抚。同治三年(1864年)三月,正当曾国藩粮饷困难、日夜忧惧、围攻天京之役功亏一篑之时,沈葆桢未经协商,突然奏准将原解安庆粮台的江西厘金全部截留,留充本省之饷。曾国藩闻讯惊慌,上疏力争。清政府乘机偏袒沈葆桢,不仅将曾国藩经办的江西厘金全部划拨归沈葆桢使用,还指示户部对曾加以刁难,使曾背上广揽利权、贪得无厌的恶名。由此引发了曾、沈之间的一场内争,致使二人关系从此破裂,而清政府则坐收渔人之利。

2.抑曾扬左。清政府分化曾国藩集团的政策,除了佑沈压曾之外,还有一条,这就是抑曾扬左。左宗棠生性狂傲,自视甚高,长期以来,对曾国藩在这个集团中的领袖地位,心中很不服气,不时发起挑战。清廷正好利用这种矛盾,一方面对曾氏兄弟加以抑制。另一方面,又不断对左宗棠加以重用。在使曾国藩的亲信纷纷落职的同时,又将左宗棠及其亲信安置到曾氏亲信原来的位置上,从而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