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2/7页)

本书原来基本以产品设计史为框架,因此最初叫作《世界工业设计史》,但是因为产品设计的发展和现代建筑的发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早期的工业产品是现代建筑家设计的,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原名Charles-Édouard Jeanneret-Gris, 1887—1965)、密斯·凡·德·洛(Ludwig Mies van der Rohe, 1886—1969)都设计过家具和其他产品,所以后来在改为《世界现代设计史》的时候稍微补充了一点现代建筑设计的背景,也略微补充了一点平面设计的内容。2012年11月,《世界现代建筑史》第二版已经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了,那本书140万字,比较详尽,因此在目前这本《世界现代设计史》中就没有必要兼顾太多建筑发展的背景;而《世界平面设计史》也已出版多年,目前亦在着手改写第二版,因此平面设计的内容也无须在产品设计史中占太多的位置,所以,对这些内容均做了大幅度的删减。这本新版的《世界现代设计史》,基本是以工业产品设计为主导的。

每个作者都有自己对设计发展的看法,在我撰写《世界现代设计史》第一版的时候,受到当时普遍历史观的影响,基本上采用了线性历史演进观,在阐述上采用了阶段性的递进方式,强调设计进程中革命化的发展,提出设计中后浪推前浪式地走过了150多年的历程。从结构来看,这种通史式的阐述,具有条理清晰的特点,读者容易掌握,因而,这个理论发展的框架,我在这一版中仍基本保留了。但是,必须在这里特别提出来的就是:设计史的发展和我们教育中的普遍历史观其实有差异,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线性发展模式,也并非总是后浪推前浪的进步,多元化、挫折性总是存在的,那么,在修改的时候,就需要一方面保存原来的阐述构造,另一方面要做一些符合具体发展情况的调整。

在撰写和研究现代设计史的过程中,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对讨论涵盖范围的掌控。现代产品设计出现于19世纪50年代前后,而现代建筑的出现也在这个时期,共同的背景是城市化在西方国家的形成和蔓延。欧美的工业化导致了城市化,中产阶级成为社会上最重要的消费群体,因此,现代建筑、现代城市规划、现代产品设计、现代平面设计(特别是广告、包装、书籍设计)才能够发展到现在的水平。早期的建筑师中很多人也设计工业产品,例如沃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 Adolph Georg Gropius, 1883—1969)设计了德绍包豪斯的门把手,勒·柯布西耶设计了一系列椅子,美国设计师雷蒙德·罗维(Raymond Loewy, 1893—1986)的设计,则从住宅、火车、协和式飞机内舱和用具、汽水瓶开始,到标志、广告、插图、服装,无所不包。因而,要严格地把建筑史和设计史分割开来并不容易。现代建筑和现代产品、现代平面之间有许多重叠的部分,也有许多出于同一批人、同一个运动的情况。因此,一本现代设计史很难不谈及建筑的运动和流派,但是,建筑和产品又有巨大的差异。即便同在现代设计范畴内,产品和平面设计的设计内容、设计手法也大相径庭。我写的《世界现代设计史》的几个初期版本(包括1996年、2000年两个版本在内)中,对于把握建筑阐述、产品阐述、平面设计阐述之间 的平衡关系,并不是十分理想。比如在讨论后现代主义的时候,建筑所占的比例过大,而产品设计仅仅点到而已,平面设计则几乎没有讨论。在西方国家,部分作者把产品单独抽出来讨论,重点虽然突出了,但由于脱离了城市化和现代建筑的背景,因而设计史就成了一批设计师个人奋斗的记录,一批新产品的介绍,失去了纵横交叉的文明史作为框架,史论的结构就非常松散,对于设计运动的出现和发展也就缺乏解释的力量,成为简单的“英雄创世”似的记述。潘尼·斯巴克(Penny Sparke, 1948— )的著作《1900年到现在的设计与文化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Design and Culture in the 20th Century )正是希望打破这种局限。在西方出版的各种现代建筑史论著中,我们可以更多地看到这种努力,大部分作家在讨论建筑发展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并介绍产品的发展过程。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但是如何剪裁、如何平衡,如何掌控相互间的关系,对史论工作者的学术技巧而言,仍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也是我在这一版写作中的一个关注焦点。

现代设计史论的范围很广泛,主要包括了现代建筑史论、工业产品设计史论、平面设计史论、时装设计史论、广告设计史论等等。而在每一个范畴中,又有派生的分支,比如在建筑理论中,又有室内设计、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城市规划等的理论分科,体系庞大。设计理论界也基本是按照这些门类分别进行研究的,史论的阐述也基本是分门别类而进行的。

在多年设计史论的研究和教学过程中,我比较特别地关注各门类设计活动之间的交叉关系,以及设计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横向关系。设计运动的迭起、设计探索的推进,其实与整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演进分不开,横向研究设计史论,往往能够达到纵向研究、分科研究所无法达到的认识高度。何况,许多设计活动本身就是互相交叉发展的,包豪斯既是建筑的,又是产品设计和平面设计的探索中心,它还包含实验摄影、电影的探索在内,如果硬性把包豪斯分解为建筑现代主义教育、工业产品设计教育、平面设计教育几个范畴,离开历史背景和运动背景来讨论,恐怕难以反映它的真实面貌。

对于现代设计的历史研究,经历过几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早期的设计史论家基本参照现代建筑史家的方法,把现代建筑和人类历史进步中的现代化(modernity)等同起来看待。在他们看来,现代建筑是一场社会革命运动,更多地强调了类似社会进化史的线性发展观:建筑的发展是进步的过程,后来的建筑比以前的建筑更好,建筑运动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建筑运动也是一场摧枯拉朽的革命,在现代建筑面前,历史建筑毫无意义,不破不立……

这派线性历史观的设计理论家中,较早明确提出历史阶段性发展、设计的进步历史观的是尼古拉斯·佩夫斯奈(Nikolaus Pevsner, 1902—1983)。他的重要著作是《现代建筑的先驱》(Pioneers of the Modern Movement , Faber&Faber, 1936,目前国内已有中文译本,在美国普遍看到的是1990年出版的新修订版),这本书把现代设计史的论述开端设定在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 1834—1896)和英国的“工艺美术”(Arts and Crafts movement, 1860—1910) 运动,具体时间是19世纪60年代。之后历经了“新艺术”(Art Nouveau, 1890—1910)、现代主义的演进。他的这种时间划分方式,特别是更替形式的论述,对后来的建筑史、设计史的论述有很大的影响,后面多位理论家都采用了这种理论阐述的模式。记得我较早读到的一本设计史是日本设计家胜见胜(日文假名读音:かつみ まさる ,Katsumi Masaru, 1909—1983)著的《设计运动一百年》,而稍微晚一点读的西格佛列德·吉迪翁(Sigried Giedion, 1888—1968)的《空间、时间和建筑》(Space Time and Architecture: The Growth of a New Tradition ),也是遵循这个线性模式的。胜见胜和吉迪翁都在书中提到了佩夫斯奈的观点。因此,如果说佩夫斯奈最早奠定了建筑史、设计史中的线性发展模式,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