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祖烈烈十一(第3/3页)

里胥、邻长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不假。但只要人类还存在,任何时代的劳动恐怕都需要有人在一旁组织监督,即便今天也不例外。郭老有什么理由一见有人监督,就把它同奴隶集中营联系起来呢?事实上,如果是一群带锁链被强迫劳动得奴隶,光靠这两个老头子还根本监督不了他们呢!这两个人只是宗族长者罢了,指挥一帮宗族农夫在田野上劳动。而“妇人同巷相从夜织,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明明是说她们勤快,聚在一起集体纺织节省蜡烛,相当于节省了工作日。郭老竟也能从中计算出奴隶制的“十八小时”工作日来。如此丰富的想象能力,除了诗人郭老以外,恐们很难找出第二人。

到底这些“民”或“众”是什么身份呢?原古文中说得已经很明白,这些民二十岁时国家发给他们田地,六十岁时候收回——这怎么会是奴隶呢?奴隶怎么会授田呢。

倘若商朝不是奴隶社全,它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社会呢?我认为,它是初级的分封社会。说到这,不免有人惊诧,甚至愤慨。是啊,这不太适合我们已经养成的思维习惯。但是,我们只能这样来理解那些在农田里合族劳动的农夫大家族们。孟子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就是说,夏朝每人发五十亩地,商朝七十亩,周朝一百亩。这就是所谓“井田制”,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是一种原始公有制。国家组织土地上地农户合族劳动,类似后代的国营农场。“农场”十分之一的面积作为公田,农户们要照顾耕作公田,把公田的收成上交国家,私田的收成留给自己族内分配。国家还要派田官到这“国营农场”来监督工作,就是郭沫若所说的“里胥”。

这种原始公有制的土地分配方式,直到东周春秋时期,才开始瓦解,原因是国营农场大家干活不卖力,于是慢慢出现私营,也就是土地私有,私人拥有土地的地主也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