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韩灭赵四(第2/2页)

柏杨先生曾经翻译《资治通鉴》,虽然多数肤浅无足可观,但唯有一句妙语,他说:“赵王迁,这位败家的昏君,真可谓是婊子养的。”

关于李牧的死法,还有其它一些版本,其中“韩仓”版的如下:

赵王迁宠信一个很八卦的人,叫做韩仓。韩仓用谗言诬陷李牧,并且得到赵王迁诛杀李牧的“圣旨”。然后他跑到朝廷的传达室宣布“李牧,你知罪吗?有一次你战胜回朝,大王赐酒招待。你向大王敬酒的时候手里却握着一把匕首!”

李牧一下子懵了:“我冤枉啊!我右胳膊有病伸不直,身子虽然高大,胳膊着实却短。跪坐的时候胳膊够不着地面,唯恐应对大王显得不够恭敬。所以让工人做了一块木头接在手上。如果大王不信,可以让他来看。哪里是匕首啊?!”于是伸出袖子中的木手。

“你不用解释了。大王已经以‘持匕首罪’论定你死,不赦。”

李牧心中的万丈豪情,一下子全漏在了沙里,他拔出宝剑,遥望着朝堂上的圣君拜了两拜,刚要自裁,突然想起什么来似的,说:“作人臣的不能在宫中自杀。”(大约是怕君王看了不忍,或者打扫起来麻烦吧)

于是李牧疾趋而出,出了宫门,右手举起宝剑准备自刎。但是他胳膊短啊,右胳膊弯曲着,仍然够不着脖子(唉,李牧长得很像袋鼠啊),便把宝剑的尖衔在口里,对着柱子猛冲上去,噗哧一生自刺而死。忠臣的鲜血,染红了这个国家的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