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运动(第3/3页)

英雄典型

而在同志会的宣传中也逐渐开始出现了血腥味。同志会的赴京代表刘声元从北京写公开信给股东们,明确希望大家学习同志会的“烈士”郭树青不惜以死相争,而不能学习湖北张伯勋(就是向杨度发出追杀令的那位)半途而废。

这郭树青就是川路公司及保路同志会精心制造出来的一个英雄典型。同志会的机关报《四川保路同志会报告》,曾先后给出了有关他死亡的三种不同版本。

版本一:

【死亡时间】1911年6月23日(农历五月二十八)

【死亡原因】投井

【死亡地点】成都东御河街庄公馆

【得病原因】“闻盛宣怀卖路事,愤极大病。”

【死亡过程】“二十八夜,出大厅且哭且呼曰:‘吾辈今处亡国时代,幸我蜀同志诸君具热诚,力争破约保路,但恐龙头蛇尾,吾当先死以坚诸君之志。’当郭君大声疾呼时,厅前人咸以为病愤语,未之怪也。后二日郭君竟不见,六月初一日晨,寓中厨役突见井中一人浮水面。”

【遗书】未提到。

版本二修正之处:

【得病原因】“五月某日,应法官养成所考试,步至省,遂病,常住寓未出。”

【死亡过程】“前月二十三日,友有举盛宣怀卖国事详细以告者,烈士闻之,连以手捶胸,顿足大号,语不成声。由是病越剧,对人、独居皆涕泣,常愤恨曰:‘卖国奴,竟无杀尔者乎?予病甚,可奈何!’对同居语及同志会,则欢呼;及盛则大詈;恐同志会不能贯彻,则大忧。二十八夜乃有厅前大呼事。”(之后同版本一)

【遗书】“初一晨,厨役发现其遗同志会书,录如下:‘同志会诸君鉴:破约保路,关系全国存亡,所虑者死志不决,虎头蛇尾,吾国危矣!青请先死,以为坚诸君之志。树青临命留呈。’”

版本三继续修订:

【死亡时间】1911年6月24日(农历五月二十九)

【得病原因】到成都后参加了保路同志会第一次大会。“归而瞑目卧,似有所失者。同人疑其病,劝之药,曰:‘我何病,病在天下人心耳!’”三天后,还在与友畅谈同志会大计,再“越三日而狂,时嘻嘻有喜容,若甚自得者;俄而号啕之声大作。烈士窃知人之议其狂,哗辩曰:‘我不狂,狂者天下人也!’后二日不出一语,食锐减。”

【死亡过程】“五月二十九日夜,烈士翔中庭约半时,同人尤谓其强步如平日,不之异也。既之溲所,久不至,遍觅之,得之井中,已僵,不可救疗。”

【遗书】“六月初四日,其家人检烈士衣物,得绝命前手书,一云……(之后与版本二相同)”

在洋洋数千万字的四川保路运动史料中,这是极少数具体而微的“先进人物”事迹报道,吊诡的是,三个不同的版本却充满了矛盾:郭树青究竟是病故,自尽,还是因病恍惚而不慎落井?如果是自尽,究竟是因贫病交加而寻短见,还是为唤醒民众而自我牺牲?其病因究竟是“闻盛宣怀卖路事,愤极大病”,还是“应法官养成所考试,步至省,遂病”?这都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疑惑和悬念。

可以作为佐证的是,郭树青所参加的法官养成所考试,在新任司法厅厅长(提法司)周善培的严格要求下,淘汰率超高,导致80%的考生被淘汰而深受刺激,其中完全可能包括郭某。法官养成所是根据中央政府指示而进行的改革大政之一,在法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前任提法司江毓岷开始主办,由全川142个州县各保送学生8人,共1100人。开课后,谘议局发现,“各州县报送学生有差役讼棍、地痞、烟馆堂倌,品类甚杂,法司不予甄别,全部收录,毕业后派充地方法官必为地方之害”,要求政府“严行甄别”。但江毓岷退休在即,根本就不想管。直到7月份周善培接任,在谘议局再三督促下,他就给这1100多人安排了一场考试,结果大吃一惊:交白卷一字未写的有500多人,只写了两三行字的有400多人,勉强留下了240人,其他的全部淘汰。据周善培回忆录,这些被淘汰的人几乎都进了各州县的保路同志会,这也在日后造成他这个保路运动的同情者及幕后主导者却被保路派们当做了“人民的敌人”,甚至名列赵尔丰之前。

郭树青死在客栈之中,显然他并未被录取为法官学员,则他完全可能是交白卷者之一。果真如此,他那份政治觉悟奇高而且毫无旁证的“遗书”,又是出自谁人的手笔?他果真是为保路运动而愤激成疾乃至自尽捐躯,还是受刺激于被法官养成所淘汰且贫病交加?

在那些充满了激情和慷慨的数千万字的保路运动史料中,这样的问号可以从头勾到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