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赵与洪应之疏离关系(第4/9页)

[36]《李钦使随员名单》,《申报》1907年6月28日,第10页。

[37]秦国经主编《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八),第1页。

[38]秦国经主编《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八),第1页;《札委会办》,《大公报》1907年11月28日,第4页;《纪印花税局开办》,《大公报》1908年4月3日,第4页;《直隶局所学堂职员一览表》,《大公报》1909年1月10日,第2张第4页;《直隶局所学堂职员一览表》,《大公报》1909年1月14日,第2张第4页;《札委差事》,《大公报》1909年2月17日,第4页。

[39]《直隶总督杨士骧奏为试用道洪述祖期满甄别事》(宣统元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朱批奏折,档号04-01-12-0675-080。

[40]《护直督之人材》,《中国报》1909年12月18日,第3页。

[41]《外务部收邮传部咨(井陉煤矿运费减价事请饬该总办洪述祖持平商议)》(宣统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矿务档》,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60年影印本,第670—673页。

[42]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第601页。

[43]《直隶总督陈夔龙奏为考查候补道洪述祖等声名平常各员事》(宣统二年十一月初二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录副奏折,档号03-7447-009。

[44]《直隶四大矿交涉记》,马鸿谟编《民呼、民吁、民立报选辑(1909年5月—1910年12月)》,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第580页。

[45]傅增湘:《记洪述祖遗事》,《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115页。

[46]傅增湘:《记洪述祖遗事》,《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114—115页。

[47]朱德裳:《三十年闻见录》,岳麓书社,1985,第43页。

[48]《保管洪述祖天津房屋》,《新闻报》1917年6月15日,第3张第1页。

[49]王益和:《严修与袁世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存稿选编》(一),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第405页。

[50]《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3月29日,第6页。

[51]《国务总理内务总长赵秉钧拟将内务部秘书洪述祖等均进叙四等请鉴核施行文》(1912年12月14日),《政府公报》第275号,1913年2月10日,第168页。

[52]《刺宋案之近闻·再志洪述祖之略历》,《亚细亚日报》1913年4月2日,第2页。

[53]《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54]《应桂馨历史考证》,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59页。

[55]张之洞:《调蔡锡勇等赴鄂差委片》(光绪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一),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第752页。

[56]《保荐人才摺》(光绪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二),第1120页。

[57]《皖垣官报》,《申报》1893年7月3日,第9页;《安徽官报》,《申报》1894年4月10日,第9页。

[58]《应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时经历上大总统呈文底稿二》(1912年),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06。

[59]《应桂馨之历史》,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58页。

[60]《枝节何多》,《申报》1898年12月9日,第9页;《伶人控案》,《申报》1900年6月2日,第3页;《英美租界公堂琐案》,《申报》1900年7月28日,第9页;《法租界公堂琐案》,《申报》1900年8月1日,第9页;《戏园控案》,《申报》1900年8月13日,第3页;《英美租界公堂琐案》,《申报》1900年8月14日,第9页;《英美租界公堂琐案》,《申报》1900年8月25日,第3页;《诲淫判罚》,《申报》1900年10月4日,第3页;《英美租界公堂会讯案》,《申报》1900年12月22日,第3页;《会讯诬控拆梢案》,《申报》1905年11月11日,第17页;《不准交保》,《申报》1905年11月14日,第9页;《英美公廨早堂案》,《申报》1906年4月5日,第18页;《搜查私藏军火》,《申报》1906年6月15日,第17页;《宁波府教育会呈道府禀(为崇义学堂事)》,《申报》1908年9月17日,第11页;《应桂馨又被控告》,《申报》1910年4月23日,第19页。

[61]《不准交保》,《申报》1905年11月14日,第9页;《通匪案将次定拟》,《申报》1906年7月14日,第18页。

[62]《袁干卿与应桂馨之朋比》,《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4月18日,第2页。

[63]《苏绅上苏抚禀》,《申报》1906年12月1日,第9页。

[64]《苏绅上苏抚禀》,《申报》1906年12月1日,第9页。

[65]《苏绅上陈中丞公函(为应桂馨事)》,《申报》1906年12月6日,第4页。

[66]江苏一份子:《来函》,《申报》1906年12月11日,第9页。

[67]《饬提应桂馨案卷》(苏州),《申报》1906年12月7日,第4页。

[68]《四志查办应桂馨》(苏州),《申报》1906年12月8日,第4页。

[69]《江督电饬严缉应桂馨》(苏州),《申报》1906年12月20日,第4页。

[70]《照会协缉巨匪》(汉口),《申报》1907年7月1日,第12页。

[71]《鄞县学界之恶现象》(浙江),《申报》1908年8月11日,第11页;《宁波府教育会呈道府禀(为崇义学堂事)》,《申报》1908年9月17日,第26—27页。

[72]《宣统政纪》卷二十九,宣统二年春正月戊申,中华书局,1987,第525页;《上谕》,《申报》1910年2月14日,第3页。

[73]《应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时经历上大总统呈文底稿二》(1912年),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06。

[74]《应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时经历上大总统呈文底稿一》(1912年),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22。

[75]《应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时经历上大总统呈文底稿一》(1912年),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22。

[76]《应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时经历上大总统呈文底稿二》(1912年),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06。

[77]《应夔丞请拨款辅助巡查署上黎副总统呈文》(1913年1月10日),北京市档案馆,国民共进会全宗,档号J222-001-00022。

[78]关于于右任与应氏父子的关系,程沧波后来根据于右任所述记道:“于先生告我:某次他吃巡捕房官司,押在巡捕房看守所,与他同房的人,便是应桂馨的父亲。在牢房相处数月,这位老应先生,对于先生十分敬慕,出狱后变成朋友,于先生清末民初在沪所住大铁滨房子,便是老应先生借租的。于先生有时穷困,付不出房租,老应先生从不催收房租,大概所欠房租是可观的数字。老应先生因重视于先生,便把儿子桂馨引见于先生,请于先生照应,后来应桂馨先到沪军都督府,后由沪军都督府到南京临时总统府充卫队长,都是于先生的渊源。宋案发生后,真相渐明,于先生的悲哀怅憾是创巨痛深。”见程沧波《续论“宋教仁与民初国会”》,林建刚编《程沧波文存》,华龄出版社,2011,第1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