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2/5页)

李明强在新兵训练阶段,也确实让朱志发风光了许多,身价增长了许多,后来提干,可以说他在新兵连取得的成绩是个硬条件。

新兵训练的课目,李明强都学过,他体校的校长是军人出身,教练员李锐是复员军人,他们做公社的“仪仗队”还专门从当地部队请了个军官教他们走“齐步”、“正步”、“跑步”和“立定”。李明强是“仪仗队”队长,口令都是他喊。在体校、高中,李明强是班长,出操、上体育课,老师都让他指挥。现在,新兵训这些,班长朱志发一点,李明强就通了,让他喊口令,比他们八个班长不差。这可乐坏了朱志发,干脆让李明强训兵,他在旁边背着手看,看谁做得不好,再上前纠正。兵训兵有比劲,劲头足,他朱志发不累自然也不着急上火,纠正动作既和蔼又耐心。所以,每训一项内容,一班掌握得最快,最好。每一次会操,朱志发都精神抖擞,口令洪亮清晰,全班呱呱叫,整齐化一;其他八个班,班长沙哑着喉咙一喊,就比一班逊色一半儿。整个新兵连下来,军事训练这一项,第一名就没有离开过一班。

一班的军事训练呱呱叫在全团闻名,朱志发也成了团里的知名人物。朱志发骄傲地说:“不是吹,咱不但军事训练第一,其他各项工作他们八个班也“稍息”,只是连队要搞平衡,不给咱评第一罢了。”

朱志发说得一点不假,一班是鸭子上架呱呱叫,各项工作都名列前茅,连长、指导员都说,看到一班就来精神。这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好百好,而是一班确确实实做到了那个份儿上,单从李明强提出的“出门看队列,进门看内务,坐下听歌声,吃饭读稿子”就能看出一班的精神风貌。一班九个高中生轮流坐桩,一天三顿饭,都有一班战士的“饭堂读稿”,就连那“鸡巴长”赵革命也频繁登场,当然稿子都是李明强代写的。

李明强除了帮别人写“饭堂读稿”,还帮别人写信、写情书,都说“老兵事多,新兵信多”,但是由于李明强对外封锁了消息,他的信很少。训练之余,战友们都忙着写信,他总是捧着《汉语词典》看,因为他萌动当兵的第一个愿望就是要经过艰苦的磨炼跻身于作家之林。新兵训练三十天,李明强将《汉语词典》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那时,正兴每周一歌,李明强想,人家每周唱一首歌,我何不每天背一首诗、一段好文章什么的。他坚持背,坚持写,坚持练他的笔头子。他除了工作,就是看书、写东西。他把训练和工作当成锻炼身体了,所以在连队统计个人爱好时,他郑重其事地填了个“无”字。

李明强常常在别人玩耍、写信的时候,一个人在营区里遛达,一边踢着石子,一边想心事。

这天晚上,天黑沉沉的,西北风在杨槐树梢上嘶叫,刮起的风沙打脸。李明强虽然已习惯了这些,但他还是遛到了篮球场,这是新兵营区里唯一的一块大水泥地,没有沙子打脸。李明强盯着黑暗中的篮球架久久不愿离开,自从高中毕业,他再也没有摸过篮球。前几天连里搞篮球比赛,三个排拼得你死我活,李明强看二、三班河北籍的战士争着上场,而且一排一直占上风,李明强就没有动。当时,他心里很痒痒,总觉得一排打得很累,老想上场以露锋芒,但是,最终还是忍住了,他想起了那“个人爱好”一栏里他填的“无”字,他要为他的学习写作争取每一分钟时间。赵革命看到为一排夺得冠军的河北籍战士个个趾高气扬的样子,不服气地说:“李明强比他们打得好多了。”李明强用脚踢了踢赵革命,赵革命吐了吐舌头,不说话了。因为,李明强告诉过一班所有老乡,不要说他上过戏校和体校,他不想为部队的业余活动所累。

李明强看四周无人,扬起手做了几个投篮动作,又跑了个三大步扣篮。不知是多日没摸篮球生疏了,还是天黑的缘故,李明强撞到了篮球架子的一根支柱上。他抱着篮球架,就像抱着他心爱的伙伴,久久不愿放手。他太爱篮球了,是打篮球他才出人头地的。进体校之前,他连篮球都没有摸过,他们村太穷,小学里没有篮球场。在一群会打篮球的孩子中,练过工夫身体灵活的李明强就像一只猴子,被体校的孩子捉弄来捉弄去。他咬咬牙,忍了,他认为体校是他唯一可待的地方,只要自己有实力,不怕他们不服气。教练教时,他支着耳朵听,瞪着眼睛看,一板一眼地练;李锐经常让他做示范,说他每一个动作都学得很到位。课间,他像学生求教老师那样向老队员讨教,被讨教的孩子感到了被别人尊重的自豪,都富有表现欲,也像教练教他们那样教他,而且教的都是他们自己的看家本事,孩子们自称是自己的绝招。晚上,别人去看戏看电影逛大街遛马路去了,他一个人抱着篮球在黑地里练运球、投篮。他练得很卖力,就像在戏校练功那么卖力一样,他又屙血了,但是,他还是咬着牙坚持。工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走向了男队霸主的地位,教师表扬他,队员们仰视他,观众们为他喝彩,没有人骂他是“右派的狗崽子”,对他的只是讨好与尊重。他深刻地体会到李锐对他说的话的内涵:“只要你强,你就是王,就没有人敢欺负你。”他把这句话深深地刻在幼小的心灵深处。

李明强轻轻地拍两下篮球架,摸了摸撞得有点刺痛的头,嘴角泛起了那种带有讽刺意味的微笑,在心里说:“老朋友,别生气了,等我李明强干出一番事业来,再光顾你。”

李明强依依不舍地离开篮球架。突然,他感到右脚踢到了一样东西,在黑暗中发着幽蓝的光,他弯下腰定睛一看,心就突突地狂跳起来,一只手表,一只夜光表,一只上海牌的夜光表。

李明强紧紧地把手表攥在手心,向四周望了望,天黑得不见几米,除了西北风在杨槐树梢上嘶叫外,没有一丁点儿杂声。李明强的心跳得更欢了,交不交公,在他的脑海里做着激烈斗争。他清楚地记得,上体校时,有天晚上到三舅那里吃饭,三舅带他去看电影,一人搬一个小凳,他发现凳子边有一串钥匙,就悄悄地攥在手中。那串钥匙上挂着一把精致的剪指甲刀和一把明晃晃的小剪子,那指甲刀上带一把小刀和一个掏耳勺,他非常喜欢也从来没有见过这好东西,但是回到学校还是毫不犹豫地交给了任课老师,他要在老师的心目中留下李明强不仅球打得好,学习、品德等各方面都好的印象。可是,当李明强再次到三舅那里时,才知道他捡的就是三舅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