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指文图书的罗应中先生策划了一套“士兵”系列,由我翻译的《雪白血红》有幸被列为其中的第一部。

“士兵”系列不仅包括第二次世界大战,还将涉及现代战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都是来自最底层士兵的遭遇、经历、见闻,他们的生与死,他们的喜与哀。我认为这是审视战争的一个很好的契入点,它让我们离真实的战争靠得更近,血腥和杀戮不再是随着高级指挥官在态势图上轻轻一划而形成的某个抽象概念。一个个士兵,作为战争的参与者和距离最近的目击者,他们的记述也许会缺乏整体的大局观,但却能带给我们更加真实、更加震撼、更加贴近的感受。

二战中的德军士兵,这一视角的书籍在国内出版的并不太多。德军,作为二战中的侵略者,相关书籍的定位颇有些尴尬,国内出版时,一般会特地注明:“……由于作者的观点……,希望读者在阅读时加以鉴别和批判。”

以我们今天的视角,很容易将战争的责任推到普通德国人身上,甚至出现了“有罪的一代”的说法,这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一如45年后被分割的德国。吉多•克诺普的《党卫军档案》一书中曾提到过这样一件事,1994年,居住在阿根廷的纳粹罪犯埃利希•普利布克对采访他的美国电视台工作人员说:“……那时候军令如山,您理解吗,年轻人?”

当然,作为罪行累累的党卫队成员,普利布克的说法仅仅是为自己开脱的辩词。但从另一个侧面来看,他说出了一个事实:战争中的士兵是没有选择的。在“为国报效”的召唤下,你投入了战争,你杀死了许多敌人,最终却发现自己成了战争罪犯的帮凶,成了必须一辈子低头认罪、忏悔的“有罪的一代”,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加悲剧的呢?对普通士兵来说,“正义”与“邪恶”的区分仅仅是因为你生在哪里——如果你是个美国人,枪口下的亡魂会让你成为英雄;可你若是个德国人,那就只能成为邪恶的杀手。站错队是个不幸,更为不幸的是,站哪条队由不得你选择。

王外马甲在他的书中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是否为信仰而战,这是烈士与炮灰的区别。我深以为然。但由此带来的问题有两点,一是信仰的正确与否,我们无法从今天的角度去告诉当年的每一个德国人,“为了国家社会主义,为了元首”是一种错误的信仰,我们也无法怀疑他们对这一信仰的诚挚——《黑色雪绒花》中曾对此有过详尽的探讨——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尽可能地从他们的角度去理解他们,尽管理解并不代表认同。就像抛出的一枚硬币,直到它落地,你才知道其正反面。你只是这一结果的接受者,而不是操纵者。韩寒说:……没有信仰,一定比有着错误的信仰要强。我觉得这句话不仅适用于中国人,同样也适用于当年的德国人。

第二个问题是,到底有多少参战的士兵是有信仰的。如《兄弟连》所述,许多美军士兵直到目睹了集中营的惨状后才明白了自己“为何而战”;《贝德福德的男孩》中的小伙子们,仅仅是为了一天一块钱的津贴才加入的国民警卫队,最后被送到了奥马哈……。而对德军士兵来说亦是如此,他们并不都是冥顽不化的“国家社会主义”者,他们只是普通的士兵。“思想意识”观察员在德国军队中并不受欢迎,甚至曾出现过“观察员”被逐出部队的现象。西格菲尔德•克纳佩在战后的回忆录《Soldat》中曾不无委屈地说:我们不是纳粹,我们只是德国士兵。

我觉得不能苛求普通士兵一定要抱有某个信仰,而且这个信仰必须是正确的,甚至还要加上一条,该信仰的正确性还将经受数十年时间的验证。

那么,这些德军士兵为何而战呢?为了侵略,为了杀人?这似乎是脸谱化正反面角色的标准答案了。

科朔雷克在书中指出,他们不是为了祖国、为了元首、为了国家社会主义而战,他们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为了自己的战友乃至自己的上司而战。在《雪白血红》中有一个名叫格罗梅尔的士兵,他训练有素,但他所信奉的宗教使他无法对着活生生的人开枪射击,这可能就是一个普通士兵对强加到他身上的战争所能做出的最大的抗争了。为了保护自己的战友,格罗梅尔阵亡了。在这一点上,他与代表正义方的盟军士兵没什么区别。

军队,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身就具有对内和对外的双重职能,“以服从为天职”可能会使军队和军人沦为盲从,而对每一道命令产生质疑又会使军队丧失战斗力,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实际上,《美军军法条例》中对这种情况有过明确的规定:服从符合军规条例的命令(890.ART.92(1));服从合法的命令(890.ART.92(2))。他们明确地规定了“服从”与“不服从”的定义:(一)军人有服从命令的义务(Duty to Follow Orders);(二)军人有不服从非法命令的义务(Duty to Disobey Unlawful Orders)。在这一规定下,“执行军令”不再是战争犯罪的借口和托辞。

德军的军法条例不太清楚,不过,看看他们的宣誓誓词,与美军的宣誓有着根本的区别。美军的誓言是“捍卫宪法”,而德军则是向“德意志帝国和人民的领袖、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阿道夫•希特勒”宣誓。从这个差异上,我们大致能看出两支军队性质上的不同。

《雪白血红》一书中还有一段很有意思的情节。科朔雷克和他的战友们住在俄国的一个村庄里,与房东的女儿卡佳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卡佳甚至与一位德军士兵产生了朦胧的感情。这该如何理解?从人性的角度说,这种情况的发生合情合理。但从“侵略和被侵略,正义与非正义”的宣传层面看,卡佳似乎可以被列入“俄奸”一类。实际上,她并未做出任何损害国家、民族的坏事,帮着德国侵略者烧烧饭、削削土豆,仅仅是为了生存罢了。对这些老百姓来说,今天来的是侵略者,明天或许又是解放者,他们的命运被反复拨弄,同样是身不由己,无从选择。与战争中的普通士兵一样,他们也是被动的参与者和受害者。

历史学家们认为,对某段历史的评判,至少要在一百年后。其目的是保持一种“历史的眼光”。但第二次世界大战距今天的时间太短,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则更近,客观性在某种程度上难以得到保证。其实,我们回顾一下历史上的拔都、忽必烈或是拿破仑,今天的研究和评论几乎很少涉及他们的侵略、非正义性及其造成的生灵涂炭,甚至多带有一种对其赫赫武功的赞许,这是不是双重标准呢?决定历史评判的,究竟是什么呢?威廉•夏伊勒认为,“希特勒也许是属于亚历山大、凯撒、拿破仑这一传统的大冒险家兼征服者中最后的一个,第三帝国也许是走上以前法兰西、罗马帝国、马其顿所走过的道路的帝国中最后的一个”,从历史研究的角度说可能是合理的,但从近代人的情感上看,这一观点恐怕难以被接受。著名的历史学家约翰•托兰,不也因其“过度的客观性”而饱受批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