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的实验(第2/5页)

除了对工人进行组织之外,共产党还发起了“斗争运动”,这一运动有些类似于当时农村正在进行的“清算”运动。根据总工会筹备委员会负责人肖明的说法,工人进行“斗争”的愿望非常强烈,常常等不及委员会派来干部就自己行动了。据记录,在9月和10月间,共进行了131次针对不同对象的斗争。最主要的斗争对象是那些据称压迫过工人以及曾和日本人合作的人。被划归为这一类人的工厂主和商人成为最明显的攻击目标,和地主一样,他们也被要求进行赔偿。除了27例“清算斗争”和24例“指控斗争”之外,其他的劳资纠纷包括:要求涨薪的斗争为56起、要求降低房租的斗争10起、要求其他福利的斗争5起。肖明声称,“斗争运动”提高了工人的觉悟,促进了工人运动的发展,使得工会的组织工作更易于开展。据报道,在张家口的工人中,共产党发展出了大约500名积极分子。[19]

自发的工人斗争运动并没有持续多久,新的工会很快开始对所有的斗争运动进行指导和管理。在那些建立了工会的工厂或企业中,工人们会选出一个工会委员会,代表全体工人和管理层进行集体劳资谈判。工人们被鼓励在小组讨论会和总工会会议上就工资、工作条件、福利待遇等事项自由表达意见和要求。严禁管理层像过去那样,用殴打、辱骂及其他恐吓手段阻碍会议的进行。

工资和福利

甚至在工会成立之前,共产党就已经开始采取行动改善工人的生活。新政府颁布的第一条法令规定,所有工人的工资都必须增加一倍。尽管这一规定引发了通货膨胀,共产党仍然在一个月后要求工资再次上涨25%—30%。到10月,许多工厂都成立了工会,开始积极讨论工人的工资待遇。日本人采用的复杂的工资等级制度被取消了。1945年10月26日,边区行政委员会公布了新的一般工资标准。

工人每月的工资被折换成固定数量的小米,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随着食品、煤炭、布料这些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工人每月工资也会相应地向上调整。根据新的标准:(1)年轻人、妇女,以及学徒的月工资为100斤到200斤小米;(2)普通工人为200斤到280斤小米;(3)经验丰富的工人为250斤到330斤小米;(4)技术工人为300斤到450斤小米。

重工业和轻工业工人的工资也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轻工业的普通工人(例如香烟制造工、榨油工、邮政工人、清洁工、旗号员)的月工资为200斤至250斤小米,有经验的工人月工资为250斤至300斤小米。重工业的熟练工工资水平是最高的,大约为每月450斤小米。[20]

到10月底,通货膨胀的压力已经十分明显了。工资不得不在11月重新上调。但生活成本仍在不断上升,到了12月,工人们再次要求增加工资。于是,轻工业的基本工资水平上调了10%,重工业的基本工资水平上调了15%。一份报告显示,通货膨胀十分严重,以至于到1946年3月,张家口的小米价格上涨到每斤28元至65元边币。[21]尽管如此,基本工资水平似乎在1946年初稳定了下来。从1945年4月到1946年初共产党撤出张家口,除去通货膨胀因素,张家口公有制工业企业工人的平均收入实际没有发生多大变化。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大约为300斤小米,收入最高的熟练工人的工资可以达到500斤小米。工厂经理的收入为每月900斤小米。在政府军攻占张家口之前不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曾到访过这个城市,她坚持认为张家口工人的工资水平是她当时去过的所有中国城市中最高的。[22]

然而,按照边区行政委员会的说法,10月份公布的基本工资标准仅是一般性的指导原则。实际的工资水平需要根据具体企业的具体条件确定。事实上,根据这一原则,张家口的公有制企业和一些私人企业采取了三种不同的工资计算方法。其中两种是计件工资制度,这种方法主要是通过物质奖励提高产量。第三种方式则是根据工人的技术水平确定工资。

一些工厂采用了累进计件工资制,按照每个工人的具体产量确定工资。如果工人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标准工作量,将得到基本工资。如果超出标准工作量,将按照递增的计件单价计算工资。还有一些工厂采取奖金或奖励制度,工资与若干个工人的共同工作量挂钩。一个小组的工人只有在一定时间内共同完成规定的产量,他们才能得到基本工资。如果他们共同完成的工作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将按累计递增的原则增加该小组中每个工人的工资。一些混合型(既有个体生产,又有集体生产)企业采取分红工资制度。在扣除成本、损耗和折旧费之后,企业收益会按照某个固定的比例在企业主和工人之间分配。工人得到的那部分收益会根据每个工人的技术水平在他们中间进行第二次分配。[23]

在所有情况下,标准的工作量、工资水平、奖金以及分红都必须由劳资双方共同决定。如果工人和工会认为标准工作量不合理,可以对其进行评估或再评估。工人们毫不犹豫地利用这一新的协商权力。例如,有一家小肥皂厂已经较大幅度地上调了工资,但一些工人仍然要求继续增加工资。这家工厂属于公私合营的联合企业,雇用了36名工人。据说他们的收入已经达到了日据时期收入的数倍。工会委员会检查了公司的账簿,最后得出结论,如果支付工人所要求的更高的工资,企业很有可能会破产。委员会在总工会会议上解释了这一点,并说服工人放弃了继续增加工资的要求。[24]

我们很难确定,在张家口的所有工人中,有多少人的工资水平达到了政府为公有制企业制定的工资标准。例如,在1946年6月,一家私营茶叶公司工人的工资只有每月120斤至160斤小米。[25]根据第一届工人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决议,私营企业的工资上调幅度应根据该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应该适当地增加工资,同时也要允许企业主获利。让经营者获利符合工人本身以及整体社会经济的利益。

工人代表大会还承认,很难对诸如木工、瓦工这样一些工作设立全城统一的工资标准,并建议城市的各个区设立各自的标准,自行解决这一问题。同样,张家口的各商业企业间也存在极大的差别,为所有的店员和其他职员设立固定的工资标准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出台一个旨在提高他们生活水平的一般性原则。此外,有人指责工会干部没有给予商业工人足够的重视。[26]

为了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共产党除了要求企业增加工资,还采取了其他一些措施。例如,共产党鼓励工会建立消费者合作社,工人可以在合作社买到燃料和衣服这样的生活必需品。许多这样的合作社成立起来了,它们向工人提供低价商品,缓解了市场波动和通货膨胀给工人带来的压力。在冬季,公有制企业中的工人还能得到一笔专门的燃煤津贴。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开支,工人被鼓励组建由自己管理的就餐小组,厨师的工资由企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