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七章 火上浇油(第2/3页)

“这是好事啊!”

许芷倩急急接过信来,然后仔细地看了起来,见到许遵在信上说,越来越多的年轻官员加入公检法,推崇法制之法,登时那喜悦之色,跃然纸上,可看到最后,她不免微蹙眉头,“王学士有可能马上在东京东路推行青苗法。”

若无特别重要的信,许遵很少给张斐来信,但是新法的推行,与公检法有着密切关系,许遵得知王安石可能会尽快在东京东路推行新法,这是一个分道扬镳的信号,立刻就给张斐来信。

许芷倩偷偷瞄了眼张斐,见张斐只是把玩着手中的茶杯,不禁问道:“你……你怎么看?”

张斐偏头瞧她一眼,笑道:“其实从始至终,王学士就没有打算配合过,当时我来河中府,在王学士看来,也是我们配合他们。”

许芷倩道:“可是目前看来,新法配合公检法是非常成功的。”

张斐道:“在京城的时候,二法合作,也令免役法大获成功,但是王学士并不觉得这是新法的成功,或许现在他也有同样的感受。”

许芷倩又问道:“如果新法离开公检法,能否获得成功?”

张斐沉吟少许道:“这得看王学士会怎么操作,但我估计总会出些问题的。”

许芷倩急切道:“那你赶快写一封信劝劝王学士。”

“没用的。”

张斐摇摇头,道:“我之前能够劝说王学士接受我的建议,是在于能够让新法受益……!”

不等他说完,许芷倩就急急道:“现在新法配合公检法,也能让新法受益啊!”

张斐道:“但也有可能会让新法彻底走向灭亡,首先,王学士是要顾着一大群人,那些人支持王学士的新政,为得也是荣华富贵,但如果配合公检法,他们的用处可能就不是那么大,既然如此,他们为何还要支持王学士。

此外,大家也都会将功劳记在公检法头上,关于这种言论,当初在东京执行免役法时,就已经出现过。

王学士不但要处于利益考虑,还要出于政治考虑。如果我写信劝他,配合公检法,我敢保证,一定适得其反……!”

话说至此,他突然愣了愣,然后倏然站起身来。

许芷倩吓得一跳,“你干什么?”

张斐点点头道:“你说得对,我是该写封信劝劝王学士,你来帮我写吧。”

许芷倩道:“可是你方才不是说,写信过去,反而会适得其反。”

说罢,她突然警惕地瞧向张斐,“你……你莫不是期待王学士失败?”

张斐摇摇头道:“我从未期待王学士失败,我只是认为他不会听我的,但如果不写的话,好像这人情上就说不过去。”

“是吗?”

许芷倩狐疑地打量着张斐。

“写啦!写啦!”

张斐催促道。

许芷倩撇了下小嘴,心道,这人肯定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

当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新政和司法改革上面,他们却忽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官署,一个真正能够制衡皇庭的官署。

而这个官署就是立法会。

根据当初的约定,大庭长的判例权,其实是立法会赋予的,因为立法会是要基于法制之法修订相关刑罚的,可只有张斐懂这些,才给予张斐判例权,但最终能否成为成文律例,还得看立法会。

河中府皇庭所有的判决,包括蔡卞他们的,全部都会在第一时间送到立法会。

富弼这一年,什么都没干,也不怎么关心政务,一心就扑在修法上面,潜移默化中,他其实已经成为朝中法制之法的最大拥护者。

这一年过去了,立法会也得拿些成果给赵顼看看。

垂拱殿。

只有赵顼和富弼君臣二人。

“这是过去一年,立法会根据法制之法,以及河中府大庭长的判决,所修订的律例,还请官家过目。”

富弼将一份厚厚的奏章呈上,又道:“此番修法,共将八项死刑改为徒刑,减免三十二项徒刑刑期,取消十六项徒刑,改为罚金,同时取消七十六项苔刑。”

赵顼听罢,微微一惊,“减少这么多刑罚,还能震慑住百姓吗?”

富弼抚须道:“官家,乱世用重典,但如今国家早已经安定,很多刑罚只会适得其反,这也是为何自太祖到如今,我大宋几乎每一任君主,都会下达敕令,减免一些刑罚,比如说赦免贩卖私茶、私酒的死刑,这一回老臣是将这些敕令全部编入律例中。

而其中的徒刑和苔刑的减免,则是基于法制之法民事诉讼的理念,百姓与百姓之间的大部分纠纷,还是以保障双方利益为主,而不动用刑罚。”

其实关于重型慎刑,在宋朝司法界一直都有着广泛的争论,王安石虽是法家作风,但是在这方面,他其实更偏向慎刑,尤其是最近几年,支持慎刑的已经占据绝对多数,他们认为很多刑罚,都太重了一点。

比如说,贩卖私盐判死刑,但也有些地区的百姓,买不起官盐,只能自己弄一点私盐,这也让官府左右为难,罪不至死,但依律必须判死刑,但这涉及到财政,谁也不敢背上这口锅。

这几年已经在慢慢修改,但并没有系统化去改。

这也是为什么法制之法能够这么快收获人心。

赵顼瞧了眼富弼,点点头:“原来如此。”

他心里非常清楚,这富弼将敕令编入律例,就是希望阻止皇帝再干预律法,最好是不要颁布敕令,这项任务由立法会来干。

不过对此,赵顼早已经妥协,看似这剥夺皇帝的立法权,但由于立法会的最终结果,还得皇帝批准,才能够奏效,权力还是控制皇帝手中。

这都是张斐走之前,给设计好的。

二者看似区别不大,但其实非常关键,这就是避免皇帝一时任性,下达敕令直接干预律法,这是司法界最为敏感的事情,也是最不好的。

当然,赵顼之所以妥协,也是因为政事堂经常驳回他的敕令,弄得他也很是不爽。

富弼又道:“但其中多半条例,只能在有公检法的州府施行,只有少部分涉及到死刑、重刑的条例,可以全国普及。”

赵顼问道:“这又是为何?”

富弼回答道:“这是因为很多条例就是基于公检法的审查制度修改的,比如说,河中府皇庭最后送来的那桩关于司法解释的官司。其中涉及到‘任依私契,官为不理’,如果在没有公检法制度下执行,可能会给予官府鱼肉百姓的权力。”

赵顼稍稍点头,突然问道:“富公对于在东京东路推行青苗法怎么看?”

富弼一怔,显得有些诧异,“官家不是已经决定采纳王介甫的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