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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两天前,他还在那楼里抢了时间机和一辆出租车,逃到了这里。

“教授,你不喜欢这儿吗?”玛莎问。

“这儿挺好的,玛莎。我就是想看看以前办公室的旧址,也就是格林楼。”

玛莎望着窗外说:“不是下面的这几栋吗?”

“不是,格林楼比它们大多了,你没有这地方的老照片吗?”

“当然没有啦,基督前的都没有。”

“因为那是罪?”

“不,因为那是从前。”她耐心地解释道。

“从前的影像都消失了?”

“不不,伦勃朗啦达芬奇啦他们都还在的。我最喜欢维梅尔,市中心还有他的两幅作品呢。”

这么说,这地方的宗教味还不是很浓,还是有艺术细胞的。“可是,就没有照片吗?我那个时代就什么都没留下?”

“那些啊,都在基督回来的时候消失了。”

“怎么消失的呢?‘噗’的一声就没了?”

“书上是这么写的嘛,天使把它们全带走啦。当然了,当时我可不在场。”

天使?比利·卡伯特的复仇天使?“我得先好好学学,然后才能教别人。”马特说。

“日常事务我都能帮忙,霍嘉提神父说,你这学期不用上课。”

“真是个好消息。”窗户左边有张旧的金属桌子。马特翻遍了抽屉,只有薄薄的一摞纸、两支铅笔、一支墨水笔、一瓶墨水,旁边还有一卷看来是擦钢笔头用的布,里面裹着一把小刀和两个可以替换的钢笔头。

玛莎拿起两个笔头,举到亮处看了看:“有人用得不太小心啊。回头带个土豆给你。”

“行啊。可土豆干吗用?”

“防止笔头生锈呗。一天写完之后,就把笔头插进土豆里,这样就不会锈啦。”她说话的时候乐呵呵的,很有耐心,仿佛是一个助教在告诉教授如何打开电脑,“你们那会儿没有这样的笔吧?”

“说实话,我只在书上读到过。我们用的笔里都装了墨水。”

“那样的我也见过,院长就有一支。我来教你怎么用这个吧。”

“劳驾。”

玛莎从书桌底下拉出了旧椅子,椅子脚下安了轮子,但滚不动,玛莎小心翼翼地坐了上去。她拿起墨水瓶紧紧握住,在生锈的“吱嘎”声中小心地扭开了瓶盖。接着,她向马特展示了蘸墨的方法:先把笔半浸入墨中,再将笔头在瓶口左右擦拭,抹掉多余的墨水。然后,她在一张纸的页眉处一丝不苟地写道:“基督为拯救我们的罪孽而死。”马特想起他来的路上,在收费站看到的“前万波土顿/收弗一米元”那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心说这姑娘的才华还真不一般啊,最起码字写得不错。

玛莎写完之后站起来,把笔递给了他:“你想试试吗,教授?”

其实他不是很想试,但他还是坐了下来,试着重复她的动作。他用印刷体工整地写下“棕色的狐狸跑得快”,写到一半没墨了。几个字母左摇右摆,渐渐化成了墨团。

玛莎念了起来:“棕色的狐狸跑得快——是指敌人吗?”马特蘸了两次墨,写完了整句。玛莎接着说:“听起来像是个故事的开头,又像是个寓言。狐狸跑得很快,它逃走了吗?”

“只是随便写一句,没什么意思。这句里用到了所有的字母。”

“哦,就像‘基督今日升堂,堂下兔眼儿疯狂’之类的吧?”她捂着嘴哈哈大笑,“这是学校里的一个嬷嬷教我的,她还挨了骂呢。”

“你说的对,字词是没有魔法的。”

“小部分还是有的吧,如果排列得当的话。”她从他手里接过笔,用布抹了抹。

“写完一定得——”这时,有人在门上敲了两下,“哦,应该是你的午餐到了。”

她打开门,外面站着个男生,递给了她一个盖着黑布的木托盘。“谢谢,西蒙。”她接过托盘,放在了门边的一张小桌子上。

“教授是不和学生一块儿吃饭的。我自作主张先把这个房间的号码给了厨房,还是你喜欢在宿舍用餐?”

马特心想:去马革辛街还要走好久。玛莎接着说:“我们下午去为你找宿舍吧,我三点下课,到时候在这儿见面好么?”

“好啊,就这样吧。”马特答道。玛莎点点头,轻轻地开门走了出去。

黑布下盖着一小块面包和一块三角形的奶酪,看上去像是从前的干酪。旁边放着个小碟子,里面盛着风干的苹果片,用线串着。一个杯子里盛着葡萄干,在甜酒里浸得鼓鼓的。两个陶制烧瓶里分别装着清水和葡萄酒。不是甜甜圈和安非他命,但还能凑合。

他狼吞虎咽,就算再上一轮也照样吃得下。他留下了盛酒水的瓶子和配套的陶杯,把其他东西都放到了大堂的地板上。

办公室里没什么多余的东西:书柜空空如也,只有最底下的抽屉装了个卷成一团的黑色皮包。他看到过别人在走廊里背这种包,看来是这儿的标准装束,可以用它来把东西从出租屋运到这里,这可比出租车司机的塑料背包低调。

接着,他坐下来练了会儿钢笔字。有个笔头是软的,写着写着墨水就溅得到处都是。还是玛莎刚才用的硬笔头最好使。

他的想法还是别写为妙,因为有可能叫人看见。他胡乱写了些东西,半小时后,手指变得僵硬起来。于是他照玛莎的吩咐把笔头一一擦净,插进土豆,然后下楼散了会儿步,四处看了看。

格林楼前的方院还在,院子里大剌剌地残留着几枚生锈的巨型螺栓,那是以前用来固定布朗库西的雕塑《飞翼》的。也许是觉得太俗了所以才被拆掉的,也有可能是因为老化倒掉了。

四周静得诡异。这一带向来比别处安静,因为纪念大道上的车流声被建筑挡在了外面,但天气这么好,以前会有许多学生来玩橄榄球和飞碟,现在却一个人影都不见。

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应该是下课铃吧,学生们纷纷涌出教室,走进了阳光,先是几十个,然后是上百个,他们个个都很安静,可话说回来,他那个时代的学生也不能算是一群暴民嘛。

他跟了上去,想混进入群,但他注意到有人偷偷瞥了他几眼,可能是因为他年纪比较大,脸上又没疤吧。

人群所到之处,两边是低矮的木头房子,宿舍和会堂夹杂着出现,中间的一栋大楼里飘出饭菜香。马特转身逆着人流往回走,边走边看。

他那个时代,学生中大约有一半都是亚裔。但眼前这群学生中间一个都没有,黑人也没几个。是逐渐减少,还是突然清洗?如果能找本可靠的MIT校史,估计就能推断出大量遗失的世界史——就算是一部不可靠的史书都会暗示许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