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地球之行 第二章 他是谁?(第2/6页)

“你就知道游记,这是老子的《道德经》。”

“老子是谁?这书是不是上一个客人落下的?”他“砰”的一声趴在了床上,震得床咔嚓咔嚓地响,又慌忙弹跳起身,检查床底有没有塌:“什么破床?吓得我觉都没了。”

“拜托,你斯文点,别把床弄坏了,咱还得赔钱。”

“OK,OK!对了,你刚才说老子,老子是谁?”他打了个哈欠。

“几千年前,我们中国有个圣人哲学家叫老子,类似于西方的苏格拉底。”

“怎么会有人在荒郊野岭的旅行途中看这种深奥的书?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奇怪的还有这些划线和批注,你瞧,这笔挺新鲜,能写出金色的字,夜里看书挺好。”

“哇塞,还有照明功效呢。”山姆接过我手里的书,上上下下端详着。他试图把书卷成一个手电筒。

“别闹,别把人家的书弄坏了。你看,特别是这页写了好多字,可惜看不懂是哪一国的文字。”

山姆漫不经心地翻了两下,丢在了桌子上:“世界这么大,国家和文字那么多,我们哪里认得全咯。雨果,别猜了。我恳求你快铺好睡袋睡觉吧,今天可把我累坏了。早点休息吧,咱们明天还要去古格王朝遗址看日出呢。”

疲惫的山姆铺好他的睡袋,整个人缩进睡袋里,没有洗漱,不一会儿就呼噜呼噜地睡着了。

12/2016年9月8日晚,中国,西藏,札达县城。初见本司汀。

我躺在床上,借着小旅馆微弱的灯光,翻阅着这本写满特殊批注符号的《道德经》,回想起上一次阅读《道德经》已是遥远的大学时代。工作后,哲学类书籍离我们都市青年的生活越来越远。我担心上一位客人来寻书,起身穿好衣服,准备将书寄存在旅馆前台。

陈旧潮湿的旅馆地板,只要走两步就会吱呀吱呀作响。我蹑手蹑脚出门,生怕吵醒山姆。正准备关上门,突然有人用浑厚的嗓音说:“嗨!你好。”这个声音着实吓我一身冷汗。

“我的天呐,你吓死我了,你是?”我扭过头看他,本能地环视四周,走廊里还有三三两两旅客,在旅馆唯一的厕所门口排队等候梳洗,这让我放松了些。

我开始仔细打量他。

这是个金发碧眼的俊朗男子,轮廓分明,脸庞像希腊神殿里的亚历山大、阿波罗之类。他的个头很高,1米85的样子。一双蓝绿色的大眼睛炯炯有神。他有着健硕硬朗的身板,却穿着一身奇怪的由银丝制成的偏灰色的防风衣,手上是一双破旧的皮手套,脚踏一双酷炫的金属靴。身后背着硕大的棕色皮质登山包,里面像是装着一个大箱子。这是想假装低调也会高调的不伦不类的牛×装扮。

昏暗的走廊里那件风衣发出荧光,格外惹眼,就像黑暗的屋子里荧光色的《道德经》笔记。

“先生,你从米兰时装周来的吗?你是不是特别喜欢荧光的物件,瞧你金色的头发都似乎在发着荧光,像画里上帝的光芒。”我比划着,噗嗤笑笑,也不知是不是见了帅哥之后失了方寸的痴笑。女人见了好看的男人,也顾不得妇人的端庄大方了。勉强顾上的,也只是暂时的故装矜持。

他听不懂我的幽默,一副木然模样。

走廊里摇曳的灯光突然有了能量,明亮如白昼,厕所门口排队的旅客们小声欢呼起来,还吹起了愉快的口哨,三言两语地嘲讽灯泡怎么半夜才打了鸡血。

灯光照亮了我的脸庞,他似乎惊愕于我的相貌。他的瞳孔瞬间放大,额头上的青筋凸显,两眼在忽闪忽闪的灯光下隐约泛着泪,他的眼圈和脸颊刹那间由微红到火红,我几乎认为他快要休克。

他拍了下我的脑袋,我觉得像被蚊子叮了一下。他把什么东西扎进了我的头皮,应该是比针还纤细的东西,因为我没有感到疼痛。

我摸了摸脑袋,精神恍惚了下,差点摔倒,赶紧扶着墙壁站稳清醒。问他:“你干嘛碰我的头。”

他尴尬地说:“对不起,小姐,这里蚊虫太多。你的头发上有蚊子,我有强迫症,实在受不了蚊子叮在一个人的头发上。”

我双手紧紧抱着书,从女人的梦幻中惊醒过来,谨慎地往后退了两步,有些害怕这个表情时而惊愕、时而平静的陌生人,莫非他对我有邪念?

天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我想开门进房间叫醒山姆,手忙脚乱,手里的钥匙该死地掉在地板上。这时有只手帮我拾起钥匙,耳边传来温柔的声音:“小姐,我来拿我的书。吓到你了吗?”

“你,你,你刚才没事吧?”我脸上应该有大大的一个“囧”字。

“哦,没事,我想说,你拿着我的书。”他指着我手里紧紧捧着的书。

“这是你的书?太好了,我正准备去旅馆老板,存放在他那里以便失主回来取。失而复得,给你!”我心有余悸,连忙把书扔给他。

“谢谢!”他将书插进风衣口袋里,书上有我的汗渍。

“不客气。”我见他转身要走,对我没有恶意,莫名的好奇心却让我叫住他,问,“先生,你是哪里人?”

“你问这个干什么?”他似乎对这个问题颇为敏感。

“哦,没什么,只是非常敬佩您在旅途中看我们中国圣贤的《道德经》,还是文言文,太牛了。我身为中国人,若没有翻译,我都无法看懂。而且,我发现您看得好认真,写满了批注。”

他嘴角轻轻上扬,微笑着对我说:“哦,我喜欢看哲学书,不仅看《道德经》,也看《圣经》、《古兰经》、《金刚经》,所有古代经典我都爱看。”

“哇,那您真的是太让人感到意外了。”我想说他是个怪胎,却不知如何接他的话。

“意外?”

“噢,就是我很崇拜您的意思。对了,您还没说您是哪里人?”

他停顿了下,说:“我……我来自一个你不曾到过、不曾听过的地方。”不得不提,他的笑是我见过的最帅、最迷人的笑容。瞬间我忘却了警惕,也忘记了我爱的山姆,想让那一刻的美好得以永恒。

“哈哈,这个世界很大,毫不夸张地讲,我和我男友已经去过五十几个国家旅行。”我觉得他的话有些嚣张,我得挽回点自豪感。

“哦?去过哪里?”

“亚洲、欧洲、美洲的很多地方,确实还有一些地方不曾去过,但是你说我不曾听过,我不赞同。”我再次打量着他,试图记住他那双深邃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还有他眼角的一颗小痣,将它们都刻进我的脑子里。

我又说:“像你这样金发碧眼的人生活的欧美国家,我基本都知道。我喜欢天文地理,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好歹也是受到过科学洗礼的。别说地球,宇宙中的很多星球我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