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地球之行 第二章 他是谁?

11/2016年9月8日,中国,西藏,札达县城。捡到一本怪异的《道德经》。

山姆在完成对中国制药公司的收购后,慢慢将事业重心转移到中国,我们有了更多的相处机会。终于,2016年8月,他向我求婚了。谁都设想到我们在婚礼前旅行的最后一站,中国西藏,会遇见影响我们一生的人——本司汀。

这一天,天很蓝,水很清,青藏高原上出现了黄土高坡上的苍茫与豁达。

歇斯底里地,我挥舞着双手,和着车里的劲爆音乐敲打着双腿,南腔北调地哼唱着摇滚,快节奏的音声和焦灼的阳光让我饥渴又兴奋。我们的越野车任性地飞驰在十八个车道的高原上,谁也听不见谁在说什么,谁也看不清前方的路。唯有我们响彻云霄的尖叫声、欢呼声显得无比清晰。

旷野里只有我和未婚夫山姆两个人,还有一辆足以使我们肆无忌惮的路虎牌越野车。山姆狂热地在荒野里亲吻我的身体,仿佛世界都是我们的。

爱情就像鬼,很多人听过,但是没见过。我很庆幸山姆爱我,我以为我在经历着爱情。如果没有遇见本司汀,几天后,我便会毫不犹豫地嫁给这个叫山姆的美国男人。

我掏出黑色的记号笔,在杂志上撕了张纸,粗犷地写了句“F**K YOU,交警”,贴在车窗上,傻子似的哈哈大笑,继续出发。我想从天使变成魔鬼,或许,我本身就是魔鬼,只是披着天使的外衣。在这段旅途里,平日穿着杰尼亚衬衣的山姆,也换上舒适的T恤和牛仔裤,纵容着我的放纵。

尘土愈发勇猛地扑面而来,像是别开生面的仪式,欢迎远方来的不速之客。

山姆开始减速慢行,示意我注目山坡后的远方。他摘下墨镜,观而不语。晚霞、落日,余晖映红了半边天。车里的摇滚乐与寂静的荒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又相得益彰、融合无间。

只有在荒漠中,摇滚才有质感。那穿透云际的音符不是荒凉,那是嘹亮。

置身荒原,我们的周围威严地耸立着一些古老的“雕塑”。有的像宫殿,有的像房屋,有的像人头像,有的像动物的轮廓,有的像大板鞋。这不是昆明的石林,也不是人类修建的庙宇,而是自然冲磨出来的壮烈诗篇——土林。难以数计的土窟、酷似楼宇的残壁断垣、塌毁的洞穴、倾圮的佛塔,全部由土构成,在晚霞的映衬下多了几分凄凉几分愁。

有些阴森,我想逃离。

尘土不再飞扬。大风席卷了山坡的牛羊,它们“咩咩”乱窜在贫瘠、干涸的河道里,渴望抢食那最后的几株绿草。

雨在吞噬这块沟沟坎坎的土地,这块土地渴望被它吞噬。却也挺好。

荒漠里的古城需要雨滴滋养。人们体内肮脏的肺需要雨水来洗礼。我们的越野车被尘土覆盖得面目全非,它需要雨水的冲刷。

而雨,只吝啬地下了十分钟。

我们焦急地要在天黑前寻找一家小旅馆,然后继续奔向信仰之乡消失的神秘荣光。

我从望远镜里窥见远方的桥和几株绿树,喜悦之感溢于言表。在晚霞中我们终于赶到目的地——扎达县城。

越野车借着它的野蛮性子,在没有几盏路灯的小县城里,来来回回蛮横地绕了两圈,仍然寻不见我们的旅店。虽说是县城,也只有一条不长的主路,和内地一个小镇的规模不相上下。

山姆在一个拐角突然急刹车,吓得我慌了神。万幸他不是撞到了人,不是撞死了狗或羊,而是偶遇了路人们推荐的小县城里最好的旅馆。“幸福之家”几个字在月光下没那么迷人,却足以让我们在长途跋涉之后安定放松。

我们慵懒地下了车,从后备箱取下行李。第六感告诉我遗忘了什么。我返回车,打开车门,撕掉了车窗上的那张纸。

山姆向我竖起了大拇指,说:“亲爱的,还是你想的周到。”

“我们不能太嚣张。进了城,城里有警察,我可不想惹人耳目,被警察抓。”我说。

我急不可待地拿了前台的钥匙上楼,跨步冲向订好的客房,去换洗我发臭的衣服,留下山姆用蹩脚的中文与同样讲着蹩脚汉语的藏族店老板讨价还价。

有时候,我是一个淘气的坏女孩,我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回望那两人滑稽的对话场面,我咯咯地笑着。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户投射在这间潮湿的屋子里,雨后的屋子里有股霉味,六平方米的房间只有一张床、一张破旧的木桌和一把掉漆的木椅子。没有电视,没有独立洗手间,没有洗漱用品:什么设施都没有。我已习惯旅行中的一无所有,唯有山姆和我们的越野车,还有浩瀚的星空做伴。

我置身于“幸福之家”,困顿地骂了句“幸福个屁!”,还没来得及开灯去抱怨“本店最大客房”的寒酸,只见木桌的角落里一本摊开的书发着朦胧的微光,我误以为是月光的映射。这本书被风吹动,书页沙沙作响,光影也随风摇曳起来,让我睡意惺忪的眼睛发出明亮的光。

兴奋提高的往往不是人们的警惕心,而是人们的好奇心。

我快速打开灯,丢魂似的扔下二十斤的登山包,健步流星到书桌前捡起那本放光的书。

这是一本中文版的《道德经》,我反复翻了翻,书本身没有什么异样,微光来自于内页的金色文字。那些文字不是印刷体,而是批注的笔记,像是用一种纤细的荧光笔或者金色的墨汁书写的。书翻开在这一页:“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这是我熟悉的《道德经》第三十九章。正如大部分人看书的习惯一样,这本书没有签名,没有联络方式,却在这几行字上写写画画,批注我看不懂的文字。那些文字类似跳动的音符,更像奇怪的编程代码,也有点像某种古老的象形文字。

我琢磨着这该是上一位客人落下的,而这个人肯定不是中国人。

这不是汉语,不是藏语,不是英语,也不是阿拉伯语。我自言自语。我对一个品读《道德经》文言文的外国人莫名产生了敬意和遐想。

“张雨果,愣在那里干嘛?把睡袋铺好。”我的未婚夫山姆背着他的登山包,一瘸一拐地进了房间,满身灰尘。当天他在西藏古格王朝遗址——“东噶村”的几百个阶梯上来回两趟,一趟是为了找回我遗失在山洞里的手链,那是情人节他送我的礼物。等同于二十层楼的石阶运动,导致他两腿发麻发软,要了他半条命。

“瞧,亲爱的,我捡到一本书。”我挥了挥手里的书。

“什么书?游记?”山姆连瞥我一眼的力气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