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热闹滚滚的叛乱活动(5)(第2/3页)

“您让我好奇,”邦唐说:“他究竟有着怎样的想法呢?”

“他是所有宗教的敌人。”路易轻描淡写地丢下了这么一句可怕的话,也只有邦唐,才能继续稳稳地端着银壶,为他续上一杯热茶:“他的主旨,说起来也很简单,邦唐,他承认这个世界是有上帝的。”

“这很好,陛下。”邦唐说。

“但他不承认这个上帝是有人性的,”路易注视着银杯中尚未消散的涟漪:“他不承认,他不承认这个上帝也会如同人类那样思考,有人类的淫欲,有人的感情,会去遵守人类的道德观念与行为准则——他甚至认为,上帝是没有形体的,他无所不在,却又不能让任何人感到,听到与看到,他也没有任何下属与造物,没有天使,没有魔鬼,没有地狱和天堂,他就是冥冥之中的一个意念,一个最初与最后,他并不会因为人类的作为改变自己的行迹,无论他是在作恶还是在行善。”

就算是邦唐,听了这些话,也不由得站在原地怔忡了好一会儿,接下来,他才慢慢地说道:“马丁·路德只是走了一小步,这位先生却想要飞翔。”

“嗯,所以他是所有教会和信徒的敌人。”路易说,所以犹大教会还敢驱逐他,罗马教会却不敢公开审判他,因为他的想法,就像是一剂猛烈的毒药,就算是稀释在大海里,也能毒死所有的人——马丁·路德只是想要剪除教会的冗枝枯叶,就已经差点成为教会的祭品,如果不是当时教权与王权的争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马丁·路德的变革正是那些大公与国王需要的,得到了诸多诸侯的保护,他也没法安然地寿终正寝。

斯宾诺莎呢,他对上帝的诠释,如果被人相信了,那么现有的三大教会,它们的基座就会在一夜之间坍塌到无法重建的地步——别看着三个教会(暂且将新教囊括在基督教内)彼此称对方为异教徒,还爆发了数次宗教战争,绵延近千年,但它们的源头却在一个地方,都在耶路撒冷,上帝在他们的经书里有着不同的名字,但归根结底,其躯干与肢体并无太大不同。

现在斯宾诺莎的行为,就是要掘走他们的根,让枝叶枯萎,让果实掉落,让无数以此为生,甚至攫取权力和财富的人一夜之间双手空空,从最辉煌的宝座上落在最肮脏的泥沼里。

“您想用什么办法来说服斯宾诺莎呢?”邦唐问。

“如果我说不能,您会怎么做呢?”

“我只会遵从一个人的命令,那就是您。”邦唐也不是什么虔诚的人,不然他早就离开路易了——无论以怎样的一种方式,正如路易所说,他是他的朋友与亲人,“但我想他会给您带来很多烦恼。”教会就算不能公开审判斯宾诺莎,也一定会想方设法地让他永远地沉默下去。

路易举起手,邦唐会意地俯下身体,国王陛下在他的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不由得让这个忠诚的宫廷总管发笑:“您可真是太坏了。”邦唐说。

“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拿这个来说服斯宾诺莎,不过可以试一试。”路易说,又拈了一枚梅干,梅干的表皮是甜的,但里面还是很酸,他享受地皱起嘴巴和眉毛:“再拿点梅干来。”味道厚重的梅干配着红茶味道真是太好了。

“差不多了,”邦唐瞥了一眼盘子:“三小时后晚宴开始。”

“好吧。”

“那么,陛下,我可以再提一个问题吗?”

“请说。”

“您一再说您任性了一次,是因为斯宾诺莎先生并不能带来什么利益,反而会造成一些麻烦,是吗?”

“是的。”

“但您不愿意看着他去死,是因为您也有着和他一样的想法是吗?”

“是的,邦唐。”

“那么说您不是一个纯粹的无神论者。”

“我曾经是,”路易说:“但自从我成为路易十四,我就不那么认为了。”

邦唐一鞠躬,就不再说话了。

路易没有对他说谎,他确实曾是一个无神论者,直到他成为了路易十四,但他的想法与斯宾诺莎无形地契合了,如果有那么一个无所不能的神明,无论他以什么名字出现在人类的历史里,那么他对于人类,岂不是如同人类对于蝼蚁吗?一个人会在乎蝼蚁是不是崇拜他,是不是爱戴他,他会披上蝼蚁搜集的草叶,会吃蝼蚁奉上的果实吗?他会命令蝼蚁,组建一个教会来宣扬他的伟大吗?

就算那个神明足够仁慈,他也只会多撒一点糖粒罢了。

他不会,上帝也不会。

……

晚宴前,巴鲁赫·斯宾诺莎得到了觐见国王的机会,这让蒙特斯潘夫人不太高兴,她以为自己可以占据晚宴前国王所有的时间,但她确实还没到能够让国王改变自己想法的程度,一切如常进行,只是在走进待见的小房间时,就算是面对国王也还能平静如常的斯宾诺莎也有点头晕目眩。

这里是法兰西权势金字塔的最高处。

斯宾诺莎只认得几个人,他们曾陪伴着国王一起去到佛罗伦萨,还有一个人,无论从任何一方面,都高于任何人,虽然斯宾诺莎没有见过他,但也猜得出这个所有人都要向他鞠躬行礼的人正是王弟菲利普,也是奥尔良公爵,国王最信任的弟弟,也是一个将军,他在身上披着深红色的肩带,穿着森林绿底色,银线绣花的外套,乳黄色的紧身长裤,这样对比强烈而且鲜艳的颜色,贵女们也未必敢轻易采用,但在这位公爵身上,人们之能说人与衣服相得益彰。

他与路易十四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也有一些不太相似——主要是轮廓柔和的眼睛与嘴唇,这可能继承于他们的母亲,哈布斯堡仅有的不会令人太过诟病的部分,他和大部分法国男性那样不留胡须,看上去十分年轻,精神奕奕。

说到胡须,这里可能只有斯宾诺莎留着胡须,无论是犹大人,还是崇尚古希腊的学者,都喜好留一把大胡子,加上生活与教会对他的折磨,他早早双鬓灰白,胡须也是犹如鹌鹑羽毛般斑驳,事实上他不比奥尔良公爵大上几岁,但看起来就像是两代人。

奥尔良公爵也不应该说是待在候见室里,他一路径直走进来,和几个他看得顺眼的人说几句话,就往觐见厅去了,斯宾诺莎敏锐地发觉对方看了他一眼,不过在这里几乎每个人都要看他一眼,因为他从穿着打扮到容貌形态,都和他们常见的人不同。

候见室里的人一个接着一个地少下去,斯宾诺莎毫无疑问地,总应该是最后一个,但路易十四最好的一点就是不给人无谓的希望,邦唐是那个大略估算时间与人数的人——他了解国王,知道他会在什么人身上耗费多长时间,他看看钟,觉得差不多了,就走了出来,询问候见室里的人是否需要茶水,这句话让国王的贴身侍从来说,就是委婉地告诉他们,今天国王没时间接受他们的觐见了,他们要改日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