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霸道坊主宋凌霄(第2/5页)

“两千两?”宋凌霄已经往少里猜了,毕竟人家给余象天挣了几十万两呢。

两千两,已经是个惨绝人寰的数字了。

“两百两。”飞飞燕重重地从鼻孔里发出了愤怒的冷笑。

草,太狠了,一年一百万字,那就是日更三千不断更,足足写满一年,何况古代人不似现代人写书那么方便,可以用电脑打字,人家是用毛笔写,一写写一天,这个强度,对于古代作者来说已经是匪夷所思的了。

何况飞飞燕又不是什么一文不名的小作者,人家有脑洞、懂市场,是成熟的商业作者,让人家以这个强度来写作,一年只给二百两,这是什么绝世黑煤窑出来的究极暗黑包工头!

宋凌霄舒了口气,看来苏老三了解的不错,飞飞燕这次来投诚,动机还是很充分的。

其实,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宋凌霄并不喜欢挖墙脚,尤其是挖名气很大的作者,今天你能从别人那挖到他,明天就会有另外的人从你这挖走他。

而且,有名气的作者想法总是很多,如果不是自己培养起来的,很难把握得住。

作者的嘴,骗人的鬼,为了拖稿能编出八百种理由,凭什么认为他就不会在关乎自己利益的事情上对你撒谎?

所以,综合以上因素,宋凌霄今天来见飞飞燕,并没有施展出全部功力去套近乎,他想先观察一下,看看飞飞燕的态度是什么:如果飞飞燕是诚心想加入凌霄书坊,那么他不介意给飞飞燕提供一些便利,如果飞飞燕还有其他心思,他也不会紧赶着贴人家的冷屁股。

现在看来,飞飞燕离开建阳书坊,确实是有充分的动机的,只是,这不代表,他就要来凌霄书坊。

“宋坊主,”飞飞燕忽然开口道,“不瞒你说,我方才着实是怀疑了一番,您这么小的年纪,怎么能当得住凌霄书坊这个家,现在我明白了,您确实有非凡之处。”

宋凌霄一怔,他知道自己的形象可能镇不住场子,不过没想到飞飞燕会直接说出来。

“若是一般的书商,听到我抱怨老东家的话,一定会在这个时候向我投来热烈的邀请,告诉我他们书坊的分成多么合理,只要我愿意,他们可以立刻给我一笔钱,让我过上富裕的生活。”飞飞燕笑道,在他身边,苏掌柜露出赧然之色,显然,苏掌柜就是这类书商之一,飞飞燕冲苏掌柜点了一下头,以示歉意,接着说道,“可是,宋坊主却什么都没说,贵书坊明明有对作者非常实惠的薪酬制度,宋坊主却一点没说——我已经听苏掌柜说过了,贵书坊的抽成比例实在是诱人,天底下再也找不到宋坊主这样对作者慷慨、对自己苛刻的善人了。”

宋凌霄坐直了身子:“不敢当,其实也没有对自己苛刻,我一直认为,对作者慷慨,就是对自己慷慨。”

“好,好一个对作者慷慨,就是对自己慷慨!”飞飞燕抚掌盛赞,目光灼灼地望着宋凌霄,俨然对他十分信服了。

苏老三在旁看得心潮澎湃,这就是他们小老板的个人魅力!没有人能够在吸引作者方面胜过小老板!他自己之前和飞飞燕见面时,就没有把持住,不停地抛出优越的条件想要勾搭飞飞燕成为他们书坊的签约作者,但是,飞飞燕却没有立即答应。

现在想来,飞飞燕这样有名气的作者,就算离开了建阳书坊,肯定也是有无数书商想要将他纳入麾下的,是见过世面的大作者了,不可能为了蝇头小利就把自己给托付进去。

而小老板展现出的气度、胸襟,对于出版的理念,才是飞飞燕这样的作者渴望看到的,愿意为之臣服的。苏老三对于宋凌霄的敬佩之情,又突破了顶峰,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按照苏老三的估计,现在气氛这么融洽,顺利应当的,就该谈到签约了。

果然,飞飞燕说道:“不知道宋坊主是否看过了燕某人的新作呢?”

宋凌霄当然已经看过,在见作者前,准备工作绝对是要做足的,他对这部作品表示了一番恰到好处的赞美,又提出了一些基于同类作品创作现状基础上的建议,令飞飞燕听得连连点头。

“宋坊主不愧是发现了《金樽雪》的伯乐,您在才子佳人小说方面的见识,绝对不下于一般作者。不过,请您放心,您所担心的那些问题,我都已经有所准备,会在后续的情节发展中一一予以完美的诠释,这部《总裁请自重》,是燕某人的得意之作,燕某人构思良久,不愿意明珠暗投,所以,才带着这本书北上,希望能给它找到一个好东家。”

飞飞燕以一种成竹在胸的态度说道,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宋凌霄,显然,话题要进入实质性的谈判环节了。

“凌霄书坊给出的抽成比例,我很满意,没有问题,但是,我更在意的是,贵书坊能够给到怎样的推广资源,来确保我这本《总裁请自重》,能够一炮而红呢?”

宋凌霄微微皱眉,不知怎么的,他有点讨厌飞飞燕这种自负的态度了。

人的心理是很微妙的,有时候,自信的人会讨人喜欢,叫人相信,可是,当这种自信过头时,却会引人厌烦。

飞飞燕的自信,在苏老三看来是一种基于强大创作能力和优秀创作内容基础上的自然流露。

可是,在看遍了狗血言情小说套路的宋凌霄看来,却是一种——自负。

宋凌霄毕竟占着现代人的身份优势,他看过很多优秀的作品,在阅读小说的广度和深度方面,肯定是秒杀大部分古代人的,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浩如烟海的作品之中,一眼看中《银鉴月》。

慧眼,没有什么出奇,不过是用阅读量堆出来的而已。

可是这部《总裁请自重》,在苏老三看来是绝佳的作品,在宋凌霄看来,却不过是中上而已,能赚到钱,但真的没到“一炮而红”的地步,甚至,连《金樽雪》都比不上。

啊,这么说可能对郑九畴有点不公平,《金樽雪》还是很优秀的作品,它的创作态度是严肃的,感情是真挚的,光这两点,《总裁请自重》就不配和它相提并论。

“宋坊主?”飞飞燕见宋凌霄不说话,以为他被自己激进的态度给吓住了,便缓了语气,笑道,“我不是要给宋坊主压力,只是,我作为作者,作品就像我的孩子一样,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在最好的环境里成长,对它寄予厚望,这一点心切,宋坊主可以理解吧?”

宋凌霄点点头,谨慎地说:“我们书坊也不过出了两本小说,在营销经验和手段上不如建阳书坊那么成熟,我没办法给你打包票说,这本书就一定能一炮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