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第3/8页)

十二点左右,差脾气的老护士开始查房了,我们才走。

经过医院大厅时我突然看到了一个人——有时候我都痛恨自己老爱乱瞄的习惯。刚出了医院大门我便借口自己有东西忘傅林森病房,让大家先回去。直到他们上车后,我才做贼心虚地跑回大厅。

我之所以回到大厅,是因为我刚才看到了简凝。她背对着我,正在向前台小姐咨询什么。自上次酒吧一别后我很久没再见到她,这次她披着宽厚的藏蓝色风衣,裹着黑白色的羊毛围巾,透着干净而寒冷的冬天气息。我第一眼几乎没认出来。

她应该还跟傅林森保持着联系,我猜。于是此刻我也不难想象,得知傅林森住院的简凝今晚是来探病的,她站得笔直,有些盛气凌人地双手插口袋,跟对面矮出自己半个头的值班护士冷冷地争论着,气氛不太愉快。她来得确实有些晚了,病房已经熄灯,探病的时间早就过了。

值班的护士冷着脸,显然不愿意透露傅林森的病房号。

僵持了一会,简凝不再坚持,转身离开时看到了我。我其实还没想好开场白,有些尴尬地左顾右盼,假装也是刚发现她。看得出简凝也有点吃惊,不过很快就从容地向我走过来。

“他现在确实睡了。”我说,“你估计得改天了。”

她叹了口气。

十分钟后我们去了麦当劳。当然要感谢突然中雨转暴雨的恶劣天气,以及迟迟不肯出现的TAXI,在走不掉又回不去的无奈情况下,我的那一句“不如去对面麦当劳坐会”的邀请这才有机可乘。

简凝点了一杯橙汁,我注意到在外面她从没有喝咖啡的习惯,可能因为她本身就是咖啡馆老板的原因。她脱下大风衣,喊住经过身边的一个服务员,难得露出了一个甜美甚至略带撒娇的微笑,“可以抽烟吗?”

那是一个额头上布满青春痘的平头男生,他有些为难地四下看了看,已经午夜,除了我们整个店里也没有其他的客人,于是男生破例地点点头。得逞后的简凝显然心情愉快不少,她若有所思地看我一眼,低下头,再次抬头时说了今晚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来一根吗?”

“不了,谢谢。”我感激地挥手拒绝,紧张地喝了口咖啡。

好些日子不见,她变了些,眉宇间不再透着以往那种淡漠的倔强,言语之间的锐气也隐去不少。我想可能是冬天来了的原因吧,寒冷总是能让我们不自觉就收起了略显尖锐的爪牙,回归慵懒和温和。

她把烟灰敲在卫生纸上,随即从包里翻出了一本书。

“我想着鲜花水果肯定很多人送了,所以带了本小说,你有时间帮我转交给他吧。”我接过书,是村上春树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之前林森问我咖啡馆的店名出自哪,我提到这本书。所以想着或许他会有兴趣看看。”她歪过头微微一笑,眨了眨眼,“毕竟,住院挺无聊的。”

我跟着笑笑。

很意外她又开口说:“上次的事,抱歉。”

“不、不,抱歉的是我。”她的道歉太过突然,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其实你说得没错,你妹妹笙南,当初确实是我伤害了她,还一直不愿承认。其实会弄成现在这样都是我咎由自取,是我活该。我不该连累你也来陪我演这么久的戏……”

“算了,都过去了。而且……”她顿了一下,眼中的目光暗淡下来,“我那晚,之所以那么对你也是由于我心情实在很糟,包括我跑去那种地方喝酒,都是因为这个。”

“介意说下原因吗?”

“跟男友分手了。”

“原来你有男朋友啊,你都从没提过。”我很吃惊。

“你不是也没问过么。”她有些微妙地盯了下我,“其实……我有说过的,就是我现在这家咖啡馆真正的老板。”

“如果我没记错,你当时明明说的是朋友。”

“是吗?”她单手托住下巴,装糊涂。

“为什么分手,因为异地恋?”我只能想到这个理由。

“算吧,也不算……”她笑了,那是一种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笑所以挺无奈的笑,她喝了口橙汁,考虑着要不要再抽一根烟,最终放弃了,而我猜到这会是个很长的故事,但没关系,时间多得是。

“他叫严岛,高我一年级。我们是在一个灵异社团认识的,那个社团我只去过一次,还以为会有点意思,结果大失所望,全是一些想约炮的学生,特无聊。他也只去过那一次,却通过一个冷笑话问到我的手机号码。他对我的态度不是很狂热那种,更类似于温水煮青蛙,每天以很正常的理由找我,跟我说说话,偶尔几个朋友一起看场电影,吃点东西。

“我这人脾气差,心气高,跟我相处的男人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在我眼中,绝大部分同龄的男人都特别愚蠢。我总是一眼就能看穿他们拙劣的演技,以及脑子里那些龌龊的想法。这一点上,我跟我妹妹完全不同,我不懂得迁就和包容,也不喜欢去配合,久而久之我就对男人失去了兴趣。”

“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我插嘴道,“大致意思是,男人通过吹嘘来表达爱,女人则通过倾听来表达爱,而一旦女人的智力长进到某一程度,她就几乎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因为她倾听的时候,内心必然有嘲讽的声音响起。”

“对,就是这么回事。但严岛是不同的,他从不吹嘘,很少会说自己。他所有表达爱的方式只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不温不火的忍耐。他脾气特别好,无论我如何发难他都会纵容,我至今都没有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一次也没有。永远是冷静又温暖的笑,这种男人可能对很多女孩来说都具有杀伤力,但我偏偏无感,我只是不讨厌他。可他从没放弃过,一追就是三年,这三年里我身边的男朋友走马灯似的换了好几个,他一点也不在乎。

“大三一次联谊活动上,我忘记为什么要去参加了,反正那天我喝得烂醉,某个男生对我动手动脚,我并不讨厌他,所以也就任由他去。可严岛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认真,不是生气,而是很坚定地拉起我的手,说:我送你回家。以前他从来都是征询,那天却是命令。我没理他继续喝。他又抓住我的手,重复道:我送你回家。就这样很傻地坚持了四五次,反正总是同一句话:我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