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Flower.寂静(第2/5页)

真像演电影,我自嘲的想。

那两人面前的小桌上放着两台打开的笔记本电脑,两人都紧盯着屏幕,屏幕里显示的是病房内的景象,他们就负责盯着一刻也不能出意外。

我也低头去看。

只看了一眼,我就怔住了。

房间里的一切比我住的那间豪华十倍,但是,这都无法吸引我的眼球。

那个少年出现的地方,大概所有的背景,都只能黯然失色。

哪怕此刻,他只是安静的躺在病床上打着点滴。

一个美丽的石像,毫无生气,却触目惊心。

我想起彦景城对我简单说明的情况。

十八岁的彦一,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带自杀倾向。他是被强制入院的,因此随时都有可能自残或逃跑。

而彦景城选中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是c城人。

彦一就在c城长大。

他十二岁才被父亲带来香港。

他想家。

我看着那个一动不动的身影,内心突然涌出了一股强烈的冲动。

我想见见他,如果可以,想和他说说话。

想告诉他,我明白他的感觉,我也想家。

我推门而入。

绿色的窗帘隔绝了窗外的酷暑,空调带来的恒温感和桌上的绿色植物使人感觉如在春天。

我慢慢的走到彦一的床边,突然发现他的眼睛是睁开的。

我吓了一跳,但随即发现他并没有在看我,他只是木然的盯着天花板,深黑的瞳孔里,甚至看不到一丝波动的微光。

我站在床边仔细的看他。

他的皮肤非常的白,白得让人有一种接近透明的错觉。睫毛长而卷曲,覆着毫无生气的大眼睛,俊秀挺拔的鼻梁是五官里唯一不那么阴柔的部分,淡色的唇有些失神般的微张着,露出一线洁白的牙齿。

他真的长得很漂亮。

漂亮得像个橱窗娃娃。

一个长得这样漂亮得几乎混淆了性别的少年,有时会给人一种妖异的感觉。

这大概就是他驾车向我冲来时,我一眼触之,脑海里本能的闪过了鬼魂这个词的原因。

冰凉的液体顺着导针一滴滴进入他的血管里。

他的面上,没缠纱布处,浮着一层细密的汗。

我刚刚奇怪这样舒适的室内温度,他怎么还会热,蓦然间惊觉过来,他在出虚汗。

柔软的同情感牢牢的抓住了我,很奇怪,从受伤开始,我似乎就没有恨过这个肇事者,而此刻,更是只想着怎样才能安全的靠近他。

他十二岁前都在c城生活,只比我小一岁,说不定我们还曾在街上擦肩。

而我现在只要能让他放松戒备,认可我成为他的朋友,彦景城先生就会帮我支付下一学年的学费。

那笔能让我暂时活过来的学费。

我知道这是童话,但绝望之中能有童话出现,也算是死刑到死缓。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拿起桌上的纸巾,试探着沾了沾他的脸上的汗,像个护士一样。

我轻轻唤他的名字:“彦一。”

他不出意外的毫无声息,仿佛我只是空气。

我已经了解过情况,我知道他只是不愿意理我,他什么都听得到,也什么都听得懂。

我也不尴尬,继续换一张纸巾帮他擦脖子。

我用家乡话说:“彦一,你是在c城长大的吗?我也是啊,我叫程安之,安之若素的那个安之。”

还没待观察他的反应,我的目光突然被他脖子靠肩处露出的一小片皮肤吸引了。

一个小小的疤痕。

其实已经很淡。

我伸出手指缓慢的触一下,它真实存在。

我又有些呆滞的把目光慢慢上移,回到彦一的脸上。

他已经有了表情,不知何时,他的脸微微转向了我,仍然是毫无生气的眸子,但我却知道他在盯着我。

美丽的脸。

似曾相识的美丽。

这样的美丽,并不多见。

有什么东西像一大群沙蚁过境般,哗啦啦的冲过我的脑子。

它们掀翻了记忆之门,把各种混乱的久远的记忆翻找出来,散落一地。

慢慢的,慢慢的,露出你所未曾想到的奇迹。

有些以为早就遗忘的东西,原来还静静的躺在那里。

你永远不知道命运给你安排的每一个明天,会有怎样的惊吓或惊喜。

所以,你轻易不该放弃,亦不该心存侥幸。

这一次,也许,我会得救,也许,我会堕入更深的黑暗。

但都是转机。

我的声音颤抖,干巴,连自己听起来都像陌生人。

但我还是喊出了那个名字。

我说:“朱一强!!!”

30、朱一强!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我和若素的小学生活,是在妙街小学度过的。

妙街小学每一年级有三到四个班,每到下课铃响起,每个教室会同时传来一阵稀里哗啦推桌拉椅的声音,随即从一扇扇绿漆门里冲出来一堆堆活蹦乱跳的小孩。

大家忙着打闹,嬉笑,正是风在林梢鸟儿在叫的烂漫时光。

那时我是班上的小班长,团结同学,尊敬老师,人缘不错,爱唱爱笑。

直到四年级下学期,朱一强跳级来到我们班,成为我的同桌,噩梦就此开始。

第一次被班主任领进来,站在讲台上和大家做介绍时,教室里难得的出现一瞬间的寂静。

个子小小的男孩穿着白色的小西装,安静的站在高大慈祥的班主任身边,朝大家乖巧的笑,好看得就像一个洋娃娃。

班主任说,这是三年级跳级上来的朱一强同学,因为成绩优异,所以从今天起进入我们班学习,他比大家年纪都小,希望大家多多帮助他,宽容他。

后来我才明白,班主任老师的意味深长用心良苦。

我一直觉得,朱一强一定不是因为成绩好而跳级的,一定是因为他原来的老师实在拿他的顽劣没办法,才动用了这一招把他和平送走的。

总之,当时的我满心天真和欢喜的接受了老师安排的任务,让天使面孔的他成为我的新同桌。

一周以后,他把我的橡皮用小刀切成了碎屑当子弹打;

两周以后,他在我的自带水壶里塞了半壶石子;

三周以后,他把我的数学课本每一页都用胶水粘住了一个角;

四周以后,和他一起的第一次小考成绩单出来,他哈哈大笑的指着我的分数笑我“程安之大笨蛋”。

其实,我只比他少五分而已。

但那五分,决定了他是第一我是第二。

而且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从班级第一的宝座上下来过。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小孩整得这么狼狈。

我一向老实安分守规矩深得老师信任,在同学中也乐于助人谦虚友善,并且我一向很享受大家对我的这种评价和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