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Flower.赴约(第2/4页)

“因为同样工作了两年的我,对比自己空荡荡的行囊,忍不住流下了黯然的泪水……今晚我要喝死,别拦我。”

“喝死之前,陪我再去修一下头发……”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好,想要早点睡,免得明天有黑眼圈,却越是如此,越是无法入眠。

七春真的跑出去了,说是找朋友喝酒,大半夜的才听到回来的门响。

而我的脑袋里乱糟糟的。

时而想起最初在校园里的种种;

时而想起在香港时的各种意外与跌宕;

更多的是想明天的第一次约会,他知道是我吗?他听到名字的时候有没有觉得熟悉?如果他不记得我,我该怎么说;如果他记得我,又记得多少,记得的是哪一次的我……

胡思乱想中,眼皮逐渐变得又涩又痛,我愈发辗转不安。

一直熬到下半夜,终于才睡去。

夜里有梦,梦里不知身是客。

17、恰好我记性很好,所以应该记得全部

西餐厅里的音乐舒缓,像情人间优雅而试探的呢喃,封信先到,他选择了靠窗的一个卡座。

像多年前去送明信片的那一次般,我对着镜子练习了千百次,最后却仍是一片空白。

上午第一次接到他的电话,电话里他的声音温柔而清冷。

“我是封信,把地址和时间发到你手机上好吗?”

我讷讷的答好。

明明是带着孤注一掷的勇气,却怎么能在这里止步。

服务员看我站在路中间不动,走过来轻声询问,我指指封信,示意已经约人,而他恰好在此时转过脸来,我们的目光不经意间就撞上。

虽然我的附近还有很多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是在看我。

一秒。

两秒。

三秒。

……

他就那么看着我,不出声,也不招呼。

渐渐的,他坐在那里沉静等待的样子,和八年前的少年微笑的脸重合起来,他低下头对我轻声说:“加油”。

服务员再次催促的声音终于把我拉回现实。

我横下心,眼皮一垂,迈步朝他的方向走过去。

终于站在了他的面前。

“你好。”我鼓起勇气微笑。

“坐。”他优雅的站起身来,手指对面的座位,我看到他的嘴角轻轻弯了弯,那双墨如夜色的眼眸里,看不出意外表情。

他没有问我是谁,也没有问我是不是他在等的人。

这才是我记忆里的封信,不发一言,就已经成竹在胸。

我再次疑心那夜在酒吧相遇是不是一个梦。

我们都坐下。

我微低着头,想着应该怎么开口。

封信今天穿了件深灰色的西装外套,露出了里面的黑色衬衣,但下身却是搭的牛仔裤,略紧的设计显得他愈发的风神俊朗,双腿修长。我注意到这几次见面,他仍然只穿黑白灰色系的衣服,但并不显得冷硬,只让人感觉这个男人的精美而从容。

我呼吸困难。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但这里午餐时间上菜很慢,所以还是先点了。”他倒是很自然,不急不徐地说,声音那么近,似乎气息都能感知。

“嗯。”我僵硬点头

“先喝点热茶?”他很有耐心的把桌上用蜡烛加热的玻璃壶轻轻提起来,取过两个晶莹的小杯子,金黄色的茶汁从壶嘴汩汩流出,空气里腾起细微的白色热气。

他把一只杯子轻轻放在我的面前。

我盯着他的手,他的手指修长,动作却沉稳有力。

我觉得自己这二十四年都白活了,明明在外面已经锻炼得不说明眸善睐也算大方得体,但怎么一面对这个人,就只有白痴般的反应。

在这样自责而羞愧的心情里,我默默的端起面前的小杯茶喝了下去。

“喂!”一只手及时伸到我嘴边迅速夺下了杯子,但沾到嘴唇的热茶仍然烫得我一个哆嗦。

我茫然的抬起头来,就看到封信近在咫尺的脸。

我一时间连疼痛都忘记了,只觉得整个人都麻了。

他把杯子放远一点,但是并没有立刻收回前倾的身体。

他就那么隔着一尺的距离对着我的脸。

“程安之,你看着我。”他鲜有情绪波动的声音里有着我所陌生的不悦感。

“我到底有什么可怕,让你看到我的时候,表情永远那么视死如归?”

我就真的看着他了。

其实是因为震撼得失去动弹的力气了。

他记得我?

他记得我!

他记得我!

他记得的,是哪一次的我。

大概过了十秒,他缓缓收回身体,回复正常坐姿,目光也终于离开了我的脸,气氛随着他的表情变化而瞬间柔和下来。

我松了口气,刚感觉自己恢复了说话能力,服务员已经开始掀帘上菜了。

居然是红烧肉,水煮鱼,猪肚墨鱼汤。

我以为我们应该在西餐厅里吃牛排。

但是,却是我真正喜欢的几道家常菜。

“先吃吧。”封信恢复淡定的先拿起勺子盛汤。

我机械的拿起筷子,满心的疑问却一个接一个的往外冒。

“你……记得我?”试探着问。

“嗯。”平静的答。

“呃……那你记得我是谁……”这句真不知道怎么问才好。

他停住勺子,又深深看了我一眼。

还是平静的声音。

“学校,婚礼,酒吧……恰好我记性很好,所以应该记得全部。”

我瞬间石化。

带着更多的疑问埋头喝汤。

偷眼看封信,只觉得他吃中餐的样子也优雅得不像话,每一个动作,都有着似乎是与生俱来的风华。

这样美好的男人,怎么会有女人得到过又放弃呢?

脑袋里不自觉冒出这样的疑惑,我赶快自责的甩一下头,把它丢回角落。

封信察觉到我的小动作,朝我看过来。

我赶快低头吃菜。

头一次觉得香喷喷的肉含在嘴里,怎么嚼都觉得不对。

“你前天去我家的时候,动过我桌上的东西?”他慢慢地说。

“啊?”我正含着一口肉,惊吓间直接把那块肉完整吞了下去。

“我记性很好,我爷爷又从来不会碰我的东西。问一下爷爷有谁来过,就明白了。”他又强调了一次记性问题,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是故意的。

“你写了我名字。”肉终于落进肚里,我心一横,不知死活的小声反击。

他没有立刻回答,低头挟了筷青菜,似乎笑了笑。

“我只是奇怪,怎么最近在哪都能遇上你。”

他深深的看我一眼,那眼神里,涌动着某种我看不懂的东西。

他语速很慢地说:

“程安之,你让我知道,原来时间可以让一个单纯的女孩变得这么有城府有心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