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3/6页)

莫德·戴尔打电话给卡萝尔,不知怎么的竟会想出煮扁豆咸肉这么一个问题来,请她指点一番,紧接着就问:“你听说过那位马林斯小姐和赛伊·博加特的丑事吗?”

“我说那全是无稽之谈!”

“哦,我说大概也是这样吧。”从莫德的口气里听得出她颇有幸灾乐祸的味道,至于这件事儿到底是真是假,在她看来是无所谓的。

卡萝尔慢慢地踱回自己的房间,两手握得紧紧地坐了下来。

这时候,她仿佛听到一片令人厌烦的喧嚣声!她心里明白,整个戈镇,不分男女老幼,几乎每一个人都在一个劲儿提高嗓门,大谈特谈这件事儿,有的人听到一些细节就如获至宝似的,不由得欣喜若狂;也有人还添枝加叶,说得越来越玄乎,还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他们简直是煞费苦心地把自己望而生畏、不敢去做的事儿硬是加到别人头上去!不过,说他们望而生畏,也并不完全尽然,其实,他们只不过是比较谨小慎微,善于偷偷摸摸而已。整日在理发馆里鬼混的浪荡子,伫立在女帽店里的交际花之类的时髦女人——瞧他们有多么狡黠,全在吃吃地笑着。此时此刻,卡萝尔仿佛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他们的笑声,就像母鸡下蛋后在咯咯叫似的,一面显得沾沾自喜,一面却又说了这样溜须拍马的话:“多亏你告诉我说她是个脸皮厚的小娘儿们,要不然我还蒙在鼓里呢!”

可是,整个戈镇偏偏就是没有一个人,如同老拓荒者那样敢于傲视他们和痛斥他们,也没有一个人出来证明他们中西部“粗犷的骑士精神”和“朴实无华的德行”,以及他们的胸怀历来要比一味造谣中伤的北方佬宽宏大量;更没有一个人会像小说里描写的开拓边界的英雄好汉那样大发雷霆,问道,“你们指桑骂槐,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们在窃笑些什么?你们拿得出什么证据来吗?这些前所未闻的罪孽,尽管你们是如此切齿痛恨,其实你们自己乐此不疲,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样的话根本没有一个人敢说,无论是肯尼科特、盖伊·波洛克和钱普·佩里都一样。

那么,埃里克会不会说这样的话呢?看来很有可能。他准会唾沫星子乱飞地说出愤愤不平的话来。

她突然一闪念,就想到:她对埃里克有好感这件事,不知道跟马林斯这个问题有没有什么肉眼看不见的联系。莫不是他们考虑到她的社会地位,知道惹不起她,所以就只好像恶狗似的冲着弗恩狂吠一阵?

晚饭前,卡萝尔一连打了五六个电话,才知道弗恩早已躲进了明尼玛喜大旅馆。于是,卡萝尔就急急忙忙地赶去,尽管街上的人都对她侧目相视,可她却竭力不让自己露出胆怯的样子来。那个旅馆的账房冷冰冰地说,据他“猜想”马林斯小姐大概是住在楼上三十七号房间,叫卡萝尔不妨自己去找找看。她就顺着散发出一股股霉味的走廊一路找去。她看到两边的墙壁上都贴着印上鲜红的雏菊和暗绿的玫瑰花饰的糊墙纸,被水泼过的地方还留下一摊摊泛白的污斑,铺在走廊里的红黄相间的草席早已经破了,一排排松木板的房门,只是漆上了薄薄的一层蓝色。那个号码的房间她怎么也找不到。走廊的尽头黑魆魆的,伸手不见五指,她不得不用手去摸房门上的铝制号码。有一回,一个门里发出男人的声音:“是哪一个?你要干什么呀?”她被吓了一大跳,拔脚就跑。最后,她总算把那个房间找到了。她伫立在房门口,侧耳倾听,仿佛从房里传来了一阵呜咽声。直到她第三次敲门的时候,才听到里面有人在大声惊呼:“是谁呀,走开!”

卡萝尔怀着对戈镇深恶痛绝的心情,把房门推开了。

昨天她看见弗恩·马林斯还穿着长筒靴、苏格兰呢裙子、淡黄色毛线衣,显得十分轻盈而又充满自信心。如今,她横倒在床铺上,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淡紫色布外套、一双破破烂烂的低跟便鞋,一副惹人可怜的弱女子的样子,脸上还露出惊恐万状的神情来。她简直惊慌失措地抬起头来。卡萝尔看到她蓬头散发,脸色煞白,两只眼睛肿得就像核桃似的。

“我冤枉呀!我冤枉呀!”她一看到卡萝尔就禁不住嚷了起来。当卡萝尔去亲她的脸颊,抚摸她的头发,并用头巾给她揩擦前额的时候,她嘴里还在一个劲儿鸣冤叫屈。随后,她稍微安静了一些,这时卡萝尔就把那个房间扫视了一遍——它好比是殷勤好客的大街上的神圣殿堂,又是外地旅客的下榻之处,不用说,更是肯尼科特的朋友杰克逊·埃尔德的摇钱树。房间里散发出旧床单、破地毯和污浊的烟味。那张摇摇欲坠的床铺上面,只铺了一层薄薄的床垫子,床垫子里面到处都是硬疙瘩;跟沙土颜色差不多的墙壁上,既有用手指乱画的一道道凹痕,也有用凿子凿过的一个个圆孔;在每一个角落里,每一件东西下面,都积上了厚厚的一层尘埃和雪茄烟灰;洗脸台的台面略微倾斜着,上面摆着一个裂了口的矮胖的水壶;那张独一无二的椅子,椅子靠背笔直,油漆早已剥落殆尽,显得寒碜极了。可是房间里不知怎的还有一只金碧辉煌的镌刻着玫瑰花纹的大痰盂。

卡萝尔根本无意追问弗恩的事,可弗恩还是一定要讲给她听。

弗恩说,那天她去参加舞会,说实话,大家并不十分欢迎赛伊,但为了不要错过十分难得的跳舞机会,同时也可以暂时躲避一下,不去听博加特太太那没完没了的说教,特别是一开学就教了好几个星期课,精神上很紧张,需要轻松一下,所以弗恩对他也就百般迁就了。赛伊也一口答应绝不胡闹的,在路上表现得很不错。舞会上有几个人是从戈镇来的工人,更多的是年轻的农民子弟。后来有五六个醉鬼吵吵嚷嚷地闯了进来。他们聚居在灌木丛生的洼地里,处于社会底层,有的靠种土豆过日子,也有的正如人们所怀疑的是以盗窃为生。那时候,理发师德尔·斯纳弗林一面使劲拉着小提琴,一面大声嚷叫,提醒舞伴变换舞步和舞姿。大家就这样根据理发师德尔·斯纳弗林发出的符咒,跳起了古老的方阵舞,使劲儿搂紧自己怀里的舞伴,转圈的转圈,跳的跳,蹦的蹦,闹的闹,笑的笑,乒乒乓乓地直跳得谷仓的地板震天响。就在这时候,赛伊一连两次从别人口袋里取出酒瓶偷喝了几口。他在谷仓最远的角落里的饲料箱上的一大堆外套里乱找什么东西,弗恩是亲眼看到的。不料,隔了一会儿,她就听到一个庄稼人在大声叫喊,说他的那瓶酒给人偷走了。弗恩责备赛伊说,准是他偷了别人的酒,可是他却吃吃地傻笑着说:“哦,只不过是开开玩笑罢了,这会儿我就给送回去。”当时,他死乞白赖非要她喝一口不可,而且还扬言说,她要是不喝,那瓶酒他就不送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