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第3/4页)

她胳膊下面夹着一张“正点”唱片,手里拿着半磅粉色裹肉纸包着的炖用生肉,可是太阳这么毒,不该拿着肉在街上晃荡。她要是不赶紧,肉就会变质——不等她放到炉子上自己就熟了。

懒丫头。她手上满满当当的,脑子里却没什么货色。

她让我紧张。

她让我纳闷,这样的好天气能不能持续一天以上。从蓝天里落到大街小巷的黑灰已经让我不安了。一层煤灰正积在窗台上,罩在窗玻璃上。现在她又来惹我心烦,让我一看到她那样在阳光里闲混,就开始怀疑自己的存在。现在她爬上楼梯了,朝着“暴力”走过来。

“我妈妈还有我爸爸都住在塔克西多。我几乎见不到他们。我跟我奶奶住在一起,她说:‘费莉丝,他们不住在塔克西多;他们在那儿工作,跟我们住在一起。’就是这些话:住啊,工作呀。我每隔三个星期能见他们两天半,还有圣诞节一整天和复活节一整天。我数了。四十二天,要是你算上半天的话——可我不想算,因为那些个半天主要用来收拾行李和赶火车——再加上两个节日,一共是四十四天,可实际上只有三十四天,因为半天不该算在内。一年一共三十四天。

“他们一回家就亲我、送我东西,我的蛋白石戒指也是他们送的,可他们真想做的事是出去跳舞(我妈妈)或者睡觉(我爸爸)。星期天他们去教堂,可我妈妈仍旧感到难过,因为所有那些她该在教堂里做的事情——吃晚餐、开会、为主日学校聚会收拾地下室,以及葬礼过后接待来宾——她都得推掉,因为她在塔克西多有工作。所以她最想做的事,就是听‘圈子甲会社’的女人们说闲话,说说现在什么最时髦;她还想跳跳舞,玩玩惠斯特牌(桥牌的前身。)。

“我爸爸更喜欢穿上浴衣,看着我和奶奶为他攒的一摞摞报纸,让人家伺候他一回。有《阿姆斯特丹》、《年代》、《危机》、《信使》、《工人》。有些他要带回塔克西多去,因为他在那儿弄不到。他喜欢报纸叠得整整齐齐的,杂志上没有沾上食物和手印,所以我不怎么看它们。我奶奶常看,还小心翼翼地避免把它们弄皱弄脏。没有什么比打开一张叠错了的报纸更让他生气的了。他一边看,一边哼哼唧唧、嘟嘟囔囔的,还不时地大笑一回;不过他从来没有扔下不看的时候,哪怕那些文章气得他血脉贲张,我奶奶说的。看报的好处是,他什么都读到了,还跟我妈妈、奶奶和一块儿打牌的朋友们去争论那一切。

“有一次,我心想,要是我看了我们存下来的报纸,我也能跟他争论了。可我选错了文章。我看到的消息是白人警察因杀害黑人被逮捕,我就说,我真高兴他们被逮捕了,是时候了。

“他看着我,大叫道:‘这个故事上了报纸,是因为它是新闻,姑娘,新闻!’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就哭了起来;这时我奶奶就说:‘孩子,到别处坐着去。’我妈妈说:‘沃尔特,别跟她说那些。’

“妈妈向我解释了他是什么意思:每天警察都在杀黑人,却根本没有人被捕。后来她带我上商店去,给她在塔克西多的老板买些他们要的东西;我没有问她为什么在休息日还要替他们买东西,因为那样的话她就不会带我去37街的提芬尼商店了。那个店安静极了,比神父要求大家默祷一分钟的时候还要安静。默祷时我还能听到脚蹭地面的声音、擤鼻涕的声音。可在提芬尼商店,没有人擤鼻涕,地毯一铺,又防止了鞋子弄出来的各种声音。像塔克西多一样。

“好多年以前,我小的时候,在我上学以前,我的父母带我去过那儿。我必须时时刻刻保持安静。他们带我去过两次,我足足待了三个星期。可那行不通。我妈妈和爸爸说起过辞职的事,可他们没辞。他们让我奶奶搬过来看我。

“三十四天。我现在是十七岁,那么说,全加起来就是不到六百天。十七年里还不到两年。多卡丝说我挺幸运的,因为起码他们还在,在某个地方,我要是病了,可以叫他们来,也可以搭上火车去看他们。她的父母双亲死得很惨;他们死了以后,殡葬师来给他们整容之前,她看见过他们。她有一张他们坐在棕榈树画下的相片。她妈妈站着,把手放在她爸爸的肩膀上。他坐着,手里拿一本书。照我看他们怪可怜的,可多卡丝却没完没了地说他们有多么多么好看。

“她老在说谁好看谁不好看。谁有口臭,谁穿的衣裳好,谁会跳舞,谁神气活现。

“我奶奶对我们俩交朋友感到可疑。她从来没说过为什么,可我稍微知道一点。我在学校里朋友不是很多。在我念书的学校里,不是男孩子凭着皮肤颜色结伙抱团,女孩子才是这样。我讨厌那一套——多卡丝也是。所以我和她在那方面与众不同。一旦有哪张臭嘴嚷嚷着:‘嘿,讨厌鬼,脱脂牛奶在哪儿呢?’或是:‘嘿,怪人,同伙在哪儿呢?’我们就吐出舌头、把手指塞到鼻孔里来让她们闭嘴。可要是那不管用的话,我们就痛打她们一顿。有些架打得我的衣裳和多卡丝的眼镜都给毁了,可跟多卡丝一起打那些女孩子感觉特别好。她从不害怕;我们可开心了。念每一所学校、过每一天都开心。

“后来她开始会那个老头了,好日子停了两个月。我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事,可是她不知道我知道。我让她以为那是个秘密,因为她想让它成为一个秘密。开始我以为她是难为情,或是为他感到可耻,只不过为了得到礼物才这么干。可是她喜欢搞秘密的把戏。计划着、谋算着如何欺骗曼弗雷德太太。把妖里妖气的内衣藏在我家,出门时好穿。藏东西。她压根就喜欢秘密。她也不为他感到可耻。

“他很老。真老。五十了。可他达到了她的那个好看的标准,这个我得承认。多卡丝应该比她实际上更漂亮才对。她缺了点什么。漂亮的所有要素她也都有。长长的头发,波浪式的,一半好,一半坏。浅肤色。从没用过漂白剂。好身段。可还是缺了点什么。你要是逐一打量,是会羡慕的——那头发,那颜色,那身段。搁在一起就不对了。我们走在街上的时候,小伙子们都看她,吹口哨,喊出花样来。在学校里各种各样的男孩子都想跟她搭话。但之后他们停止了;一切都没有结果。肯定不会是因为她的性格,她挺善于说话的,喜欢说笑话、逗乐子。她一点也不拒人千里。我不知道是什么。除非是她太咄咄逼人了。我的意思是,她好像总想让他们做出点可怕的事情。比如偷东西啦,回到商店给一个不为她服务的白人女售货员一记耳光啦,或是骂哪个冷落了她的人。叫我摸不着头脑。在她看来,一切都像是部电影,她就是卧在铁轨上面的那个,要么就是美男子的帐篷着火时陷在里面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