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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鲁·贝尔的死花了她十一年的时间,长得足以让她救起罗丝,埋葬她,目睹她丈夫回来四次,做六床被子,搬十三次家,还往维奥莱特的脑袋里塞满了故事,讲的是她的白女士和她们二人的生命之光——一个美丽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戈尔登·格雷,原因嘛显而易见。姓格雷(意为灰色。),因为那是薇拉·路易斯的姓(很久很久以后,那也是他眼睛的颜色),叫戈尔登(意为金色。),因为在他落生时的粉红色皮肤随着他脑袋上的胎毛一道消失之后,他的肤色就成了光灿灿的金色,松软的黄发卷遮住了他的脑袋和耳垂。那头金发根本比不上薇拉·路易斯过去的头发,可是那阳光般的颜色、那毅然决然的卷曲使他备受宠爱。不是一下子。需要一段时间。可特鲁·贝尔头一眼看到他就放声大笑,而且那以后的十八年里天天如此。

当时他们三个住在巴尔的摩的爱迪逊街上一所很好的砂岩房子里,离开薇拉·路易斯·格雷和特鲁·贝尔两人共同的出生地魏斯伯尔县远远的,关于这事,那白女士跟邻居们和朋友们讲的只有一部分是事实:她受不了她家乡狭窄的小道。所以她把她的仆人和一个她喜欢的孤儿娃娃带到了巴尔的摩,来经历一种更复杂的生活方式。

这是件大逆不道的事,甚至是妇女参政运动分子所做的事,邻居们和潜在的妇女朋友们围住了薇拉·路易斯,尽量礼貌地保持一段距离。如果她们以为那会逼她改变她的做派,承认她需要找一个丈夫——那她们就错了。这个外省来的陌生人既有钱又顽固,满足于自己的奢侈生活,甚至不怎么要她们做伴。再说,她好像完全被读书、写小册子和宠爱那个孤儿占用了。

从一开头,他就像是那所安静、阴暗的宅子里的一盏明灯。她们每天早晨都要对他的样子大为吃惊,彼此争夺着他射到她们身上的光芒。他从薇拉·路易斯那里得到了一种大惊小怪的溺爱,从特鲁·贝尔那里得到的则是彻头彻尾的娇纵,她总是哈哈大笑,哈哈大笑,试做蛋糕给他吃,在他吃西瓜之前把每一粒西瓜籽挑出来。薇拉·路易斯把他打扮得像威尔士亲王一样,给他念生动的故事听。

的确,特鲁·贝尔本应该马上知道那一切,因为,首先,在沃兹沃斯没有人能藏住事,而且在“大房子”的地主面前什么也别想藏。自然,谁都忍不住留意,一个星期有多少次,一个来自维也纳的黑人小伙子要被叫来跟薇拉小姐一起骑马,还有,她愿意策马走进树林的哪一部分。奴隶们知道的特鲁·贝尔都知道,而且她知道的还要多,因为她的全部工作就是按照薇拉小姐的愿望和需求办事,包括给她洗衣服。每月一次,有些衣服必须用醋泡一晚上。所以,如果不需要用醋泡衣服了,如果内衣可以跟别的衣服一起洗了,特鲁·贝尔知道是为什么,薇拉·路易斯也知道她知道。从来没有任何必要说出来。唯一不知道的是那两个父亲。据特鲁·贝尔所知,那个未来的父亲——那黑人小伙子——从来没有发觉过,因为薇拉·路易斯从来不提起他的名字,也不再接近他了。那个老父亲,沃兹沃斯·格雷上校,什么都不知道,一丁点儿都不知道。

最终只得由他妻子告诉他。最终。尽管她从不跟她的女儿谈这事,或者说,她发现了之后就再没跟她的女儿说过话,但还是得由她来让上校知道实情;他知道了以后,站起身,又坐下去,然后又站了起来。他的左手在空中划拉着,找着什么:一杯威士忌、他的烟斗、一根鞭子、一把枪、民主讲坛、他的心——薇拉·路易斯从不理解。有几秒钟,他好像受了伤害,深深的伤害。然后他的愤怒渗进了房间里面,蒙住了水晶玻璃,弄软了浆洗过的桌布。意识到那件可怕的事发生在他女儿身上,搞得他大汗淋漓,因为在他的土地上有七个黑白混血儿。汗水从他的额角淌下来,汇聚在他的下巴上;汗水湿透了他的腋窝和衬衫后心,同时他的愤怒淹没了房间。桌上的常春藤翘了起来,银器拿在手里也变滑了,这时,他抹了抹眉毛,让自己振作起来,做了一件适当的事:一巴掌把薇拉·路易斯打到餐桌上去。

然而,是她母亲捅了最后一刀:她的眉毛一动不动,可是当薇拉·路易斯从地上爬起来时,她看女儿的那副表情却是那样充满了反感,女儿都能够感受到在母亲舌头底下聚集、溢满了她口腔的酸酸的唾液。仅仅是教养,严格的教养,没有允许她吐出来。从那时起,她们之间就丧失了语言交流。随后的星期三放在薇拉枕边那盛满了钱的内衣箱子,尽管慷慨,却被轻蔑坠得沉甸甸的。比世界上任何人离开家七个月左右需要的钱都多。这么多钱使得这句话变得无可争辩:死也好活也好,到别处去。

她想要特鲁·贝尔,并把她带走了。我不知道这对一个女奴来说有多难,离开了本来因为工作和离得远也不怎么见得着的丈夫,把两个女儿留在了身后,让一个老姨妈来照看。罗丝·蒂尔和梅当时分别是八岁和十岁。在那个年龄,无论谁拥有她们都算得到了好帮手,可对于一个远离丈夫、住在沃兹沃斯一户富人家日夜照顾那家的女儿的母亲来说,她们却什么忙也帮不上。也许请一个姐姐来照料丈夫和女儿们并不很难,因为她决心要跟薇拉·路易斯小姐到巴尔的摩去一段时间。特鲁·贝尔二十七岁了,不去的话,她这辈子怎么能见识一座伟大的大城市呢?

更重要的是,薇拉·路易斯小姐也许会用钞票帮她把他们都赎出去,因为她的确给了她不少。可话又说回来,也许不行。也许她坐在行李车厢里、跟盒子箱子一起左摇右晃、看不见她正在穿过的田野时,会皱起眉头。也许她会感觉很糟。不管怎么说,她别无选择地走了,撇下了丈夫、姐姐、罗丝·蒂尔和梅;她心里一着急,那个金发男孩就来安慰她;他让她高兴了十八年,直到他离开了家。

所以到了一八八八年,有了薇拉小姐内战一结束就开始发给她的二十二年的工资(不过暂时寄存在她那里,除非她的仆人有了什么打算),特鲁·贝尔让自己和女主人相信她已来日不多了,拿到了钱——十枚鹰币——并得以应罗丝·蒂尔的请求回到魏斯伯尔,给她从未见过面的孙女们带来了巴尔的摩的故事。她租下了一座小房,买了一个炉子,给女孩子们描述着同美妙的戈尔登·格雷在一起的生活,让她们乐不可支。讲她们是如何一天给他洗三次澡,他内裤上的G字是如何用蓝线绣成的。澡盆是什么形状的,她们往水里放些什么东西,让他闻起来有时像忍冬有时像薰衣草。他有多么聪明,是个多么完美的绅士。他孩提时代如何说出可笑的大人话,他长成个年轻人时如何表现出骑士般的勇气,出门去寻找他的父亲,然后,走运的话,杀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