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3/7页)

然而城市的天空所能做的还不止于此。它能变成紫色,同时保留一颗橘红的心,这样,大街上人们的衣服就会像舞厅里的装束那样闪闪发亮。我见过女人们把衬衫在煮沸的糨糊里面搅动、用最细密的针脚缝长统袜,一个姑娘在炉边烫直她姐姐的头发。与此同时,遭到忽视、像易洛魁人(即北美印第安人。)一样美丽的天空从她们窗前飘过,也从正在卿卿我我的自由而非法的情人们窗前飘过。

乔和维奥莱特同火车一道跳着舞进入大都会二十年后,他们仍旧是夫妇,彼此却不怎么说话了,更别提一起开怀大笑,或者表现得好像大地是舞厅的地板一样了。他深信只有他一个人还记得那些日子,还想让它们回来;虽然还记得当初的情形,却根本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了,所以他就在别处给自己找了个伴侣。他从一个邻居那儿租了一个房间,这个邻居很清楚自己这个决定到底值多少钱。他每个星期租六个小时。这时间足够让城市的天空从淡淡的冰蓝色变成有一颗金色的心的紫色。当太阳西沉,这时间也足够让他告诉新欢一些他从未告诉过妻子的东西。

很重要的东西,比如黄昏时分小河边的木槿闻起来是什么味道;在那样的光线里,他几乎连自己的膝盖从裤子的破洞里露出来都看不见,又怎么可能看见她的手呢,就算她真的决定了从树丛中伸出手来,最后一次向他证实她千真万确就是他的母亲?就算得到证实将让他感到耻辱,他还是会成为弗吉尼亚最幸福的孩子。就是说,假如她决定了把手伸给他,听他一次,照他说的去做,以某种方式说一声是,哪怕实际上说的是不,他就会明白了。还有,他是多么愿意抓住这个蒙受羞辱、同时又满心感激的机会啊,因为得到了证实就意味着二者一起到来。她的手、她的手指穿过木槿花,摸到他的手;也许还让他摸她的手。他是不会抓住它不放,死拉硬拽把她从树丛后面拖出来的。也许她怕的就是那个,可他是不会那样做的,而且也这么跟她说了。就像这样,他说,给我看看你的手就行,他说,那样我就知道了,难道你不明白我非知道不可吗?她什么话都不用说,尽管还没有人听见她说过一句话呢;不一定是语言;他并不需要语言,甚至没想过要语言,因为他知道语言是会说谎的,会烧得你热血沸腾然后就无影无踪了。她甚至不必说出“母亲”这个词。用不着那种东西。她要做的只不过是给他一个表示,把手从树叶中间、从白色花朵中间一下子伸过来,那就足以说明她知道他就是那个孩子,她十四年前生下的儿子,被她遗弃了,但离得不是太远。远得刚好让大家都烦透了,因为她并没有彻底走掉,又近得足以吓着大家,因为她四处乱窜,神出鬼没,还在甘蔗田里用低低的、甜甜的女婴的声音大笑。

也许她伸手了。也许那是她的手指在树丛中间动弹,不是小树枝,可是在那样微弱的光线里,他连自己的膝盖从裤子的破洞里露出来都看不清。也许他错过了那个可能同样意味着耻辱和幸福的表示,也许起码如此,而不是那种内心空虚,被他从此带在身上,直到一九二五年秋天才有了个倾诉的对象。这个人名叫多卡丝,颧骨上印着蹄子印,比他的同龄人更了解那种内心空虚是怎么一回事。她为他填补着空虚,正如他为她填补空虚一样,因为她的心里也是空空荡荡。

也许她的空虚更糟糕呢,她可认识自己的母亲,甚至为了她记不得的某次顶嘴还挨过她的耳光。不过,她脸上挨的那一巴掌,那啪的一声,又疼又烫的感觉,她却清楚记得,并且告诉了他。可真烫啊,她对他说。在她挨过的所有耳光里面,那一次她记得最清楚,因为那是最后一次。她从她最好的女友家的窗户探出身去看,因为那些叫喊声不是她梦中的一部分。它们在她的头脑之外,在大街上。还有奔跑。所有人都在奔跑。是为了水?水桶?在小镇另一头擦得锃光瓦亮、停得稳稳当当的消防车?那所房子进不去了,她的晾衣夹娃娃就在里面摆成一排。在一个烟盒里。可她还是想去把它们拿出来。她光着脚、穿着睡衣跑过去拿它们,并且向她的妈妈大叫,那盒娃娃,那盒娃娃还在柜子上面呢,我们能去拿吗?妈妈?

她又哭了起来,乔把她紧紧搂住。易洛魁的天空从窗前飘过,如果他们真的看见了它,它就像蜡笔一样给他们的爱上颜色。就在那时,好一阵沉默之后,他会从椅子上提起他的“克里奥佩特拉”样品箱,在打开之前逗一逗她,把住箱子盖,让她没法马上看到他在瓶瓶罐罐和香水盒底下藏了些什么——那是他为她带来的礼物。就是那小小的蝴蝶结拴住了他们的日子,与此同时,城市的天空将它那橘红色的心变成了黑色的,好把星星久久隐藏,然后再一个一个接一个地拿出来,像礼物一样。

到那时候,她已经将他指甲根部的外皮按回去,为他清洁了指甲,涂上透明的指甲油。谈起圣路易斯东区时她哭了一会儿,玩着玩着他的指甲又高兴起来。她很高兴,那双在毯子下面托挤她、揉搓她的手被她处理过了。被她用他样品箱里一个瓶子中的润肤膏涂抹过了。她坐起来,把他的脸捧在手里,亲吻他那不同颜色的两只眼睛的眼皮。她说,一个给我,一个给你。一个给你,一个给我。给我这个,我给你那个。给我这个。给我这个。

他们尽量不叫出声,可是忍不住。有时他用手掌捂住她的嘴,以免让楼道里路过的人听见;要是他能的话,要是他及时想到,他就咬着枕头憋住自己的叫声。要是他能的话。有时他以为自己已经憋住了,因为枕头的一角的确咬在他的嘴里,然后他就听到自己一出一入、一出一入的呼吸,那只能来自他疲倦的喉咙的叫喊已进入了尾声。

她为这个笑话他,笑啊笑啊笑个不停,实在受不了了就骑在他的背上用拳头猛擂。然后,当她筋疲力尽、他也快睡着的时候,她便俯下身,嘴唇贴着他的耳朵说起自己的计划。“墨西哥”。她耳语道。我要你带我去“墨西哥”。太吵了,他嘟囔道。不,不,她说,正合适。你怎么知道?他质问道。我听人家说的,人家说桌子是圆的,铺着白桌布,还有小娃娃灯罩呢。要在你入睡后很久才会开门呢,他笑着说。这就是我的入睡时间,她说,去“墨西哥”的人都是白天睡觉,带我去吧。一直到星期天早晨上教堂的时候他们都在那里,而且白人进不去,伴奏的小伙子有时还会起来跟你跳舞。哎哟,他说。什么哎哟,她问。我只不过想跟你跳跳舞,然后在放着灯的圆桌旁坐坐。人家会看见我们的,他说,你说的那些小灯大得足够让人看见谁在那儿。你总是这么说,她咯咯笑了,上回就是,根本就没人看我们,他们玩得那么起劲,再说“墨西哥”棒就棒在谁也不能看见桌布下面,他们能吗?他们能吗?你要是不想跳舞,我们可以就在桌子旁边坐着,在灯光下装得特别酷,听听音乐,看看别人。谁也不能看见桌布下面。乔,乔,带我去吧,说你会带我去。你怎么离开家呢?他问。我会想办法的,她低声哼道,就像平常一样,说行吧。这个,他说,这个,如果你不想知道苹果是什么滋味就没必要去摘它。苹果是什么滋味,乔?她问。他睁开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