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奴鲁鲁(第2/7页)

温特尔以一城之主的口吻夹带着嘲讽向我展示这座城市,十分好笑。他打从心底认为没有哪座美国城市可以与之相比,但也很清楚自己的观点滑稽可笑。他驾车带我参观各类建筑,向我展示有钱人的房子,对我适当的赞美露出得意的神色。

“这是斯塔布斯家的房子,”他说,“盖房花了十万美元。斯塔布斯是我们这儿最为显赫的家族之一。老斯塔布斯是位传教士,七十多年前就来到了这里。”

他犹豫了一下,大圆眼镜后面那双亮闪闪的眼睛看着我。

“我们这儿所有显赫的家族都是传教士家族,”他说,“只有你的父亲或祖父使得异教徒们改变了信仰,你在火奴鲁鲁才会有地位。”

“真的吗?”

“你了解《圣经》吗?”

“相当了解。”我回答说。

“其中有一段说:父亲们吃了酸葡萄,孩子们的牙根就发酸。我觉得这话放在火奴鲁鲁就不一样了。父亲们给卡纳卡人带来了基督教,孩子们抢走了他的土地。”

“自助者得天助。”我喃喃地说。

“的确如此。这岛上的当地人信奉基督教那会儿,他们拿不出什么东西来献给上帝。‘君王把土地送给传教士以表尊重,而传教士们购置土地,就算在天上积攒财宝了。’[4]这自然是一笔很好的投资。一位传教士发现了这门生意——我觉得称它是生意算不得冒犯——从而变成了一位地产经纪人,不过这是个例外。大多数情况是由他们的儿子照料经营方面的事务。唉,谁要是有个五十年前来这儿传播信仰的父亲,那该多美啊。”

他看了看手表。

“哎呀,表停了。看来这会儿该去喝杯鸡尾酒了。”

我们驶上一条风景漂亮的公路,两边是红色木槿夹围,随后回到了城里。

“你去过联盟酒吧吗?”

“还没有。”

“我们去那儿。”

我知道那是火奴鲁鲁最出名的地方,进去时心里充满好奇。你必须从国王街穿过一条狭窄的通道才能到那儿,过道上尽是些事务所,酒徒们想必会像去酒吧那样,走进其中一间喝上一杯。酒吧是个正方形的大房间,有三个入口,吧台贯穿左右,对面的两个角落分隔出两个小单间,据传那是为了卡拉卡瓦国王喝酒时不被他的臣民看见。想到这位皮肤深黑的统治者坐在其中一个小间,与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5]对饮,不免令人觉得有趣。这儿有国王的肖像,是幅油画,裱在华丽的金色相框里。也有维多利亚女王的两张版画,墙上还挂着十八世纪的古老线雕画,其中一幅是德·维尔德[6]的戏剧场景画的仿作,天知道它怎么会出现在这儿。此外还有二十年前的《图片报》和《伦敦新闻画报》的圣诞增刊中的油画式石版画。再就是威士忌、杜松子酒、香槟和啤酒的广告,以及几支棒球队和本地乐团的照片。

这个地方似乎不属于外面明媚街巷上的那个现代、嘈杂的世界,而是属于一个将死的世界,还残留着前天的余味。这里的气氛昏沉又隐秘,很适合进行各种阴暗勾当。它让人联想到那个凶残可怖的时代,好勇斗狠的男人豁出性命冒险,暴力行径成了单调生活的点缀。

我进去的时候酒吧里满满当当,一群商人围着吧台谈着什么事,两个卡纳卡人在角落里喝酒,一个店主模样的人正摇着骰子。其他人显然是从海上来的,都是不定期货轮的船长、大副和机师。两个高个子混血儿在吧台后面忙碌着,调配火奴鲁鲁鸡尾酒,是这里的招牌。他们一身白色,体型肥胖,胡子刮得精光,皮肤黝黑,一头浓密的鬈发下面是一对明亮的大眼睛。

温特尔似乎认识这里的一半多人。我们往吧台走去,一个兀自站在那儿的戴眼镜的矮胖男子请他喝一杯酒。

“不,还是我来请你吧,船长。”温特尔说。

他转过来对着我。

“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巴特勒船长。”

小个子男人跟我握了握手,开始说起话来,不过我的注意力被周围吸引过去,各自要了一杯鸡尾酒后就分开了。再次上车后,温特尔边驾驶边对我说:

“真高兴这次偶遇巴特勒,一直想让你见见他。觉得他怎么样?”

“几乎没什么印象。”我回答。

“你相不相信超自然现象?”

“这我可说不好。”我笑了笑。

“一两年前他遇到一件相当奇怪的事情,应该让他给你讲讲。”

“到底是什么事情?”

温特尔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自己也解释不了,”他说,“但事实情况没什么可怀疑的。你对这类事情感兴趣吗?”

“哪类事情?”

“符咒和魔法之类的。”

“我还没见过哪个人对这些不感兴趣呢。”

温特尔停顿了一下。

“我最好还是不要说吧。你该听他亲口讲,也好自己做个判断。今晚你怎么安排?”

“我还没做任何安排。”

“那好,我尽量跟他碰个头,看看能不能到他船上去。”

温特尔跟我讲了讲他的事情。巴特勒船长一辈子都是在太平洋上度过的。当年他的境况远比现在要好,在一艘客轮上当大副,随后成了船长,定期往返于加利福尼亚海岸一带,不过有一次翻了船,淹死不少乘客。

“因为酒,我猜。”温特尔说。

自然是进行了一番调查,他也因此丢了执照。后来巴特勒船长到处漂泊,在南太平洋流浪了几年,现在掌管着一条小型纵帆船,在火奴鲁鲁和这片群岛的各岛屿之间航行。这船属于一个中国人,船长没执照这件事只不过让他少拿些工资而已。让一个白人来管事总是有好处的。

听了这些故事,我开始绞尽脑汁回忆他的具体模样来。我记得那副圆眼镜和后面那对浑圆的蓝眼睛,整个形象也慢慢重现在我脑海里。他是个小个子,很胖,长着一张满月般的圆脸和肉乎乎的小鼻子。一头浅色的短发,脸色泛红,腮帮子刮得很干净。他的手胖嘟嘟的,骨节处都凹了进去,两条腿又短又粗。看起来生性快活,以往的悲惨经历似乎没留下什么印记。虽然他已经三十四五岁了,看上去却要年轻得多。不过毕竟当时只是稍稍注意了一下,如今知晓了这场显然毁了他一生的灾难后,我对自己承诺下次见到他时要更留心些。观察不同人的情绪反应是件让人上瘾的事情。有些人能够经历惨烈可怖的战斗,直面死亡和难以想象的恐惧,同时保全自己的灵魂完好无损。而另外一些人,连空寂海面上颤抖的月影,或者树丛中的鸟鸣所引发的震动都足以改变他们的整个人生。这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体力强弱、缺乏想象或性格不稳定吗?我说不准。当我幻想着沉船的景象,想到溺水者恐惧的尖叫、随后的质询带来的折磨,以及那些丧亲者的哀痛,想到他在报上读到对自己刻薄的指摘时内心的羞愧和耻辱,我不免震惊地记起巴特勒船长以小男生般不加掩饰的猥亵口吻谈论夏威夷女孩,谈论埃维雷红灯区,谈论他的成功冒险。他不时朗声大笑,别人肯定以为他再也笑不出来了。我还记得他洁白、闪亮的牙齿,是脸面上最好看的部分。他引起我的兴趣了,那副满不在乎的快活样,让人几乎忘记他的过去。我想跟他再见一面,听他亲口说出自己的故事,也为了弄清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