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第4/11页)

劳森走回旅店的时候,内心感到莫名的快乐。他们那种杂乱无章的生活方式触动了他:布列瓦尔德太太温厚的微笑、小个子挪威人奇异的经历,以及老祖母那神秘而闪亮的眼睛,全都不同寻常,令他沉醉。这种生活比他所了解的任何生活都更自然,更贴近友善而丰饶的大地。在这一刻,文明使他厌恶,跟这些保留着原始天性的人稍有接触,他便感受到更广阔的自由。

他开始厌烦旅店,于是搬了出去,在一座小平房里安居下来,一人独住。那房子整洁粉白,面临大海,透过窗户能看见那礁湖变幻多彩的景致。他喜欢这座美丽的岛屿。伦敦和英格兰对他来说再无任何意义,他情愿在这块被遗忘的地方度过余生,这里有世界上最好的东西,有爱情和幸福。他打定主意,无论什么障碍都无法阻止他迎娶埃塞尔。

然而并没有什么障碍。在布列瓦尔德家他总是很受欢迎。老人家讨好他,布列瓦尔德太太也总是笑意盈盈。他大致瞥见过几个与这个家族有关联的当地人。有一次,他看见一个高个头的青年,围着缠腰布,身上刺了文身,头发用莱檬染白,跟布列瓦尔德坐在一起,据说是布列瓦尔德太太的侄子。不过这些人大多数时候都避着他。埃塞尔跟他在一起很是愉快。见面时她眼中的光芒让他心中充满喜悦。她迷人又纯真。他出神地听她讲起过去念的教会学校,还有那些修女。他们去看两周一次的电影,参加随后举行的舞会。乌波卢岛的娱乐很少,所以岛上的人从四面八方赶去舞会,你能在那儿见到各色人等——喜欢独往独来的白人太太小姐,穿着美国服饰扮高雅的混血儿,还有当地人,成群结队穿着长罩衫的黑皮肤女孩,以及还穿不惯细帆布裤子和白色鞋子的年轻人。处处洋溢着活泼欢快的气氛。埃塞尔很高兴让朋友们看到自己有个白人崇拜者伴随左右。有关他有意娶她的流言不胫而走,她的朋友们投来羡慕的目光。一个混血儿能让白人男子娶她,这种事情非同小可。不过,谁也说不准以后会怎么样。劳森银行经理的职位让他成了岛上最受追捧的人物之一。若不是被埃塞尔深深吸引,他早该注意到不少眼睛正好奇地盯着他,还有那些把脑袋贴在一块儿聊闲话的白人女士投来的目光。

之后,正当旅店里的住客喝着临睡前的那杯威士忌时,尼尔森突然大声宣布:

“嘿,他们说劳森要跟那个女孩结婚了。”

“那他就是个该死的傻瓜。”米勒说。

米勒是个德裔美国人,由原来的“缪勒”改成现在这个名字。他肥硕、秃顶,浑圆的脸盘刮得干干净净,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十分和善,身上那条细帆布裤子总是整洁白净。他嗜酒贪杯,随时准备好跟“兄弟们”彻夜畅饮,但从来不会喝醉。他为人爽快又友善,也十分精明,什么都干扰不了他的生意。他代表旧金山的一家公司在这片岛上批发货物,印花布、机械等各类物品,他善于交际的品性也是营销手段的一部分。

“他不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问题,”尼尔森说,“应该有人给他点拨一下。”

“如果你接受我的建议,就不要干涉跟你无关的事情,”米勒说,“一个人要是打定主意让自己出丑,那任谁也拦不住他。”

“我完全赞成找女孩子寻欢作乐,不过要是跟她们结婚——那绝对不行,这一点我可以明言相告。”

查普林当时也在场,他开口说话了。

“我见过很多人都这么干,的确没什么好结果。”

“你该跟他谈谈,查普林,”尼尔森说,“你比谁都了解他。”

“我给查普林的建议是别掺和。”米勒说。

即便在那些日子里,劳森也不是很讨大家喜欢,没人真正愿意去找这个麻烦。查普林太太跟两三个白人女士谈过,但她们也只是说上一句“真遗憾”而已。当劳森明确告诉她就要结婚了的时候,看来一切都为时已晚。

第一年里劳森很幸福。他在阿皮亚所处港湾的地角那里买下一座平房,旁边就是一个当地人的村落,坐落在迷人的椰树丛中,面朝湛蓝的太平洋。埃塞尔在小房子里走来走去,很是可爱,就像林中幼小的动物那样轻盈曼妙。那段时间十分快活,随口胡言乱语也会笑成一团。有时候,一两个旅店的住户会来这儿待一个晚上。星期天他们常去某个娶了当地人的种植园主的家,偶尔参加某个在阿皮亚开店的混血商人操办的聚会。那些混血儿对劳森的态度已经完全不同了,这桩婚姻让他成了他们之中的一员,他们叫他“伯蒂”,用双臂搂他,拍他的后背。他喜欢看着埃塞尔出席这种聚会。她明眸闪烁,笑意盈盈,看得他也身心舒畅。有时,埃塞尔的亲戚会来平房做客,自然是老布列瓦尔德和埃塞尔的母亲,有时她的堂兄弟也来,还有关系模糊、穿着长罩衫的当地妇女和系腰布的男人和孩子,头发染成红色,身上刺了精细的文身。他从银行回来,就会看见他们坐在那儿。

“可别让他们把我们家吃光了。”他笑着说。

“他们都是我的家人。他们求我做什么事情我都不能拒绝。”

他知道如果一个白人娶了当地人或者混血儿的话,必得料到她的亲戚会把他当成一座金矿。他把埃塞尔的脸捧在手里,亲吻她的红唇。他不指望她能明白,要用那份对单身汉绰绰有余的薪水来养妻持家,就必须小心筹划。很快,埃塞尔生下一个儿子。

劳森第一次把孩子抱在怀里时,一阵突如其来的痛楚袭上心头。他没想到会那么黑——毕竟孩子只有四分之一的当地人血统,没有任何理由不像一个英国小宝宝。但是,那婴儿蜷缩在他的怀里,皮肤蜡黄,脑袋已然覆着一层黑发,张着一双大大的黑眼睛,完全像当地人的孩子。就因为这桩婚姻,殖民地的白人女士们早就对他不再理睬。单身时常来家里吃饭的朋友,现在遇见时对方都倍感局促,会用过分的热忱来掩盖自身的尴尬。

“劳森太太可好?”他们会说,“你真是个幸运儿。那女孩漂亮极了。”

但是,如果他们跟自己的妻子一道遇见他和埃塞尔,他们的妻子屈尊俯就地对埃塞尔点头,他们就会不自在。对此,劳森免不了一番嘲笑。

“他们实在太无趣了,这帮家伙全这样。”他说,“不请我去参加那些肮脏的聚会也罢,省得妨碍我晚上休息。”

然后,他开始感到烦乱。

黑皮肤小宝宝的脸皱成一团。这就是他的儿子。他想到阿皮亚那些混血孩子,一个个都不太健康,面色蜡黄、苍白,老气横秋。他见到过他们坐船去新西兰上学,要选那种接收当地血统孩子的学校。他们挤在一起,赖皮赖脸又生性胆怯,身上的特征自然地将他们与白人区别开来。他们彼此间说当地话。等他们长大成人,由于当地人的血统而只能拿少量的薪水。女孩倒有可能嫁给一个白人,但男孩就没机会了。他们要么娶一个跟自己一样的混血儿,要么就娶当地人。劳森横下一条心,一定要带着儿子离开这种屈辱的生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返回欧洲。他进屋去看埃塞尔,她正躺在床上,既虚弱又可爱,当地女人围在她的四周,这加强了他的决心。如果把她带到他的“族人”当中,她就更彻底地属于自己了。他是那样热切地爱着她,希望她整个灵魂、整个身体都与他形影相依。他也意识到,在这儿,她深深依附于当地人的生活,总会对他有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