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第2/11页)

“我刚来的那阵子,把这地方走了个遍。”他说。

接着是一阵沉默。

“大约三年前我离开了这里,现在又回来了。”他迟疑着,“我妻子想回来。她是在这儿出生的,你知道吧?”

“哦,是啊。”

他再次陷入沉默,又唐突地说起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来。不知为何,他极力显出一副讨我喜欢的样子。他问我是否去过维利马,又开始谈论史蒂文森的书,随即话题转到了伦敦。

“我想考文特花园依然势头强劲,”他说,“真想念那些歌剧。你看过《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吗?”

他问我这个问题,好像答案对他来说真的很重要,我回答说——或许有点漫不经心——我看过,他表现得很高兴。谈起瓦格纳,劳森不是把他当成音乐家,而是当作一个平常人,说从他那里获得了一种难以言传的情感满足。

“我觉得真该去一趟拜罗伊特那个地方,”他说,“可惜一直凑不够钱,没那个运气吧。当然,比起考文特花园还是差一些,那儿的灯光华丽,女人都盛装打扮,音乐更不用说。《女武神》的第一幕很不错,是吧?还有《特里斯坦》的结束部分,简直绝了!”

这会儿他的眼睛闪闪发亮,脸上也光彩熠熠,简直跟刚才判若两人。他那蜡黄瘦削的脸颊有了血色,我都忘了他的声音又粗哑又难听。在他的身上,甚至产生了某种吸引人的魅力。

“说实话,我真想今晚就回到伦敦。你知不知道帕玛街餐厅?我以前经常去那儿。皮卡迪利广场的商铺灯火一片,到处是人。公交车和出租车像流水一样无止无休,站在那儿都能看得出神。我也喜欢斯特兰德街。那首上帝跟查令十字街的诗是怎么写的来着?”

我吃了一惊。

“你是说汤普森写的那首吗?”我问。

我援引了一下。

这般悲伤之时,你已不会更加悲伤,

哭泣吧,那深重的痛苦之上,

照耀着雅各的天梯那繁忙往来的光芒,

横跨在天堂与查令十字街旁。[1]

他微微叹息一声。

“我读过《天堂的猎犬》。那首诗美妙极了。”

“这是普遍的看法。”我嘟囔了一句。

“你在这儿遇不到读书的人。他们觉得读书是为了出风头。”

他脸上现出一种若有所思的神色,让我明白了他接近我的原因。我成了一种纽带,连接他所抱憾的世界、他再也无从听闻的生活。只因为不久前我还待在他所热爱的伦敦,他便对我满心敬畏和羡慕。大概有五分钟他没说话,等他突然开口,那强烈的字眼把我吓了一跳。

“我受够了,”他说,“我真受够了。”

“那你为什么不离开这儿呢?”我问。

他的脸色阴沉下来。

“我的肺有毛病,英国的冬天我受不了。”

这时又有一个人上了阳台凑过来,劳森便陷入了郁闷的沉默。

“现在该喝上一杯了,”新来的人说,“谁要跟我一起来点儿威士忌?劳森?”

劳森似乎刚从一个遥远的世界回来。他站起身。

“我们到下面酒吧去吧。”他说。

他离开之后,我竟对他产生了好感,这可真是意料之外。他让我迷惑,也引起了我的兴趣。几天后我见到了他妻子。我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五六年了,结果吃惊地发现她仍然很年轻。他娶她的时候她一定不超过十六岁。她非常漂亮,并不比一个西班牙人的肤色更黑,个子小巧,体态优美,长着纤小的手脚,身形很是轻盈。她的五官很讨人喜欢,而最打动我的是她外表的精致。一般说来混血儿的模样都带有一定的粗劣,总能找到毛糙的地方,不过她却具备了精致的优雅,让人眼前一亮。她很有教养,以至于在这种环境下看见她不禁有些惊愕,你会想到拿破仑三世皇帝宫廷里那些让全世界咋舌的绝世美人。虽然她穿的是细棉布罩衣,戴着一顶草帽,却让人联想到优雅的时尚女性。劳森最初见到她时,肯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他从英国来这儿不过是管理一家英国银行在当地的分部,在旱季刚开始时抵达了萨摩亚,找了家旅店要了一个房间住下,不久之后就跟所有人都混熟了。岛上的生活轻松惬意,他很享受在旅店的休息厅里海阔天空地闲聊,在英国人俱乐部里跟一伙人打桌球度过的快乐夜晚。他喜欢礁湖边沿错落延伸的阿皮亚,那一座座店铺和平房,还有当地人的小村。每到周末,他会骑着马去某个种植园主的家,在山上过夜。他以前还从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和休闲。他陶醉于阳光,骑马穿过丛林,丰饶多产的乡野,周遭迷人的美景,一切都让他头晕目眩。有些地方的森林还处于原始状态,奇树盘根错节,灌木繁茂丛生,还有藤蔓营造出的神秘而不安的气氛。

真正让他流连忘返的,是阿皮亚一两英里外的一处池塘。他经常趁着夜色去那里洗澡。从岩石上汩汩流过的一条河汇聚成一汪深潭之后,又漫过一片巨石遍布的浅滩。当地人偶尔来这里洗澡或洗衣服。一棵棵椰树轻浮而优雅,密密麻麻生在岸边,树身裹满各类植物,在绿水中投下倒影。你可能会在德文郡看到这番山间景致,不过又有所不同,因为这里洋溢着热带独有的富饶、激情、芳香的怠惰气息,仿佛能把心都融化。池塘清冽,水温适宜,经历一日酷热之后,跳进池塘里更加舒爽。在这儿洗浴不仅恢复体力,更能洗涤灵魂。

池塘中一个人也没有,劳森便在那儿消磨了很长时间,一会儿懒懒地漂浮在水面上,一会儿又在夕阳下把自己晾干,享受着孤独和那份友善的寂静。此时他不再为伦敦,也不再为他放弃的生活而懊悔,因为眼下的生活似乎既圆满又精致。

就是在这儿,他第一次见到了埃塞尔。

那天他一直忙到很晚,以便写完信件赶上次日每月一班的邮轮。傍晚骑马来到池塘时,天色已经转暗。他拴上马,溜达到岸边,一个女孩正坐在那里。他走过去时她只四下扫了一眼,便悄无声息地滑入水中,就像一位水仙女受了凡人的惊吓而突然消失。他觉得又惊讶又好笑,纳闷她到底藏到哪里去了。他顺流而下,随即看见她坐在一块岩石上,全无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他用萨摩亚语大声打了个招呼。

“塔罗发。”

她应答了,突然笑了笑,钻入水中。她游得很轻松,头发在身后漂散开来。他看着她穿过水塘,爬上岸。像所有当地人一样,她洗澡时穿一件宽松的长罩衫,湿透的衣服紧贴着她纤小的身体。她甩了甩头发,兀自站在那里,简直像是水中或树林里的野性生灵。这时他看出她是个混血儿,便朝她游了过去,上岸后用英文跟她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