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路德维克,埃莱娜,雅洛斯拉夫 5

过去我在乐队里吹单簧管那一年,我们大家还费尽心机去弄明白众王马队游行到底是什么意思。曾有个国王叫马迪亚斯在战争中吃了败仗,逃出波希米亚要回到匈牙利去,大约不得不藏起来躲过追捕他的捷克人;他和马队来到摩拉维亚这一带,只能靠乞讨才活下来。所以传统习俗是要让马队游行来纪念这个发生在十五世纪的历史事实。然而只要略翻一翻文献就足以看到这一习俗可追溯到远远早于这个马扎尔君主时乖命蹇的时代。那么它到底是怎么起源的,又表示什么意思呢?会不会来自于巴格尼教呢?在该教中,当少年步入成年的时候要举行仪式,马队游行会不会是这种仪式遗留下来的痕迹呢?而且为什么国王和王侍都要按女性服饰穿戴?这会不会是纪念当时所用的一个计谋,仗着这一诡计一支人马(马迪亚斯或更古时的其他人)得以保全这样男扮女装的首领冲出敌境呢?或者它是古代异教为了避邪认为男扮女装有保护作用而遗留至今呢?可又是为什么国王从头至尾不准开口呢?还有为什么要称为众王马队而实际却又只有一个国王呢?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谁也不知道。各种假设都有,可是没有一个被证实是可靠的。众王马队游行是一种神秘的风俗,谁也不懂得其中含义或要传递什么信息。但是这就跟古埃及象形文字一样,在对其一无所知的人看来更美不胜收(他们把象形文字当作异想天开的图画来看),众王马队显得美妙可能也是因为它所包含的本身意义久已失落,正好引起人们对这些,对外貌,对形式的关注,反而更使这些动作、色彩、话语更加醒目。

面对这些行列含义不明的启动,我原先对它不以为然的想法忽然荡然无存,我自己也很惊奇,而且我的眼光早已不由自主被这支马队所牢牢吸引。马队缓缓经过一幢幢房屋;更出人意料的是,刚才那一瞬间还在播送着刺耳声音的高音喇叭忽然早已一个个声息全无,于是耳朵里能听到的就只有齐声吆喝着的那些人发出的古怪乐音(那些车辆的轰鸣声除外,不过我的听觉早已排除了对它们的聆取)。

我很想就待在那里不走,闭起眼睛听一听:在这个摩拉维亚村的心脏,我有意要听一听所朗诵的那些诗句,这里的诗是最原本意义的诗,和广播、电视、戏台给我的感受完全不同的诗,它们就像是有节奏的呼叫,接近于口语和歌唱,这些诗句的音乐本身就足以有力量牢牢吸引观众,很像古戏剧中那样朗诵的诗句牢牢吸引住观众。这真是最高超的音乐,而且是复调音乐:每一个传令官朗诵的时候只用一个调,但这个调和其他任何人的调都不同,要做到各人的声音毫不勉强地相互配合;除此之外,传令官并不是同步开始朗读,而是按照他们接近各家门口的时间先后开始,所以他们的话音此起彼伏,构成多部声音朗读同一诵文的情况。当一个声音停下的时候,第二个声音还在中途,而第三个人又从另一个音高上加入进去。

众王马队沿着中心马路走了很久(不断被过往的汽车惊扰)。然后,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分成两股:右翼继续笔直向前走;左边一支转而伸进一条小巷,马上被引向一所院墙低矮的黄色小屋,来到一个铺满各色鲜花的小花园前。传令官精神抖擞即兴凑趣说:美哉小屋清泉潺潺,这里的女主人有个儿子是妖怪。其实,院子门口有一个家用的水泵,而那个四五十岁的胖胖的女主人居然对儿子获得如此美名很高兴,笑着,骑手(募捐的)对她乞求道:“为了国王,亲爱的大妈,为了国王!”女人给他一张钞票。那张钞票还没有完全落进挂在马鞍上的小筐,另一个传令官赶紧上前来高声夸那个四五十岁的女人年轻又漂亮,但他更巴望能尝到她的陈年黄香李酒,他把头往后一仰,把手握起来放在嘴边,做出喝酒的样子。周围的人全都大笑,那女人有些窘迫同时又很愉快,然后回身进屋;她肯定有所准备,因为她马上就拿着一瓶酒和一只杯子出来,斟给骑手们喝。

当他们喝酒、说笑的时候,稍远处国王直挺挺地坐在马鞍上,被侍从们护卫着,端然不动,十分威严,也许凡是国王都应当在部下的喧嚣中做出一副对周围漠然、孤家寡人的威严神气。两名侍从的马匹一左一右紧靠国王的坐骑,于是三匹马几乎挨着,靴子和靴子相碰(他们的马都在胸前挂着用香料面包做成的一颗很大的心,上面嵌着许多面小小镜片,面包上还挂有五颜六色鲜艳的糖粒,马头上饰着一朵朵纸做的玫瑰花,马鬃编成辫,同时编进也是用皱纹纸剪成的彩色条带)。这三个默不作声的骑马人都穿着女式的服饰:宽大的裙子,灯笼袖口衬衫,头上是装饰繁复的帽子;只有国王不戴这种帽子,而戴一顶银色闪亮的王冠,冠上垂下三条既长又宽的缎带,中间是红色,两边是蓝色,把国王的面孔完全遮住了,使它显得很特别也很动人。

我面对这一组三位一体的形象出了神。往后倒数二十年,我也曾和他们一样坐在一匹装饰美丽的马上,但那时我是身在其中看众王马队,其实什么也没看见。只有现在我才真正地在看马队,简直舍不得移开眼睛:鞍上的国王(离我数米远)跟一尊塑像差不多,裹着一面旗帜,又被紧紧地守护着。我忽发奇想:谁知道呢,也许这不是一个国王而是一个王后;也许里面是露茜王后,她来显示她的真正面貌,因为正是她那一直被掩盖的面貌才是她的真正面貌。

这时候,我突然悟到考茨卡原来把固执己见和随口胡诌混在一起,真是别出心裁,所以他所说的一切都有可能但都并不可靠。当然他认识露茜,而且对她的事还知道得不少,然而最关键的部分却并不为他所知:那个在一所借来的房间里也就是在一个矿工家里想占有她的大兵,露茜其实是爱他的;关于露茜原来是出于虔诚而去捡拾鲜花的故事我能当真吗?我明明记得她是为我才采集花儿的啊!如果说她把这些对考茨卡只字不提,而且也绝口不谈我们那六个月甜美的爱情,那么,即使对考茨卡,她也还是有不肯透露的秘密,所以归根结底,他也一样,对她还是不了解的。既然如此,那就不能肯定地说她选择这个城市来定居就非是为他不可;也有可能她是偶然来这里落脚的;同样也有可能是为我而来的,因为她知道这里是我的故乡。我觉得露茜最初被强奸的事是真的,可是我对有关背景的准确性有许多怀疑:故事可能被添枝加叶了,有些地方是按那些对这类丑行十分愤慨的人的眼光而添上血淋淋的色彩,但是在另一些地方,又被描写得神乎其神,只有一向习惯于向天望着的人才想得出来。这就很明显:在考茨卡的叙述里,真实和诗意是结合在一起的,这又是一部传奇(也许与真实更接近,也许更美或更深刻),里面包含了古老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