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路德维克 7(第2/2页)

六点差十分,也就是说,离开演还有十分钟。露茜已经转回来,还是毫不着急,离开院子上了街;我尾随她而去,我身后那幅乱七八糟的俄斯特拉发乡村之画就不见了。眼前重又是城市的街道;五十步开外有一个小广场,收拾得很整齐,一个小小的街心公园配着几条长凳,一座模仿哥特式建筑,那红砖微微发亮。我观察着露茜:她已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悠悠之态没有离开过她一时一刻,我几乎要说她连坐下都是慢吞吞的;她并不看周围,也毫不着急,仿佛坐在那里等待一次外科手术或类似会使我们放不下思绪的事情,对周围什么都不去注意,全神贯注集中在自己的内心。可能我应该感激这样的一个氛围,使我得以在她周围徘徊,端详她而没有引起她的注意。

有人喜欢用一见钟情这个词。但我可是太清楚了,爱情总是要给自己编出美丽故事的,爱情一旦产生,就会开始说得像天方夜谭一般。所以我向来不说自己立刻就掉入了爱河的话,不过这一回我还真的有了某种通灵感:露茜的宝贵或需要我说得更准确一些的话——露茜后来显示的宝贵性,在当时我就猛然明白了,感悟到了,直截了当地看了出来,而且是在一瞬间就完成:露茜给我送来了一个本色的她,就像人家把揭示的真谛送到你面前一样。

我望着她,端详着她土气的烫发发式,把她的头发弄成蓬蓬松松的一大堆细毛卷没个样子。我看着她的栗色小大衣,破旧不堪,磨出了毛,而且稍微短了些;我又悄悄端详她的脸,细看很漂亮,是一种耐看的漂亮;在这个姑娘身上我感到了安详、单纯而且谦和,这些正是我所需要的品质;而且我觉得我们两人很相近;似乎我只要走到她身边,开口和她说话的那一刻,她就会直视我的眼睛,朝我笑笑,像看到一个多年不见的兄长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一样。

这时候露茜抬起头,一直望着钟楼上的时间(这个动作一直刻在我心里,只有一个手腕上从不戴表的姑娘才会有这样的动作,而且总是不自觉地对着钟表坐)。她离开坐的那张凳子,朝着电影院走去;我本想追上她,倒不是没有这份胆量,而是一时找不到话来说。当然在那瞬间我的胸膛有的是激情,但脑袋里却空空如也。我跟在姑娘后面,这一次进的是检票处,从这里能看到电影厅里没什么人。这时有几个人进来径直朝卖票窗口走去,我赶紧抢在他们前面买下一张票,来看这部我深恶痛绝的影片。

这当口,姑娘已经进了观众大厅;我也照此办理。在这个大半空着的地方,票上的座号失去了意义,谁爱坐哪儿就坐哪儿。我溜进露茜那一排,坐在她旁边。接着轰地响起了有点刺耳的音乐,是一张陈年唱片发出来的。灯黑了,银幕上出现一个又一个广告。

露茜肯定觉察到一个戴黑臂章的大兵挨在她旁边坐着,这并非偶然,她发现并感觉到我离她很近,何况我对她已是全神贯注。银幕上演的是什么我一点也没看进去(多么滑稽的报应:那些向我大谈道德品质的人曾多少次要我去接受这部电影的教育,而这部电影现在就在我面前,却根本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我真为此高兴)。

电影结束了,重又大放光明,寥寥的几个观众离了座。露茜站起来,一面从膝盖上抓起她那件栗色大衣,把手伸进一只袖子里去。我神速地把帽子戴上以免她发现我光光的脑袋,一句话也不说,就帮她把第二只袖子穿上。她匆匆瞥了我一眼,没开口,可能最多只是微微动了动头,但我弄不清那是表示谢意还是一个完全无意识的动作。然后,她挪着小步从椅子空行里出来。我自己敏捷地穿上了卡其军大衣(它太长了,肯定极不合身),紧紧步她后尘。还没有走出电影院我就跟她搭上了话。

似乎在她身边待着的这两个钟头——一心总想着她,使我捉摸到了她的波长:我忽然知道该怎么跟她说话了,好像认识她已久。我并没有像惯常那样拿玩笑或怪论而是以非常自然的方式——连我自己都感到吃惊——打开了话匣。因为以前在姑娘们面前,我总是在假面具重压下栽跟斗。

我问她住在哪儿,是干什么的,是不是常去电影院。我告诉她我在矿下干活,简直累死人,要隔很久才能出来一次。她说她在工厂工作,住在一所女工公寓里,必须在十一点以前回去,还说她常看电影,因为她不喜欢舞会。我对她说我很乐意常陪她上电影院,只要她哪个晚上空了就行。她说她习惯一个人去。我问她是不是因为她生活不如意。她点点头。我对她说我的生活也并不快活。

再也没有比同病相怜(哪怕有时只是误以为同病)更能使人与人相互接近的了。这种平和的投缘气氛可以消除一切恐惧和警惕心理,无论高雅还是粗俗,人人都会理解这种投缘,因为这种气氛最容易使人相互接近,然而十分难得,实际上必须摆脱那种思维定势——包括一些有意做给人看的手势和动作,完全朴朴实实才行。我不知道当时我怎么会做到这样的(突发地,事先并没有想好),也不知道我怎么就达到了这种境界,而我以前却总是先摆出假模假式的面孔,然后像个瞎子跟着这种面孔一步一步摸索;如今我对这些已经一无所知。但是当时我似乎灵性大开,竟神奇地运用自如。

我们互相倾诉自己的一些普普通通的事;一起步行到她的公寓,又在那里耽搁了一会;路灯的光芒投在露茜身上,我望着她那件小小的棕色大衣,没有去抚摸她的脸庞或头发,而是抚摸着这件牵动我心的衣服那磨旧的衣料。

我还记得那盏灯摇摇晃晃的,我们的周围来来往往着一些不断推开公寓门的女人,她们发出很讨厌的响亮笑声,至今我眼前还浮现出这幢大楼垂直的阴影,它那灰色、光秃秃的墙和墙上那没有窗沿的窗户;我也记得露茜的面容(和我在类似环境中所认识的姑娘们的面貌相比),绝对地保持安详,没有一点慌乱,好像是站在黑板前的学生,她尽自己所懂来回答老师提问(既没有赌气一样的固执,也不是滑头滑脑的),并不介意得分好坏和褒贬。

我们约好,我将给露茜寄一张明信片,告诉她我什么时候能获准外出,我们什么时候能见面。我们分了手(相互没有吻别,没有肌肤之亲),然后我就离开了。走了好几步,我又回头见她手里拿着钥匙仍站在门旁,一动不动地望着我。在这时,当我已经和她有一段距离以后,她才放弃了那种拘谨的态度,把她的目光(直到刚才还是怯生生的)定定地盯着我。接着她举起手来道别,那姿势好像是从来没有这么跟人道别过也不知道怎么道别的样子。所以她只会摆摆手,而现在她下决心来试验一下但还不熟练。我赶紧停步,向她回报同一手势;我们远远地相视着,我又走一段,再停下来(露茜没完没了地用手势表示着道别),就这样我渐渐走远,直到街角,它把我们彼此阻隔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