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第3/6页)

“这不是他的过错。”

“嗯,那就是他们所有人的错。天知道他们这么无能。问题就是我们应该早点发现。我应该早就想到。如果不是我和坎贝尔劝你加入的话,你就不会卷进去了。你还记得我们刚刚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吗,你说他们最后可能会被人当一群白痴看待。当时我真应该听你的。”

“好了。我们现在能不能不说这个?”

“当然可以。”他边说边试图去轻拍她的大腿,然而她坐得太远了。“我只是不希望你因为这个而不高兴,仅此而已。”

他以熟练优雅的动作驶离了颠簸的辅路,开上了宽敞干净的十二号公路,这时他觉得自己的情绪也回到了平稳的路面。一缕清风从车窗外吹了进来,拨动了他的头发,也冷却了他的头脑,到了这一刻,他才能准确地反省这次剧社的失败。根本就没有必要为这样的事耿耿于怀。有智慧的懂得思考的人完全知道如何从容应对,就像他们懂得忍耐那些更无理的事情:在市里做那些无聊至极的工作,生活在无趣的郊区。你可能会迫于经济形势屈就在这样的环境,但最重要的是不能被它腐蚀。最重要的,永远是,记住你是谁。

现在,就像每次努力地记住自己是谁的时候一样,弗兰克的思绪又回到了战争结束之后几年,回到了贝休恩大街上的那个街区。这个地区到处都是码头库房,每天傍晚时分,风里都带着盐的味道,夜晚河道传来汽笛声,给人一种起帆远航的遐想。在弗兰克二十岁出头的时候,他头上戴着的是“退伍老兵”的光环,还被旁人视为有头脑的年轻人的典范。他总是很自豪地穿着那件故意做旧的斜纹软呢夹克和褪了色的卡其布长裤。他和两人合租一间一居室公寓,共同分担二十七美元的房租,并协定每三个星期轮流使用。那两个人都是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同学,一个曾经是战斗机飞行员,另外一个则是退休海军。他们比弗兰克年长一些,而且在老百姓的世界里如鱼得水。他们身边好像总是有数不清的女孩围着打转,并且愿意跟着他们来公寓。不过弗兰克没花多长时间就赶上他们了。那个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追赶着许多事情,自信心空前膨胀。从前的那个幻想着铁路旅行的傻小子终究没有跳上货运火车,不过那些卡雷布斯们大概再也不能叫他傻帽了。他十八岁参了军,军队信任他并派遣他到德国参加春天最后一次进攻。就这样他到了欧洲,在那里经历了一次困惑但兴奋的旅行。一年后他自由了,从此以后生活越来越丰富充实。他个性当中不着边际的一面——那些使他沉浸在幻想世界,与同学和士兵们格格不入的东西,忽然凝聚成一股魅力。他享受到了生命中第一次被人敬仰的感觉。他发现女孩们都愿意跟他上床。另一个几乎同等重要的发现是,那些男人,聪明的男人,喜欢听他说话。他在学校的成绩只是中上,但在那些啤酒相伴的彻夜长谈中,他从来都出类拔萃。这样的高谈阔论经常在一片轻声的赞同里结束,同时参与的人总会拍打自己的太阳穴,说老弗兰克真有头脑。他们说,弗兰克最需要的,其实是有时间和自由去找到自己。他们预测着弗兰克能从事的各种事业,最后达成共识,就算不是在艺术领域,他也肯定适合那类人文性质的工作。这些工作要求持续而坚定的奉献精神,而且他早年的欧洲经历也可以派上用场。弗兰克不止一次说过,欧洲,是世界上唯一值得人们去生活的地方。

至于弗兰克自己,不管是每次交谈结束之后走在大街上,还是在贝休恩大街的房间里躺着思考而身边又没有女人的时候,也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拥有与众不同的天赋和前景。不是所有名人传记里都记载过这种年轻时代的探索吗?那些对于他们的父辈及父辈生活道路的反叛。想到这里,弗兰克甚至庆幸自己没有特定的志趣。正因为没有什么特定的目标,他也就避免了特定的限制。当时,整个世界,生活本身,都能成为他选择的领域。

然而当大学生活进入尾声,他开始被无数的小小的抑郁所困扰。毕业后几周情况更严重了。那个时候,另外两人已经很少用那个房间,于是他总是一个人待在那里。他偶尔打一些奇奇怪怪的零工挣口饭吃,脑子里则不停地想着事情。他最烦心的是,在接触过的女孩里还没有一个可以让他有一种纯粹满足感。其中有一个面孔相当迷人,但是有着不可原谅的粗脚踝;另外一个非常有头脑,但是总有一种想要像母亲一样去照看他的欲望;总之这其中没有一个是第一流的女人。他从不质疑自己对第一流女人的定义,尽管他从来不曾接近过她们。他记得自己上过的那几所中学里曾经出现过几个,但是她们不曾感知他的存在,只关注城外的大学男生;后来他又在军队里看过几个,透过军官俱乐部的金色窗口,他看见她们在远远的舞池翩翩起舞,就像一闪而过的小模型;他在纽约看过好几个,她们总是在上下出租车,身后跟着男人。这些男人那么殷勤得体,就好像生来如此,从来没有经历青涩的少年时代。

为什么不把那些妄想抛掉?像他这样情绪极端的、让·保尔·萨特式的烟鬼,就不应该去寻找那类同样极端、让·保尔·萨特式的女烟鬼吗?不过这只是失败者的自我宽慰。一个晚上,在莫宁赛得山庄的派对中,刚刚吞下几大口威士忌的弗兰克选择做一个胜利者。

“我想我没听清楚你的名字,”他穿过满屋子的陌生人,走到这个秀发光亮、双腿修长的女孩身边。毫无疑问,她是“第一流女人”。“你是帕米拉吗?”

“不是,”她回答,“帕米拉在那边。我叫爱波。爱波·约翰逊。”

不到五分钟,他发现自己可以让爱波·约翰逊发笑。他不仅可以让她那双大灰眼睛紧紧盯住自己,还可以让她的瞳孔随着他的谈话上下游动,就好像自己面孔的形状和纹理有莫名引力。

“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个码头装卸工人。”

“不,我是说真的。”

“我也是在说真的。”如果不是担心她可能知道老茧和水泡之间的区别的话,他会把手掌伸给她看。之前那个星期,在一个大学同学的引荐下,他每天早上都到码头上去搬运水果箱。他自己把这份劳动称为“健体塑身”。“不过从星期一开始我会有一份更好的工作,在一家自助餐厅当夜间收银员。”

“我指的不是那个,我的意思是你到底对什么真正感兴趣。”

“亲爱的……”他毕竟还年轻,面对刚刚认识不久的女人就如此大胆叫对方“亲爱的”还是会让他脸红。“亲爱的,如果我知道答案的话,我想我们谈不了半个小时就会把我俩给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