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第4/7页)

性行为往往被认为是人类一切活动中最真实、最坦诚、最无掩饰的活动,而我竟然在其中看到仪式或化装舞会的成分,有人对此感到奇怪。人在赤身裸体时岂不是最真实的吗?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裸体”这个词(naked)原本是过去分词,裸体的人已经经历了一个脱衣,即去壳、削皮(这两个动词用于坚果和水果)的过程。远古时代,在我们祖先的眼中,裸体的人不是自然的人,而是不正常的人;不是自己选择不穿衣服,而是因为某种原因脱下了衣服。裸体突出了共同的人性,掩饰了个性。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在男浴室里,每个人都可以明白这点。从这个角度说,穿上衣服时,我们才是“更真实的自己”。裸体时,做爱的双方不再仅仅是自己——约翰和玛丽,他们更代表普遍的男性和女性。你几乎可以说,他们穿上赤裸,作为仪式的礼袍或字谜游戏的服装。这是因为,我们仍需提防以错误的方式表现出严肃,这种严肃千万不可超出在做爱中参与异教的圣礼时的严肃。天父本身只是异教想象中的一个远比宙斯伟大、远比男人有阳刚之气的人物,生命有限的男人连天父也不是,所以,不可能真正披戴他的王冠,只配戴锡纸做的仿制王冠。我称男人戴的王冠为仿制品,绝无鄙视之意。我喜欢仪式,喜欢私下的戏剧表演,甚至喜欢字谜游戏。纸做的王冠有其合法的用途,(在适当的时候)还有其正式的用途,(“倘若有想象力加以弥补”)比起一切世俗的封号来,至少不太逊色。

在谈及异教的圣礼时,我不敢不转至另外一面,以防将它与一个远为高深的奥秘混淆起来。正如自然在短暂的性行为中为男人加冕一样,基督教的律法也在婚姻这种永久的关系中为他加冕,赠与他(我是否应该说强加于他?)某种“领导权”。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加冕礼。正如我们很容易过分看重性爱这个自然的奥秘一样,我们也很容易过分看轻基督教的这个奥秘。基督教作家(尤其是弥尔顿)在谈起丈夫的领导权时,有时候沾沾自喜,令人不寒而栗。我们必须回到圣经。丈夫是妻子的头,其前提是,他对待她要像基督对待教会那样,他应该像基督爱教会那样爱她,为她舍命,因为基督为教会舍己(《以弗所书》5:25)。这种领导权不是充分体现在人人都想做的那种丈夫身上,而是体现在婚姻对他来说酷似在十字架上受难的丈夫身上。这种人的妻子得到的最多,付出的最少,最不配接受他的爱,而且,就其自身的本质而言,最不可爱。因为,教会除了新郎赋予她的一切外,没有任何美丽之处,新郎不是发现她可爱,而是使她变得可爱。我们不是在男人婚姻的幸福中,而是在它的不幸中,在好妻子的疾病痛苦或坏妻子的过失中,在他不倦的照料(他从不以此炫耀)或无尽的宽恕(是宽恕,而非默认)中,见证到这个可怕的加冕仪式。正如基督从骄傲、狂热、冷漠、不完美的尘世教会身上,看到有朝一日会变得纯洁无瑕的新娘,并为之努力一样,拥有基督那样领导权的丈夫(上帝不允许他有别样的领导权)也从不绝望。他像国王科菲图阿一样,历经二十年后,仍然希望他挚爱的乞丐女有朝一日学会讲真话、爱清洁。

这并不是说,缔结一起含有这类不幸的婚姻有何美德或智慧。寻求不必要的殉道、有意追求迫害,毫无美德或智慧可言。然而,正如那些受迫害、殉道的基督徒最明确地体现了主耶稣的风范一样,丈夫的领导权(倘若他能够保持)也是在这些可怕的婚姻中最具备基督的样式。

最坚定的女权主义者也不必对男性在异教或基督教的婚姻中被授予这种冠冕耿耿于怀,因为一个冠冕是纸做的,另一个是荆棘编成的。真正的危险不在于丈夫们可能会急不可待地想得到后者,而在于他们允许或强迫妻子篡夺它。

现在,我要从讨论爱情中的肉欲成分——性爱,转向讨论爱情整体。在此,我们会看到同样的模式再度出现。正如爱情中的性爱并非真正以快乐为目的,爱情也同样不以幸福为目的。我们也许会这样以为,但是在接受考验时,爱情证明的恰恰相反。大家都知道,要想拆散一对恋人,靠竭力证明他们的婚姻不会幸福是徒劳的。这不仅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毫无疑问,他们往往不相信),即使相信,他们也不听劝阻。因为在心中有爱时,宁愿与心爱的人分担不幸,也不愿意在其他条件下享受幸福,正是爱情的标志。一对恋人,即便成熟而有经验,知道破碎的心灵最终会愈合,也能够清楚地预见,只要铁下心肠熬过眼下分离的痛苦,往后十年几乎肯定比现在结婚要幸福,他们也依然不肯分离。这一切的权衡算计都不能影响爱情,正如卢克莱修冷静的、非人性的评判不能影响性爱一样。即便一个人非常清楚地看到,与心爱的人结婚不可能导致幸福,婚姻给他带来的只能是:照顾无法治愈的残疾人,一生穷困潦倒,颠沛流离,含羞忍辱,爱情也始终毫不犹豫地说:“我宁愿这样也不愿分离,宁愿有她而痛苦,也不愿没她而幸福。只要两颗心在一起,心碎也愿意。”我们内心的声音若不这样说,那就不是爱情的声音。

这是爱情的伟大之处,也是爱情的可怕之处。但是请注意,像前面提到的性爱一样,这种伟大也有一种戏谑的成分与之相随,爱情同样是无数笑话的主题。即便一对情侣的处境非常悲惨,任何一位旁观者见到,都忍不住潸然泪下,他们自己在贫乏之中、在医院的病房里、在监狱探视的日子里,有时候却能够意外地从自我解嘲中感受到一种快乐。这种快乐在旁观者(而非他们自己)看来,真是伤心之至。我们若以为嘲笑一定是敌意的,那就大错特错了。除非有了孩子作为嘲笑的对象,否则,情侣们会不断地彼此解嘲。

爱情的伟大中潜伏着危险。爱情一向以上帝的口吻说话。他全身心地投入,将幸福置之度外,超越对自我的关注——这些听起来仿佛是来自天国的消息。

然而,就其本身而言,这不可能是上帝的声音。因为,尽管以那样伟大的口吻说话,表现出那种自我超越,爱情仍然是既可能趋向善,也可能趋向恶。如果我们认为,比起导致忠实、成功的基督教婚姻的爱情来,导致犯罪的爱情在品质上永远要低劣——更具动物性或相对微不足道,那就太肤浅了。因为爱而残酷地虐待伴侣,发假誓骗婚,甚至相约自杀或谋杀对方,这种爱不大可能是飘忽不定的情欲或懒散的感情。它极有可能是爱情,至真至诚,具备了爱情的一切伟大之处,只要不放弃爱的对象,乐意作任何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