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2/3页)

马丁心里怀着沉痛的失望,机械地伸手去掏烟草和纸(实在他不再随身带着了),想卷支香烟抽,一边念念有词,说着些听不清楚的话,罗丝就顾自说下去。

“然而,跟你坦白说吧,你听了可别生气——我告诉你,是为了要你明白他到底对你怎么看法——他不赞成你那套过激的见解,他还以为你太懒惰。当然啦,我知道你并不懒惰。我知道你在辛苦工作。”

马丁心想,工作得怎样辛苦,连她也不知道呢。

“好,你说吧,”他说,“我的见解怎么样?你也以为太过激吗?”

他紧盯着她的眼睛,等她回答。

“我以为,唔,你的见解使人听了很不安,”她答道。

他问的话得到了回答,于是他只觉得生活是一片灰色,压得人气都透不过来,竟忘了她刚才用试探的口气,劝他去工作。她呢,已经放胆做到了这地步,也情愿等下次再有机会来问他,听他的答复。

她没有等多久。马丁自己也有一个问题要问她。他想弄明白她对他到底有多少信心,结果一星期不到,双方的问题都得到了解答。马丁把《太阳的耻辱》念给她听,促成了这回事。

“为什么你不去当记者呢?”等他念完了,她问。“你这样喜欢写作,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你会在新闻界发迹、成名。伟大的特派通讯员多的是呢。他们薪水拿得大,他们的活动范围是全世界。他们什么地方都会派去,像史坦莱那样到非洲的腹地去,或者去访问教皇,或者到神秘的西藏去探险。”

“这么说,你不喜欢我这篇文章吗?”他反问道。“你认为我在新闻界倒有指望,在文学界反而没有吗?”

“不,不,我很喜欢这篇文章。听起来挺不错。不过我怕你的读者会看不懂吧。至少我就不懂。听上去很出色,可是我弄不懂。我弄不懂你的那套科学术语。你知道,亲人儿,你是个极端派,你自以为很明白的事,也许我们大家就弄不明白。”

“我看叫你感到麻烦的是那些哲学术语吧,”他没有别的话好说啦。

他刚念过这篇表达他最成熟的思想的作品,感到心里热乎乎的,她这意见不由叫他目瞪口呆。

“不管这文章写得多糟,”他不放松地说,“难道你一点儿好处也找不出吗?——我是说,在文章的意义方面。”

她摇摇头。

“找不出,它跟我看过的任何作品大不相同。我看过梅特林克的作品,理解他——”

“他的神秘主义,你也理解吗?”马丁脱口而出地说。

“对,可是你这篇作品,你说是对他的攻击,我就不理解。当然啦,如果说重要的是独创性的话——”

他不耐烦地打了个手势,使她顿住了,可是自己却不开口。隔了一会,他才突然发觉她又在讲话了,而且已经讲了好一会儿啦。

“你毕竟一直把写作当玩儿的事看待,”这是她在说的话。“你实在也玩得够啦。可以开始认真地生活了——这是我们俩的生活呀,马丁。直到现在,你只顾你自己的生活。”

“你要我去工作吗?”他问。

“对。父亲提议过——”

“这我全明白,”他打断了她的话,“可是我想知道的是,你到底对我有没有失掉信心?”

她默默无言,紧紧握住他的手,眼睛迷迷蒙蒙的。

“对你的写作失掉了信心,亲亲,”她低声低气地承认。

“我写的东西你已经看了不少,”他粗暴地说下去。“你认为怎么样?难道完全不可救药吗?跟别人的作品比较起来怎么样?”

“可是人家的有人要,你的就——没人要啊。”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以为我根本就不该干文学这一行吗?”

“那好,我来回答你吧,”她硬着头皮回答。“我以为你天生不配写作。原谅我吧,亲亲。这是你逼我说的;你也明白,关于文学,我比你了解得多。”

“对,你是个文学士,”他若有所思地说,“你应该了解。”

“我的话还没说完呢,”在一阵使双方都痛苦的停顿以后,他又说。“我明白自己有些什么能耐。这一点只有我自己最清楚。我明白自己一定会成功。我决不会给压在下面。我心里有些东西,像火在燃烧似的,非得在诗歌、小说和论文里表达出来不可。话说回来,我可不想要求你对这一点有信心。我不想要求你对我有信心,或者对我的作品有信心。我想要求你的是,爱我,对爱情有信心。

“一年以前,我请求你等我两年。如今还剩下一年了。可是我确实相信,可以用我的名誉和心灵来担保,这一年以内,我一定会成功。你记得好久以前你跟我说过,我要当作家必须先当学徒。啊,我已经满师啦。我把这段时期拚命利用、压缩。有你在终点的地方等着我,我就从来没有松过劲。你可知道,我忘了什么叫‘安睡’了?几百万年以前,我明白什么叫‘睡个够’,什么叫‘从黑甜乡里自然而然醒过来’。如今我可总是被闹钟叫醒的。如果我早一点入睡或者迟一点入睡,我就把闹钟拨得早一点或者迟一点;我变得人事不省以前,最末了的两件事就是拨闹钟和熄灯。

“我每感到困倦的当儿,就把手边在看的书换一本轻松一点的。等到看得打起瞌睡来了,就用手指节捶自己的脑门,来赶走睡魔。我在有本书上看到过一个怕睡觉的人的故事。那是吉卜林写的。这个人装置了一个马刺,只消一打盹,赤裸的身子就会碰上那些铁刺。唔,我也这样做了。我望望时钟,打定主意不到午夜,一点钟,两点钟或者三点钟,决不拿掉马刺。因此,这马刺使我一直惊醒着,直坚持到预定的时刻。这马刺跟我一起睡了好几个月啦。我变得真是不顾死活,觉得睡上五个半钟点已经太过分了。我如今只睡四个钟点。我想睡想得要命呢。有些时候,我睡得太少,感到头昏眼花,那时候,给人安息和沉睡的死,对我真是个诱惑,那时候,我脑海里尽萦绕着朗费罗的那几句诗:

静静大海深千寻,
海里万物睡沉沉;
一步一跳万事消,
水泡一个此生了。

“这当然是一派胡言啦。因为神经太紧张,脑子过分疲劳,才会有这种想法。可是问题在:我干吗这么干呢?那是为了你。为了缩短我的学徒期。为了叫成功之神早一天光临。我如今可满师啦。我明白自己有什么能耐。我可以说得准,我每个月学到的东西,比一般大学生一年里所学到的还要多。这我明白,错不了。可是,要不是我一心要你明白,我就不会跟你直说。这可不是吹牛。我是拿看过的书来衡量自己的成绩的。今天,你的弟弟们跟我比较起来,就我在他们睡觉的那些钟点里从书本上使劲榨取到的知识来说,简直是一窍不通的蛮子了。从前,我巴不得成名。我如今可简直不要名了。我要的是你;我要你,比要吃的、穿的或者声名都来得迫切。我有一个梦想,把脑袋搁在你的胸脯上,睡它一个世纪光景。不出一年,这个梦想准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