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4页)

“真是吓人!”等他念完了,她叫嚷起来。“真是可怕,说不出的可怕!”

他看到她脸色惨白,眼睛睁得大大的,显得很紧张,两只手紧紧握着,不禁暗暗高兴。他成功啦。他总算把自己头脑里的幻想和感觉传达给别人啦。这篇东西击中了要害。不管她喜欢不喜欢,它攫住了她,征服了她,叫她只顾坐在那儿倾听着,忘了文字上的小节。

“这就是生活,”他说,“生活可并不老是美的呀。可是话得说回来,也许正因为我生来就跟别人不一样,我才发现这里头有些美的地方。我觉得,这份美加强了十倍,因为它在这里是——”

“可是为什么那个可怜的女人不能——”她打断了他的话,声气断断续续的。接着,她藏起了心里的反感,只顾叫嚷着:“啊!真是可耻!真叫人不愉快!真是下流!”

这一下子他觉得似乎自己的心脏都停止跳动啦。下流!这他可从没想到过。他原来的意思也不是这么回事。整篇短文出现在他眼前,一个个字上燃着火,他就着这通明的光辉,找寻下流的地方,可是找来找去找不到。于是他的心脏又跳起来了。他没有错。

“你为什么不挑选一个高尚的题材呢?”她在说话了。“我们知道世界上有着下流的事情,可是不能就因此——”

她用愤慨的声调往下说,可是他不在听她。他一边暗自微笑,一边抬眼紧瞅着她那处女的脸蛋,那么天真无邪,那么出奇的天真无邪,以至它的纯洁性似乎一刻不停地在打进他的身子,把里头的污物一股脑儿清除出来,用轻灵的光辉沐照着他,这种光辉清凉、柔和、天鹅绒般轻软,一如星光。我们知道世界上有着下流的事情!原来她自以为知道这一点的,他不禁抓住了这想法不放,拿它当作爱人说的笑话看待,暗自得意。跟着,眼前闪过一幅细节繁多的幻景,他瞥见自己所体验、涉猎过的生活中所有的下流事情,像一片汪洋似的展开在眼前,因此他原谅她不了解那篇小说了。她不了解,可绝对不是她的不是呀。他感谢上帝,她出生在如此天真无邪的环境里,在它的庇护下成长。可是他懂得生活,懂得生活里的美,也懂得生活里的丑,懂得生活是伟大的,尽管生活里多的是泥沼,天啊,他要对全世界说出自己对生活的看法。天堂里的圣徒——他们怎么可能不美好、不纯洁呢?不用称赞他们。可是,泥沼里的圣徒——啊,那才是千古奇迹!那才叫人觉得生活是值得留恋的呢。看到罪恶的渊薮中出现崇高的道德;自己打泥沼里挺起身来,眼睛上还挂着泥浆,看到第一眼美,朦胧而又遥远;看到从懦怯、脆弱、邪恶和一切沉渊中的兽性里,产生力量、真诚和崇高的精神本质——

他忽听得她正在讲的一段话。

“它的整个格调是低的。实在格调高的作品多的是。譬如说《纪念》。”

他忍不住想提出《洛克斯莱堂》,要不是刚才看到的幻景又紧抓住了他,他真会说出来的;这幕幻景使他只管瞪着她,这个跟他同一类型的女人,打从洪荒时代那团混沌里爬出来,爬上那巨大的生命的阶梯,爬了千年万代,终于出现在最高的一级上,变成一个罗丝,纯洁、美丽而又神圣,怀着一种力量,使他懂得什么叫爱情,使他向往纯洁,使他想尝尝做神的滋味——他,马丁·伊登,也是用某种惊人的方式,在绵绵无尽的生命创造过程中,经历了不可胜数的失误和流产,才打从污秽和泥沼里爬上来的。这就是浪漫、奇妙、光荣的事迹。这就是写作的题材,但愿他能够表达出来呀。天堂里的圣徒!——他们不过是圣徒罢了,他们没法不当圣徒。他可是人呢。

“你有的是力量,”他听见她在说,“可是那是粗野不羁的力量。”

“像一头站在瓷器店里的公牛,一动就会闯祸,”他主动提出,赢得对方微微一笑。

“再说,你必须培养鉴别力。你必须考虑到趣味、雅致和格调。”

“我什么都敢做到,”他喃喃地说。

她赞许地笑笑,静下心来,预备听下一篇小说。

“我不知道你对这一篇会有什么看法,”他带着抱歉的口气说。“这是篇怪东西。我怕我这篇东西写得有点儿不自量力,可是我的意图是好的。别留意里头的那些细枝末节。你且试试看,能不能体会到里面的伟大的含意。那是伟大的,也是真实的,虽然很可能我写得不够清楚。”

他念着,一边念,一边打量着她。他想,这回总算打动她啦。她纹丝不动地坐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连呼吸都差一点停止了,他想,准是被他创造的作品的魔力迷住了,弄得出了神。他把这篇故事起名为《冒险》,这是对冒险的礼赞——这可不是小说书中的那种冒险,而是真正的冒险精神,它好比一个野蛮的工头,赏罚严明、奸诈成性、反复无常,要他手下的人忍耐了又忍耐,叫他们痛苦难熬地日夜苦干,而给他们的酬劳,不是光芒万丈的荣誉,就是乌漆麻黑的死亡,这是在饥渴的煎熬下,或者在缠绵可怕、叫人神志昏迷的热病的长期折磨下的死亡,并且通过了血、汗和啮人的虫豸的折磨,经过了一长串不足道和不体面的交锋,一步步攀登无上的顶点,达到辉煌的成就。

他写在这篇小说里的就是这回事,这回事的全部,还有别的,而他相信,正是这个使她这样坐着,听着,感到热呼呼的。她眼睛睁得老大,苍白的腮帮上泛着红潮,他还没念完,就看到她似乎在气喘吁吁了。的确,她感到热呼呼的;可是她所以感到热呼呼的,并不是因为这小说本身,而是因为他。她并不以为这小说有什么了不起;正是马丁的那股强大的劲儿,那股一向过剩的力量,仿佛从他身子里直涌出来,淹没了她。说起来似乎讲不通,正是这篇充满着他这股劲儿的小说本身,这会儿成为他的力量涌到她身上所流经的渠道。她只感到这股力量,可感觉不到中间的那个导体,尽管她看来多半是被他的作品弄得着了迷,实际上使她着迷的却是一种跟它全然无关的东西——那是一个既可怕又危险的念头,它不召自来地在她头脑里形成。她发现自己在纳罕结婚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一想到这念头多任性多狂妄,不由得惊慌起来。这不是闺女该有的念头。她真有点失常了。她从来没有被女人的心事折磨过,她一向生活在丁尼生诗中的梦乡里,这位含蓄的大师有时含蓄地提到皇后和骑士之间出现的暧昧关系,可是她连这个也不充分了解。她一向沉睡着,如今生活可在十万火急地擂着她的重重大门了。她心里直发慌,真想啪的插上插销,闩上门闩,可是放肆的本能却怂恿她敞开大门,请这位陌生得叫人喜欢的客人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