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4页)

“你这傻瓜!”他冲着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嚷道。“你想写作,你尝试写作,可是你心里却一点儿可写的东西也没有。你心里有些什么呀?——只有一些孩子气的看法,一点儿不成熟的感情,好些没有好好吸收的美,一大团黑黝黝的无知,一颗被爱情充塞得快要迸裂的心,还有跟你的爱情一般庞大、跟你的无知一般无用的野心。可是你竟想写作!嘿,你现在才刚沾着点边儿,开始找到一些可写的东西呢。你对美的本质一无所知,却想创造美,那怎么成呢?你对生活的种种基本特征一无所知,却想写生活。世界对你就像一个难解的谜,而关于生活,你写来写去也只可能写些你对生活的方式所不了解的事,可是你却想写世界和生活的方式。可是别灰心,马丁,我的孩子。你迟早写得成的。你了解得很少,少得可怜,可是你如今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可以了解更多了。有一天,要是你运气好的话,你也许会把凡是能够了解的事物差不多全了解得清清楚楚。那时候你才能写作啦。”

他把自己的大发现告诉罗丝,把自己所感到的喜悦和惊奇一股脑儿地传达给她。可是她看来对这个发现并不像他那么热烈。她听了以后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看来似乎从她自己念的课程中早就多少意识到这学说了。跟他不一样,这学说并不深深地打动她,要不是他想到这是因为这学说对她不像对他自己那么新鲜,他会觉得奇怪的。他发现,阿瑟跟诺曼是相信进化论的,他们看过斯宾塞的著作,虽然他的学说似乎没有给他们什么特别深刻的印象,而那个戴眼镜的、长着一头浓发的小伙子,威尔·奥尔奈,却叫人不快地讥笑斯宾塞,说的还是那句警语:“没有上帝,只有‘不可知物’,赫勃特·斯宾塞就是它的先知。”

然而马丁原谅他,让他讥笑,因为他开始看出奥尔奈并没有爱上罗丝。后来,他从种种小事发觉,奥尔奈非但不喜欢罗丝,而且十分讨厌她,不禁吃惊得愣住了。这可叫马丁想不通啦。他没法把这个现象跟宇宙间所有的其他现象联系起来。然而,他为这小伙子感到悲哀,因为他性格里有个大缺陷,使他不能恰当地赏识罗丝的优点和美。有几个星期日,他们骑自行车上山里去,因此马丁有很多机会来观察罗丝和奥尔奈之间所存在的武装休战状态。奥尔奈喜欢跟诺曼厮混在一起,这使阿瑟和马丁可以跟罗丝待在一起,这一点叫马丁十分感激。

这些星期日是马丁的大喜日,主要是因为他跟罗丝在一起,其次是因为这种场合使他跟她那个阶级的青年们的地位愈来愈平等了。尽管他们受了多年训练有素的教育,他发现自己在智力上跟他们不相上下,而跟他们一起谈话的时光,正是应用他那么辛辛苦苦地学来的语法的好机会。他抛弃了礼节书,又单凭观察来决定该怎样行动了。除了有时候给自己的热忱弄得一时忘形以外,他始终留着神,拚命注意他们的一举一动,学着他们礼节上的小节和文雅的举止。

有一段时期,马丁老是觉得奇怪,斯宾塞的作品简直没有什么人看。“赫勃特·斯宾塞,”图书馆写字台边的管理员说,“啊,不错,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可是那人似乎对这位伟大的思想家的思想什么都不知道。有一天吃晚饭时,勃特勒先生也在座,马丁把话题引到斯宾塞身上。摩斯先生猛烈攻击这位英国哲学家的不可知论,可是坦白地招认,他并没有看过《第一原理》;勃特勒先生呢,说斯宾塞叫他受不了,他从来没有看过他的作品,可是没有他也照样好好地生活过来了。马丁脑子里产生了疑问,要不是他个性特别坚强,他也许会接受这个一致的意见,放弃赫勃特·斯宾塞。然而,他实在觉得斯宾塞对事物的解释很叫人信服;他对自己这么说,放弃斯宾塞就等于一个领航员把罗盘和航海时针抛到海里去一般。因此马丁继续彻底地研究进化论,对这种学说愈来愈精通了,同时千百个独立研究的作家所已经确定的证据更叫他深信不疑。他愈研究下去,看到的至今人迹未到的知识园地的景物也就愈多,而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这桩憾事,也成为他经常抱怨的原由了。

因为一天时间太少,不够支配,所以有一天他决定放弃代数和几何。至于三角学,他连碰也没有碰。跟着他把课程表上的化学一项也去掉,只剩下一门物理。

“我又不是什么专家,”他对罗丝为自己辩护道。“我也不想当专家。专门的科目太多。随便哪个人花整整一生也精通不了它们的十分之一。我该追求的是一般的知识。我用得着专家的知识的时候,可以查考他们的著作。”

“这可跟你自己掌握这门知识不一样,”她不同意地说。

“可是没有必要去自己掌握呀。我们可以利用专家的知识。他们的用处就在这里。我进门的时候,看到通烟囱的在工作。他们是专家,等他们干完了工作,你家的烟囱就是干干净净的了,你自己可根本不用懂得什么烟囱的构造。”

“我怕你这话有点牵强吧。”

她诧异地望着他,他感到她的眼光和态度里都带着责怪的意味。然而,他确实相信自己的看法是正确的。

“所有追求一般知识的思想家们,事实上,连世界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们,全依靠专家,赫勃特·斯宾塞就是这样的。他把成千上万个研究者的心得概括起来。要是由他一个人来完成这一切工作,他得活一千次才成。达尔文也是一样。他利用了花匠和牲口饲养家们所有的心得。”

“你说得对,马丁,”奥尔奈说。“你明白自己在追求的是什么,罗丝可不明白。她连自己在为自己追求些什么也不明白哪。

“——啊,不错,”奥尔奈不让她开口反对,就抢在她前面,一个劲地说下去,“我知道你管它叫‘一般的修养’。可是,如果你追求的是一般的修养,那你随便研究什么都可以。你可以研究法语,要不你可以研究德语,或者两样都不学,去研究世界语,反正你总能得到有修养的格调。为了这同样的目的,你还可以去研究希腊语或者拉丁语,虽然你学了永远不会有什么用处。可是,反正又是修养。对啊,罗丝研究过撒克逊语呢,学得很出色——那是两年前的事——可是如今她只记得这一句了,‘Whan that sweet Aprile with his schowers soote’——是这样念的吧?

“可是反正这也给了你有修养的格调,”他又抢在她前面,笑着说。“我知道。我们是同班同学。”

“可是听你的口气,好像修养该是达到什么目的的手段似的,”罗丝叫道。她眼睛闪闪发光,两边腮帮子都涨红了。“修养本身就是目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