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4页)

“叫她‘史密斯小姐’,”管理员用权威人士的口气说。“一直叫她‘史密斯小姐’——直到你跟她更熟悉了才改口。”

马丁·伊登就这样解决了问题。

“随便什么时候来好啦;我整个下午都在家,”罗丝这样说,这是他在电话里结结巴巴地问什么时候可以去还那几本书时所得到的回答。

她亲自开门迎接他,她那双女人的眼睛马上看清了裤腿上笔挺的烫迹线,还看出他多少改进了一丁点儿,虽然还说不上来改进了些什么。她还被他的脸打动了。他那股生气勃勃的劲儿,简直是一股蛮劲,像一阵阵浪潮似的从他身子里奔流出来,向她冲击。她又感到一股冲动,真想靠拢他去取得温暖,一方面又不禁惊异,一见着他,自己竟有这么大的反应。而他那方面呢,当她伸手问好、碰上他的手的时候,又感到那种叫人沉醉的莫大喜悦。他们俩不同的地方是:她是冷静而沉着的,而他却涨红着脸,一直红到头发根。他还是那副老样子,笨拙地跟在她后边一步一颠地走,肩胛一摇一摆,东歪西倒,叫人捏一把汗。

他们在起居室内一坐下,他就觉得比较轻松了——轻松得出乎他意料之外。她使他感到轻松;而叫她这么做的那种体恤别人的心肠,使他更疯狂地爱她了。他们从他借的那两本书谈起,谈到他深爱的那本史文朋诗集,还谈到他看不懂的那本勃朗宁诗集;接着,她把话题从这一个引到那一个,一边思量着怎样来帮助他的问题。从他们初次会面起,她就时常想到这问题。她很想帮助他。他激起了她的怜悯和柔情,过去谁也没有这样做到过,而她这份怜悯,与其说是对他有所贬损,还不如说是她母性的流露。她这份怜悯绝对不是寻常的,因为激发它的这个男人如此富于男人气概,叫她那战战兢兢的处女的心大为震惊,叫种种陌生的念头和感情刺激她的心灵,弄得脉搏卜卜的跳。跟前一回一样,他那截脖子吸引着她,一想到把她自己的手放上去,就感到甜蜜。这似乎仍旧是一股荒唐的冲动,可是她变得愈来愈习惯了。她想不到新生的爱情竟会用这种方式集中地体现出来。她也想不到,他在她自己心里激起的感情竟然就是爱情。她以为自己大不了对他发生了兴趣,把他看作一个有着种种潜在优点的不寻常的人物罢了,因此她甚至感到有点儿慈悲为怀。

她不知道自己在想望着他;他那方面呢,可是另一回事。他明白自己爱上了她,想望着她,他过去一辈子从没对任何事物这么想望过。他过去爱好诗歌,是为了美;可是自从认识了她,那扇通往爱情诗的辽阔原野的大门就大大地敞开了。她给他的理解,甚至比盖莱和勃尔芬区给他的还多。有一行诗,一星期前他不会想上第二遍——“天字第一号的恋人愿为一吻而死”;可是现在,它始终死钉在他脑海中啦。他对这行诗的妙处和真实性感到惊异;他这会瞅着她,明白自己会心甘情愿地为一吻而死。他觉得自己就是这个天字第一号的恋人,随你授予他什么骑士爵位,都不能叫他更得意。他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明白了自己为什么生下来。

他眼睁睁地望着她,听着她讲,心里的念头愈来愈放肆了。他回味着在门口跟她握手时所感到的欣喜若狂的心情,巴不得再握一次。他的目光时不时溜到她嘴唇上,如饥似渴地巴不得亲亲它们。然而,这种欲望里并没有一丁点儿下流或凡俗的成分。这两片嘴唇在她讲话时的每一个发音动作,叫他看在眼里,都觉得怪舒服的;然而它们可不是寻常的嘴唇,不是一般男女的那种嘴唇。它们的实质不仅仅是凡人的血肉。它们是纯然属灵的嘴唇,而他对它们的欲望,也似乎跟那种驱使他去亲别的娘儿们的嘴唇的欲望大不相同。如果他亲她的嘴唇,用他自己那有形的嘴唇去亲它们的话,那会是带着崇高而敬畏的热忱,跟人们亲上帝的圣袍时一样。他不知道自己心里产生了这种价值转换,不知道当他对她看时,他眼睛里闪亮着的光芒,正是当爱情的欲望袭上心头时,人们眼睛里所闪亮着的那种光芒。他想不到自己的眼光竟如此热烈而富于男性气概,也想不到它的热情的火焰竟会打动她的心灵,使它起变化。她那感人至深的处女的纯洁性,使他自己的感情升华,并且加以改装,使他的思想变得纯洁、崇高,像冷澈的星空一般,要是他知道了自己眼睛里放射着这种光芒,就像一股热情的暖流,直流进她的身子,激起一股同样的热情的话,他准会大吃一惊。她被这种光芒微妙地打扰着,它不止一次地——虽然她不懂是什么道理——真讨人喜欢地闯进她的心灵,打断她的思路,迫使她不得不去摸索那中断了的、只吐露了一部分的意见。讲话对她一向是轻松容易的事,因此,要不是她明白正因为他是个突出的人物,才会这样打扰她的心灵,她准会想不通的。她对外来的印象十分敏感,因此,这个像一丝微风般从另一个世界里吹来的旅人,竟会对她发生如此大的影响,到底是不足为奇的了。

她思想意识里深藏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怎样来帮助他,于是她把谈话转到这个方向去;可是先谈到这一点的还是马丁自己。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提些意见,”他说到这里,看见对方表示默许,心里不由得卜卜直跳。“你可记得,上一回我在这儿,说过我谈不来书本那一套东西,因为我不知道怎样谈?唔,那次以后,我转了不少念头。我上图书馆去了好些时候,可是我用心看过的那些书本多半叫我摸不着头脑。也许我该从头说起。我一辈子没有过什么优越的条件。打小时候起,我就一直苦苦干活,可是自从上图书馆去了以来,用新的眼光来看书——而且看的也是新的书——我就差不多得出个结论来:我过去看的书全不对头。你知道,你在牧场和水手舱里看到的书,跟譬如说你在这所房子里所有的书就不一样。唔,我一向看惯的书本就是那一套东西。可是——我这可不是在吹牛——我跟同我搭伙在一起的人们也不一样。这不是说我比那批跟我一起走南闯北的水手和牧牛郎——你知道,我干过一阵子牧牛郎的行当——我比他们要强多少,不过我老喜欢看书,拿到什么就看什么,还有——唔,我看我跟他们大多数人的想法就不一样。

“现在,来谈我想谈的事吧。我从没走进过这样的房子。一个星期以前,我来到这里,看到了这一切,看到了你、你母亲、你弟弟,还有这一切——啊,我喜欢这一切。我听到过这一套东西,在有些书上面看到过这一套东西,当我对你的房子四下打量的时候,啊哟,书本上写着的事全变成了事实啦。可是我想说的是:我喜欢这一切。我想得到这一切。我现在就想得到。我想呼吸你在这房子里所呼吸的空气——这种空气里,充满了书本、图画和美丽的东西的气味,在这里,人们放低了声音讲话,他们是洁净的,他们的思想也是洁净的。我一向呼吸的空气里可掺合着饭菜、房租、垃圾、马尿的气味,再说,人们谈的也全是这一套。哦,当你在屋子里走过去亲你母亲的时候,我觉得那是我一辈子看到过的最美的景象了。我看到的世面可真不少,不知怎么着,我比多半跟我厮混在一起的人们看到的世面要多得多。我喜欢看,我看了还想看,我想换一个世面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