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第2/11页)

“据我所知,是的。”

“先前有人告诉我这里没人住。”他稍微挪动了一下,以便将后背对着我那只分明已经摆在房间里的大皮箱。那两张钞票消失不见了,也许是被他藏进了袖子里,因为我没看到他做出任何向口袋伸手的动作。

“他们给你的房间不好吗?”我问。

“哦,我只是更喜欢住在靠右舷的位置。”

“是啊,我也是,尤其是这趟航行。住在这里可以把舷窗打开。”此时,“美狄亚”号正朝公海深处行驶,船身开始缓缓摇荡,仿佛是在强调我说的话真实无误。

“是时候来一杯红杜松子酒了。”琼斯飞快地说。我们一起上楼,找到了那座小交谊厅,里面的黑人服务员趁着给我酒里兑水的工夫,抓住机会贴着我的耳朵小声说:“我也是英国公民,先生。”我留意到,他没向琼斯做出这样的声明。

交谊厅的房门旋转打开,总统候选人露面了,虽然他长了一对蠢笨的大耳朵,但他的身形还是令人印象深刻:他得先低下头,然后才能走进门。随后,他环顾了大厅一圈,这才站到一旁,好让他的太太能在他用手臂弯成的拱门下进屋,仿佛她是一位走在军刀下的新娘。7看那情景,他是先想让自己满意,确认这里没有不合适的同伴在场。他的双眼清澈如洗,呈现出纯净的蔚蓝色彩,几撮丑陋的灰色毛发从他的鼻孔和耳朵里探出。如果这个世上真有一位货真价实的高贵人物,那就非史密斯先生莫属,他和琼斯先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如果当时我费心去琢磨他们的话,我会认为他们就像油和水一样无法相融。

“请进来吧,”琼斯先生说(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没法把他想成是琼斯少校),“进来咪上一口吧。”我后来发现,琼斯使用的俚语总是有点过时,就好像他是从通俗用语词典中学到它们的,但词典本身却不是最新的版本。

“请您务必包涵,”史密斯先生彬彬有礼地回答,“但我这人是不沾酒的。”

“我自己也不沾酒啊,”琼斯说,“我会喝掉它。”接着他便用行动证实了自己的话。“我是琼斯,”他补充道,“是琼斯少校。”

“很高兴认识您,少校。我叫史密斯。威廉·亚伯·史密斯。这是我夫人,这位是琼斯少校。”他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在这轮相互介绍中不知为何慢了半拍。

“布朗。”我迟疑地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在讲一个拙劣的笑话,而他们二人都没有领会笑点所在。

“再摇下铃吧,”琼斯说,“我的好伙计。”我已经升到他的老朋友的地位上了,于是,尽管史密斯先生离服务铃更近,我还是穿过大厅,亲自去摇那个铃;毕竟,史密斯先生这会儿正忙着将旅行毛毯裹在他妻子的膝盖上,虽然大厅里已经足够暖和(也许这是在婚姻中养成的一种习惯吧)。琼斯断言道,一杯红杜松子酒是祛除晕船症状的绝佳药方,再也没有比它更有效的方法了。就在这时,为了回应琼斯的话,史密斯先生做出了他对自己信念的声明:“我从来没有晕过船,没有过,先生……我这辈子都是素食主义者。”然后他妻子又补了一句:“我们为这件事曾参加过竞选。”

“竞选?”琼斯突然开口问道,仿佛这个词将他体内的少校唤醒了。

“1948年美国总统大选。”

“你当过总统候选人?”

“恐怕,”史密斯先生露出淡淡一笑,“我本来就没多少获胜的机会。两大党派……”

“那是一种姿态,”史密斯太太尖锐地插嘴道,“我们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琼斯陷入了沉默。也许他是被这件事给镇住了,或者可能就像我刚才那样,他正在努力回忆那一年参选总统的主要竞争者是谁。然后他在舌尖品味着这个称呼,仿佛他很喜欢它的味道:“1948年美国总统候选人。”他又补了一句:“我非常荣幸能与您见面。”

“我们当时也没有竞选团队,”史密斯太太说,“费用承担不起。尽管如此,我们最后还是拿到了一万多张选票。”

“我从未想到自己能获得那么多人的支持。”总统候选人说。

“我们拿的票数在计票结果中不是垫底的。还有一名候选人——好像跟农业有点关系,对吧,亲爱的?”

“没错,我也记不清他的政党具体叫什么名字了。我想,他是亨利·乔治8的信徒。”

“我必须承认,”我说,“我以为只有共和党和民主党的党员才能当上总统候选人——哦,另外还有一个社会党,对吗?”

“全国党代会9为总统选举做足了宣传,”史密斯太太说,“但它们就像牛仔竞技比赛一样粗俗。你能想象史密斯先生跟一大群鼓乐队的女队长走在一起吗?”

“任何人都可以竞选总统,”这位候选人带着温和而谦逊的态度解释道,“这就是我们民主政治令人骄傲的地方。我可以告诉你,对我来说那是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一场了不起的体验啊。我永远也忘不了它。”

我们乘坐的是一艘很小的船。我相信船上就算住满也只能装下十四名乘客,而“美狄亚”号现在压根儿就没有满员。当前并不是旅游旺季,而且无论如何,我们即将前往的那座岛屿对游客们来说已经不再具有吸引力了。

船上的乘客中有一名非常整洁干净的黑人,他衣服上的白色衣领竖得很高,袖口浆洗得十分硬挺,脸上还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其旅途的目的地是圣多明各。他这人很自闭,在餐桌前,他总是彬彬有礼又模棱两可地用几个单音节字眼回复别人。比如,有一次我曾经问他,船长可能会往船上装运什么样的主要货物,等我们到了特鲁希略城10以后——我随即更正道:“抱歉。我是指圣多明各。”他严肃地点点头,说了一声“是”。他十分谨小慎微,从来不问任何问题,仿佛是在对我们自己身上那份闲散无聊的好奇心加以责难。船上还有一名来自某家制药公司的旅客——他告诉过我自己不愿坐飞机的理由,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了。我的感觉是,那肯定不是他选择坐船的真正原因,而且他还受着心脏病的折磨,却不肯告诉别人。他的脸上总挂着一副紧绷绷的表情,干巴巴的,单薄如纸。和他的脑袋相比,他的身躯显得过于臃肿庞大。每天他都会在自己的铺位上躺很长时间。

我自己之所以选择坐船——有时候我怀疑琼斯可能也抱着同样的想法——是出于谨慎行事的考虑。在机场里,你很快便会走下飞机,踩在沥青跑道上,跟机组人员分道扬镳;而在码头里,你会拥有一份安全感,因为你脚下踩着一块外国的领土——我总觉得,只要我还待在“美狄亚”号上,我就算是一名荷兰公民。预订船票时,我把旅程的终点定为圣多明各,而且不管多么令人难以信服,我还是告诉自己,我一点儿也没有想要下船的意思,除非我从英国代办——或者从玛莎——那儿得到某些保证。至于我那座在山顶上俯瞰着首都的酒店,我已经有三个月没去料理它了,现在它肯定无人入住。和一间空荡荡的酒吧、走廊上一排空荡荡的客房以及一个毫无希望的空荡荡的未来相比,我更重视我当下的生活。而那对史密斯夫妇,我当真以为他们是因为热爱大海才乘船旅行的,不过,还要过好一阵子我才会明白,他们为何要选择海地共和国作为其旅行拜访的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