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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丹尼带进一个小房间,里面有张大桌子和许多椅子。从墙上的窗可以看见外头的办公室,警察们在桌前处理公务,就像电视剧《法律与秩序》里一样。蓝色光线透过木质百叶窗钻进房里,在桌子与地板上拉出长长的阴影。

没有人去烦他,没有坏警察去扯他的耳朵,或是用电话簿揍他、用门夹手指、拉他的头去撞黑板—虽然电视上常常这么演。做笔录、按指纹和照相后,丹尼被送到这个房间,单独一人留在那里,好像警察根本就忘了他。他一个人坐着,无所事事地坐了好几个小时。没有咖啡,没有水,没有厕所,也没有广播,没有任何让人分心的东西,只有他的罪行、他的惩罚,还有他自己,一个人。

丹尼是否陷入绝望?是否在默默责骂自己为何陷入这种境地?抑或他终于明白,像我一样做一只狗,究竟是何种滋味?在那永无止尽的分秒流逝中,他是否明白单独一人并不等同于寂寞?单独是一种中性状态,就像是一只瞎眼鱼处在海洋的底层,既然它不长眼睛,自然也不用作出价值上的判断。但是这有可能吗?我周边的一切不会影响我的心情,我的心情却会影响周边的事物,这是真的吗?丹尼明白寂寞其实是主观与内省的状态吗?寂寞是只存在于心里的抽象状态,而非存在于实体世界,就像病毒的寄生一样,如果没有一个自愿的宿主,它就不可能存活下去。

我愿意把在警局里的丹尼当作单独一人,但并不寂寞。我愿意当他是在思索自己的处境,但并未绝望。

后来马克·费恩突然出现在西雅图国会山庄东边的警局,他突然闯入,开始咆哮,这正是马克·费恩的狂暴作风—夸张(Bombastic)、喧闹(Boisterous)、放肆(Bold)、好斗(Belli-cose)。他整个人都可以用大写B开头的词来形容,他的身型就像B,他的行为举止也像B—轻率无礼(Brash)、厚颜无耻(Brazen)、固执己见(Bullish)、大吼大叫(Bellowing)。他用力撞开大门,冲向办公室,对着值勤警察破口大骂,然后把丹尼保释出去。

“这他妈的是在搞什么啊,丹尼?”马克在街角问他。

“没事。”丹尼回答,一副不想讲话的样子。

“最好是没事!十五岁的少女?丹尼!你他妈的最好是没事!”

“她说谎。”

“是吗?你有没有跟那个小女孩发生关系?”

“没有。”

“你有没有用自己的生殖器或其他物体插入她身上任何一个洞?”

丹尼瞪着马克·费恩,拒绝回答。

“这是他们的计划,你懂不懂啊?”马克沮丧地说,“我本来不懂他们怎么可能打一场不成立的监护权官司,现在这件事改变了一切。”

丹尼还是一言不发。

“恋童癖、性侵犯者、强暴犯、猥亵儿童的人,请问这些名词哪一个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丹尼开始咬牙切齿,他下巴的肌肉也开始鼓胀。

“我的办公室,明早八点半,”马克说,“不要迟到!”

丹尼怒火中烧。“卓伊在哪里?”他问。

马克·费恩用脚踹了一下人行道。

“我到学校前,他们已经接走她了,”他说,“这样的时间点绝对不是巧合。”

“我要去接她。”丹尼说。

“不行!”马克严厉阻止,“就随他们吧,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当你身陷流沙中,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奋力挣扎。”

“我现在身陷流沙中?”丹尼问。

“丹尼,你现在等于在速度最快的流沙里。”

丹尼转动方向盘,开车离去。

“别离开本州,”马克在他背后大叫,“还有,我的老天,丹尼,千万别再看任何一个十五岁的女孩!”

不过丹尼已经转过街角,消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