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座简的城池(第2/6页)

“你是说女同性恋吗?”简问道。

“哦,如果你一定要说得这么直白的话,我想是的。”

“说得直白有什么不好?”简问。

“直白点儿是好事,简,但也不要太直白。”贝丝姑妈这样说道。

5

简十三岁的时候,学校作业要求她写一篇关于家人的作文。虽然简可以写她两位姑妈中的任意一位,她还是选择了写自己的父亲,尽管说实话,她对他的记忆已经开始模糊。根据作业要求,简需要采访这位家人和熟悉他的人。她不是很想向贝丝姑妈问起父亲的事——贝丝很可能会失声痛哭——于是简编出了以下这篇作文,里面的事或是她早已忘记,或是压根儿就不知道。

我的父亲

没人知道我父亲是哪里人,因为他出生在一艘船上。如果你出生在一艘船上,你实际上就是出生在水中。父亲的出生证明上写着他的出生地:大西洋。

父亲有个双胞胎姐姐,名叫伊丽莎白。我们家族里有很多双胞胎——我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伊恩。伊恩没在我们学校上学,因为伊恩是个天才,不用上学。

父亲曾经参加过奥林匹克羽毛球比赛,但他刚好是第四名,所以没拿到奖牌。他在比赛中代表的是美国队,但他其实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国家,因为他出生于大西洋。

父亲与母亲结婚之前,伤过许多女人的心。他长得很帅(难以考证此话真假,因为要客观地说自己父亲帅不帅是不可能的),有时候还挺有趣的。我想肯定是这一点吸引了女人们,但我同样说不准。

我小时候不是和爸爸住在一起的,因为母亲在生他的气。母亲之所以生他的气,是因为他曾经是个职业间谍。他善于干间谍这行,因为他实际不属于任何地方,而且擅长运动。他答应母亲放弃做间谍,于是母亲重新接纳了他。但他没法永远不再做间谍,现在他又重操旧业了。可现在我父母不在一起了,对此我只想说这么多。

爸爸一生中好几次死里逃生。(因为他的职业和其他倒霉的事情。)他有两次差点迷失在海上。现在他很老了,头发灰白,还有一只假眼。

简得了B-。老师给她的评语是:“简,这篇作文应当是真实的。此外,你的书法水平也在标准线以下。”

简愤愤地向两位姑妈抱怨分数太低,远低于她平时的作文得分。“我写的是不是真实的,又有什么关系呢?”简不明白。

“我觉得,”贝丝姑妈说,“如果你要编,也要编得更加合情合理一些。”

“况且,她以前从来没说过我的字写得差。”

“我觉得,”莉比姑妈好心地说道,“以后你应该把作文打出来。打印出来的文字,看上去更真实些。”

第二天,贝丝改变了想法,她决定打电话给老师,对她撒谎。“格隆逊夫人,”她说,“我向你保证,简写的全部都是真的。她唯一没有提到的是她父亲已经死了。我认为基于她的情况,有所隐瞒也实属无奈。”

格隆逊夫人听后于心不忍,遂将简的成绩改成了B+。

6

简十五岁的时候,失去了童贞。她发觉这事儿实在太不值一提了。最让她失望的是她竟然没有流血。没流血的话,身为处女还有什么意义呢?

那次完事后,他的CD播放器里放着《别再想了,没事的》这首歌。简觉得歌词不知所云,却有种淡淡的慰藉力量。和声部分快要结束时,简认定自己并未失去童贞。她会等待机会,在第二次时“来真的”。

7

简十六岁的时候,她再一次失去童贞,这回是和一个名叫伊恩的男孩。

他们完事后,她对他说:“小时候,我有个想象中的朋友名叫伊恩。”

“嗯,挺好。”伊恩说。

“我还曾经假装他是我的双胞胎哥哥。”

“那可真怪。”伊恩说。

因为简一直特别喜欢伊恩这个名字,她忍不住怀疑自己和他在一起是不是就因为他叫伊恩。

第二次跟头一次相比并没有太大不同,于是简决定这就是她最后一次失去童贞。

关于这第二次“初夜”,简只告诉了莉比姑妈一人,姑妈知道她所有的秘密。(她觉得和这位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姑妈讨论事情比较轻松。)简告诉姑妈,她担心像自己这样二度失去童贞,是不道德的事。莉比姑妈抚摸着简的头发,告诉她不要担心。“亲爱的,”莉比姑妈说,“有些时候,就是需要尝试两次才能把一件事做好。”

8

简十八岁的时候,她去了东部一所很好的大学。

大学第一年,简过着跟其他女孩一样的生活。她或多或少地上着课,或多或少地增重了十五磅;她加入俱乐部,出现在与大家的合照上;她买书,甚至还读了一些。

大学第二年,她开始昏睡不醒。一开始没人注意到,简自己更是没放在心上。但三个月过去了,她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睡掉了大部分时间。

室友们很担心她,怀疑她是不是得了腺热病[13]。简倒还希望自己真得了腺热病,这样她好歹有个理由。可事实是,简只是想睡觉。

简也不想就这样把所有的课都睡过去。她会把闹钟设在上课前十五分钟,然而每次响了以后她又会直接按下继续睡的按钮,一睡就睡到开始上课后十五分钟。这时候,她便会放弃抵抗,干脆关掉闹钟,直到下一节课开始,而她也同样不会去上。

开学第一天,一位有些无趣的系主任给他们作过一场演讲,谈的是每一堂课的花费。假设你一学期修四门课,每一节一小时的课的平均花费就是四百美元。这个数字让简有点内疚,却又不无窃喜——大学的课算是她睡过的最值钱的觉了。

9

简二十岁的时候,她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参加U大学文学杂志的年度短篇小说比赛。一等奖的奖品是一支顶端有面小钟的钢笔和一台寝室用的小电冰箱;二等奖的奖品是一块烫衣板;三等奖的奖品是一块芝士;优胜奖则是每人发一块小一点的芝士。当时,在该文学杂志(名为“Sic”)的办公室里围绕是否只给一等奖发一支带钟钢笔有过一场激烈讨论(“这是最有文学味道的奖品,”杂志的娱乐部联合主席说,“而且是最典雅的!”)。于是他们打算将寝室用的小电冰箱颁给二等奖选手。然而,字体部主管认为,寝室用的小电冰箱毕竟是最贵的奖品,所以还是应该留给一等奖选手。最终,字体部主管与娱乐部的联合主席不得不通过拇指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