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这就是巴黎!(第4/10页)

和这些形成完全对比的是那些乞丐——可怜的缺胳膊少腿的人;老态龙钟的驼背老太太,她们主要用眼神来乞讨;唱着悲伤的意大利歌曲的破衣烂衫的少年。纳撒尼尔·威利斯一直看着一个坐在那儿拉小提琴的妇女。她膝上抱着一个睡觉的孩子,那个孩子那么苍白、那么安静。威利斯怀疑那是不是一个蜡人。

亨利·朗费罗于1836年又返回巴黎,故地重游。他就像喜爱这个城市其他的方面一样,还是那么喜爱那里的人群。而一个国内来的陪着他一同走路的朋友,对来来往往的人流没有一点儿兴趣,只是一直在谈论命运和人性的堕落。这让朗费罗难以容忍。

星期天街上拥来了大群的人,对许多美国人来说还不习惯,因为这些人似乎一丁点儿也不想遵守安息日的规矩。波士顿人对此最难以接受。据说波士顿在星期天对“一切的浮躁都没有耐心”。在巴黎,星期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意味着享乐的一天,而且人们都对这种享乐心安理得,就像古话说的那样“享受生活”。

教堂的钟声响了,不过跟平时早晨的钟声没多大区别——大教堂的钟声和其他声音一起混迹在这个城市中。多数教堂从很早开始就排满了做礼拜的人们。不过,商店、咖啡厅、餐馆都和平时一样做着生意,剧院剧场也都开着,大型的公共公园里拥挤着几十万人,比某些美国人在一个地方见到的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多。卢浮宫博物馆只在星期天才对公众开放。让这些美国人惊讶的是,星期天在博物馆里云集的人群各行各业的都有,好像人人都喜爱艺术。

星期天几乎每一个公园都有优雅的圆形舞池,城市的各个地方都有公共舞厅。英国作家劳伦斯·斯特恩曾在描写巴黎生活时说,很高兴全国人民一周一次地忘记了平日的烦恼。约翰·桑德逊租了一辆篷车,带着一个从新奥尔良来的女士去了六七个不同的公共舞厅。他们发现每个人都很尽兴。他想这些巴黎人的生活态度非常正确。

也许对于这些美国人来说,从他们第一周到巴黎时就不适应的一件事是,他们意识到了自己是外国人、陌生人,就像法语词所说的——les éstrangers.这是他们以前从来没有的身份。

纳撒尼尔·威利斯写道:“发现自己是外国人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詹姆斯·库柏是一个步行能力很强的人。以前,他曾从纽约一路步行回到他的家乡维斯彻斯特县,大约有25英里的距离。1826年,库柏刚在巴黎安顿下来,就决定绕这个城市步行一整圈。和他一起步行的是一个老朋友,退休的美国海军上校,他的名字令人难忘,叫做美兰斯顿·T.沃尔西。库柏曾在他手下的海军中服役。上校是一个心肠善良、脾气急躁的人,说话的嗓门很大。他像许多美国人一样,想让别人听明白他那磕磕巴巴的法语时,就会把声音提得更高。库柏忍俊不禁地写道:“他会把杜勒里(巴黎旧王宫)叫作‘土里瑞’,把植物园称作‘植树园’,把断头台说成‘割礼亭’,而把餐厅服务员喊做‘加森’。”

他们以克利希街角的旧收费处城墙为起点,上午11点出发,一直快步走,中午时已经走了四英里。

上校开始时精力很旺盛,走了近两个小时之后,我有点儿跟不上他的脚步了,不过差距不大。他觉得这是因为他军衔较高的缘故……到了宝座便门那儿,为了从奥斯特利茨大桥过塞纳河,我们不得不离开城墙一些。这时我已经和他并排了。我建议为了圆满完成我们的计划,我们应顺着河走到城墙边去。不过,他反对这个提议,他不想用球面三角来给自己找麻烦,现在只想直航。另外,他还发现他的一只靴子卡脚。

3点钟的时候,他们回到了出发点,用时大约四个多小时,完成了绕城整一周,约18英里。然后,他们为了找出租马车,又不得不走了两英里。

为了第一次看到巴黎的全貌,库柏爬上了蒙马特高地的山顶。这是巴黎北面的一座高山,周围环绕着如画的村庄和风车。这是最佳的“望台”。他特意选了一个多云的日子,因为这时候的光线最适宜观察了。

我们很幸运,站在天际,云朵笼罩,不时有雾气遮光。阳光明媚可能会适宜观看特定的角色,让人心情舒畅。而内行人却喜爱在云遮雾罩中看风景,云雾让景色更加美妙……我喜欢在多云的光线下欣赏古迹,历史遗迹笼罩在灰色的云团下,随云朵的飘过一个个露出面目,就像岁月在回忆着过去模糊不清的历史……

从蒙马特高地可以看到整个城市的全貌。

建筑的穹顶从雾气中冒出,就像舞动的气球;飘荡的雾气不时在各处洒下一缕缕银光;巨大的房顶标示着宫殿、教堂和剧院的所在;圆柱的顶部,小教堂的十字架,还有亭子顶部的小金字塔似乎在争相从平坦的大厦表面冒出头来。在这儿俯瞰,一个小时就可以获得对这些主要建筑的清晰概念,而在大街上要获得这样的概念则要花一年多的时间。

几英里外,巴黎圣母院大教堂的顶部高高耸立。在其周围远远低于它的建筑群的映衬下,它就像矗立在了一片群山上的主峰。

在一个晴朗的天气里,再一次在同一地点看风景时,库柏发现那种奇妙的感觉消失了。他喜爱的所有细节,那种“特别”的历史感变成了一种让人“眼花缭乱”的闪光点。

查尔斯·萨姆纳则选择爬巴黎圣母院的400级台阶,到大教堂顶上去观看这座在他脚下的巨大城市——巴黎。这是一座拥有近80万人口的城市,是纽约的四倍大;巴黎,这里是法兰西的首都,整个欧洲的文化中心。而他自己国家的首都,他是几年前去过的。那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城市,但人口很少(只有2.5万人),而且“街道两边没有房屋来装点,也没有商业来为其保持活力”。那个城市没有自然成长的历史,这一点让他烦恼。他写道:“它只是从国会的温床之下生长出来的。”

华盛顿的“精心设计”是出自一个法国人之手,是生于巴黎的工程师和建筑师皮埃尔·查理·朗方。那座萨姆纳认为的“配得上……世界上最伟大共和国的建筑”——新国会大厦,刚刚于1829年落成,是美国建筑师查尔斯·巴尔芬奇的作品。这位建筑师在1787年曾来过巴黎,和美国派驻法兰西的使节托马斯·杰斐逊一起游览了这个城市的标志性建筑。

从巴黎圣母院高处看下的景观,和这座古老教堂的各个方面一样,最近引起了世人史无前例的兴趣。这都是由于年轻的维克多·雨果的一部新小说《巴黎圣母院》。小说中的故事就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圣母院。这是雨果的第一部小说,一下子就引起了轰动。第一版英文版在1833年出现,标题是《巴黎圣母院的驼背》。这是一个雨果不喜欢的标题,但是小说却以这个标题出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