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日记 (1970)(第2/4页)

杰弗里·伦纳德

我不能确定伦纳德先生是否充分理解《爱达》倒数第二部分凡·维恩所谓“时间的肌理”的意思。首先,无论我在先前的一次访谈中说过什么,这不是整部小说,但只有那个部分(如阿尔弗雷德·阿佩尔在别处指出的),其中说明性的隐喻都围绕一个旅行的主题,慢慢积累,渐趋活跃,并形成一个故事,驱动维恩从格里松到瓦莱——之后,事情再次瓦解,回到抽象,那是在沃州的一家旅馆的最后的孤独之夜。换句话说,这是一种结构上的花招:维恩的时间理论在《爱达》的那个部分的结构之外并不存在。其次,伦纳德先生明显没有把握住“肌理”的意思;这相当不同于普鲁斯特所谓“失去的时间”,这恰恰在日常生活之中,在生命车站的候车室里,我们能够全神贯注于对时间的“感觉”,触摸它的肌理。我也拒绝他扯上“反地界”,这只是一个点缀性的事件,对此进行讨论唯一合适的场合是第四部分,而不是整部小说。最后,我并不欠(伦纳德先生似乎那么认为)那个著名的阿根廷作家什么,包括他的相当晦涩的选集《时间的新反驳》。伦纳德先生如果直接走向贝克莱和柏格森,不至于迷失得那么深。

妮娜·贝蓓洛娃

在妮娜·贝蓓洛娃论《微暗的火》的精彩文章中,我发现几个小错:金波特祈求“亲爱的耶稣”解除他对小农牧神的喜爱,而不是如她所暗示的,治愈他的头痛;贝蓓洛娃小姐忽视了普宁教授在小说中的存在,他本人和他的狗一起出现了(《微暗的火》第949行注释)。然而,她描述我小说中的人物要强于描述弗.西林,这是“现实”生活中我的一个人物。在她第二篇文章《N在30年代》(取自她最近的回忆录《我的斜体字》)中,也有一些奇怪的错误。我可能心不在焉,我可能对自己的文学趣味太直率,好吧,但我想要贝蓓洛娃小姐具体说明哪一本书我说读过但实际上我从来没读过。在《斩首之邀》的英文版序言(1959年6月25日)中,我对那种无稽之谈有更多的说明。她的回忆录中有一处衣着方面的细节也须加以纠正。在巴黎或别的地方,我从不拥有“一套拉赫玛尼诺夫(1)给的晚礼服”。在1940年我离开巴黎去美国之前,我没有见过拉赫玛尼诺夫。他两次经由朋友送给我一小笔钱,我本人至今仍对他心存感激。我们在西滨大道他的住宅第一次见面时,我提到已被邀请在斯坦福大学教暑期课程。第二天,我收到他送来的一个纸盒,里面有几件过时的衣服,其中有一件常礼服(想必是他创作《春天序曲》时做的),他希望——如他在便条上写的——我可以穿着上第一堂课。我送还了他善意的礼物,但(我得吞下这一苦果)忍不住将此事告诉了一两个人。五六年以后,贝蓓洛娃小姐自己移居纽约,她必定从我们的共同的朋友卡波维奇或卡林斯基那儿听说了这件事,之后,二十多年流逝了,或坍塌了,不知怎的,在她的心目中,一件常礼服变成了一件“晚礼服”,而且挪到了我生活的早期。我怀疑,30年代在巴黎,几次和贝蓓洛娃小姐短暂见面时,我是否在什么场合穿过旧的伦敦晚礼服;当然,不是穿着参加在大熊酒店的那次晚宴(顺便说一下,《爱达》中的“熊”及圣彼得堡的Medved'(2)与之并无关系);不管如何,我不明白我的衣服怎么会与回忆录作者为我装备的双重时代错误的旧衣类似。她对待我的作品可要仁慈得多啊!

彼得·卢宾

卢宾先生在他的文章《华而不实与杂七杂八》中提供的形形色色的各种迹象绝对令人眼花缭乱。如他的“v ugloo”(俄语,意为“在角落”)之类要比我更在行。真是美妙,他将《微暗的火》中一个可怜的小人物询问的三个术语在艾略特那儿查出了它们的老窝。我很欣赏将插词法(类型I)定义为一种“语义衬裙,套在裸露的名词和衣冠楚楚的成语之间”,还有由莎士比亚的萤火虫开始“暗淡了它的微弱之火”来说明卢宾的“预期”插词法。而对一次采访N的戏仿足以令人信服地抓住读者了。

露西·莱昂·诺埃尔

当我1939年放弃俄语时,我很担心我英语的脆弱,这一事实也许就是证明:甚至在莱昂夫人检查过我在巴黎写的《塞巴斯蒂安·奈特的真实生活》的手稿之后,我移居美国,请求如今已故的阿格尼斯·珀金斯,可敬的韦尔斯利学院英语系主任帮助我阅读此书的排版校样,之后,另一位好心的女士,西尔维亚·伯克曼检查我最早几篇英语短篇小说的语法,这些短篇小说40年代初期登在《大西洋月刊》上。

我感到遗憾,露西·莱昂在她亲切调整过的“录音”中谈论我的内容少于谈她的兄弟亚历克斯·波尼佐夫斯基,而我很喜欢他(我尤其喜欢回忆他有点古怪的性格,这性格让他颇受剑桥大学同学的喜爱,有时,我们坐在炉边说话,他会若无其事地抓起一只小墨水瓶,把里面的东西吞下)。她描述在巴黎和詹姆斯·乔伊斯一起吃饭,我发现她竟别具一格地说我腼腆(而在报纸上经常看到有人抱怨我“傲慢”);但她的印象正确吗?她把我描绘成一个羞怯的年轻艺术家;实际上,我四十岁了,充分意识到我已经为俄国文坛做了什么,这让我不会面对任何活着的作家感到畏怯。(要是莱昂夫人和我更多地在聚会上相见,她可能会意识到,我总是一个令人失望的客人,既不愿意也没有能力成为社交明星。)

另一个小错误发生在参考书目上,那是关于我为她的专辑写的回文。在俄语中,可倒置的句子并不新鲜:无名的沙漏“a raza upala na lapu Azora”(“玫瑰花落到亚速尔的爪子上”)连儿童都熟悉,就像另一首儿歌,“able was I ere I saw Elba”。实际上,我的Kazak第一行不是我的(我想是一位技术精湛的诗人,已故弗拉基米尔·皮奥乔夫斯基提供的);我的新意在于,将回文扩展到一个押韵的四行诗,后三句诗意思连贯,但每一句都可以回文。

欧文·威尔

说来也奇怪,由欧文·威尔(在本卷其他地方,关于我的《奥德赛》,他写了一篇有趣的文章)附在我的Kazak上的注解也需要纠正。他认为“如果去掉最后一个音节,第3和第4行就各自都是回文”,这是错误的。所有4行都是回文,没有“最后一个音节”可以去掉。(3)尤为遗憾的是威尔先生对其中一词的误译。他把“芦荟”的俄语对应词与aloe混淆起来,后者意为“红的”或“粉红的”,而那也译错了,成了“紫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