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龙巴 五

次日,正当打猎的伙伴快要回家的时候,奈维尔小姐从海边散步回来,带着女仆向旅店走着,忽然瞧见一个全身穿黑的少妇,跨着一匹身材矮小而非常壮健的马进城。她背后跟着一个乡下人模样的人,也骑着马。棕色的上衣,臂弯里都破了;身上斜挂着一根皮带,系着一个葫芦;腰间插着一支手枪,手里又拿着一支长枪,木柄的一头纳在一只拴在鞍架上的皮袋里。总而言之,他的穿扮活脱是个舞台上的土匪,或是一个赶路的高斯老百姓。那女的姿容绝世,立刻引起了奈维尔小姐的注意。她似乎有二十来岁,高大身材,嫩白皮肤,深蓝眼睛,粉红嘴唇,一口牙齿像细瓷。她的表情又高傲,又不安,又忧郁。头上披的是从前由热那亚行到本地来的面纱,叫作美纱罗,妇女们戴着最合适。盘在头上的栗色长辫像包头布。衣服非常清洁,但素净到极点。

丽第亚小姐尽有时间打量这个戴美纱罗的女子,因为她在街上停下来向人打听,而且看她眼睛的表情,问的是件很重要的事。听了人家的回答,她把坐骑加上一鞭,直奔奈维尔爵士与奥索下榻的旅馆。到了门首,和店主人问答了几句,少妇便身手轻捷的下了马,坐在大门旁边一条石凳上,跟随的人牵着马自上马房去了。丽第亚小姐穿着巴黎装束走过,那陌生女子连头也没抬起来。过了一刻钟,丽第亚打开楼窗,戴美纱罗的女子仍旧坐在那里,姿势也没变。不多一会儿,上校和奥索打猎回来了。店主人指着年轻的台拉·雷皮阿和那女的说了几句。女的脸一红,急忙站起,迎上几步,又忽然停住,好似愣住了一般。奥索和她离得很近,好生诧异的把她打量着。

“她声音很激动的说道:“你是奥索·安东尼奥·台拉·雷皮阿吗?我是高龙巴。”

“高龙巴!”奥索嚷起来。

他立刻抓着她,很温柔的把她拥抱了。上校父女看了很奇怪,因为英国从来没有当街拥抱的事。

高龙巴说:“哥哥,请你原谅,我没得到你的允许就来了。朋友们说你已经到了,而我看到你真是极大的安慰……”

奥索又把她拥抱了一下。接着转身向着上校,说道:

“这是我的妹妹。要不是她自己通名,我竟认不得了。她叫高龙巴。这位是汤麦斯·奈维尔上校。上校,很抱歉,今天我不能陪你们吃晚饭了……我的妹妹……”

“哎!朋友,你们上哪儿吃饭呢?”上校喊道,“这要命的客店,只有一桌为我们预备的饭还可以吃。小姐,跟我们一起来罢,让小女也喜欢一下。”

高龙巴瞅着她的哥哥,他也不多推让,大家便进入旅店最大的一间屋,给上校做客室与餐厅用的。台拉·雷皮阿小姐见过了奈维尔小姐,一言不发,只深深的行了个礼。她显见非常慌张,并且和上流社会的外国人在一起,也许还是生平第一遭。但她一举一动并没半点乡气。她的与众不同的特点把她强直的举止遮盖了。丽第亚小姐也看中了这点特色。除了上校一行人占据的屋子以外,旅馆里已没有别的空房。丽第亚小姐居然降尊纡贵,或是因为好奇的关系,竟自动邀请台拉·雷皮阿小姐在她房里搭一张床。

高龙巴支吾其辞的说了几句道谢的话,便跟着奈维尔小姐的女仆到房中梳洗去了。她一路上风尘仆仆,自然需要收拾一下。

回进客厅,高龙巴看见两位猎人放在一边的枪支,便停下来赞道:

“喝,好枪!哥哥,是你的吗?”

“不,那是上校的英国枪,不但好看,而且中用。”

高龙巴说:“我希望你也能有这样的一支。”

上校接口道:“这三支里头当然有一支是他的。他真是用的太妙了:今天发了十四枪,没有一枪虚发的!”

于是一推一让,双方客气个不了,结果奥索竟却不过上校的情意,使高龙巴大为高兴,那看她的脸色就可知道。刚才那么严肃,现在却眼睛闪着光,欢喜得像小孩子一样。

“朋友,你挑呀。”上校说。

奥索不肯挑。

“那么请令妹代你挑罢。”

高龙巴不用人家说第二遍,就拣了式样最老式的一支,实际却是芒东厂的精品,口径很大。

“这一支大概火力很好吧。”她说。

她的哥哥慌忙道谢,觉得很不好意思。幸而晚饭已经开出,替他解了围。高龙巴先是不肯就坐,直到看了哥哥的眼色才不再推却。吃东西以前她照着虔诚的旧教徒规矩先画了个十字,教丽第亚小姐看了满心欢喜,私下想:

“好啊,这才见出古风来了。”

她还暗暗发愿,要在这个代表高斯古风俗的少女身上发现许多有趣的事。奥索显而易见不大放心,生怕妹妹的举动与言语显得村野。但高龙巴时时刻刻留神看着他,一切动作都学着哥哥的样。有时她目不转睛的把他瞧着,有种异样的悲哀的表情。奥索偶尔遇到她的目光,便把眼睛转向别处,仿佛故意要回避妹妹那句默默无声而他心照不宣的问话。当下大家都讲法文,因为上校的意大利文往往辞不达意。高龙巴非但听得懂法文,而且在不得不应对的时候说的几个字,咬音也还准确。

吃过饭,上校注意到他们兄妹之间的拘束,便凭着爽直的脾气问奥索要不要和高龙巴小姐单独谈谈,他可以带着女儿上隔壁屋子。奥索慌忙道谢,说他们尽有时间在比哀德拉纳拉谈天。那是他将来要去住家的村子的名字。

于是上校占了他平日坐惯的沙发。奈维尔小姐换了好几个话题,都没法逗美丽的高龙巴开口,便要求奥索念一首但丁的诗,那是她最喜欢的诗人。奥索选了《地狱篇》中关于法朗昔斯加·达·里弥尼的一段,开始念了,把那些雄壮的三句诗,描写男女共读爱情故事如何危险的篇章,尽量念得抑扬顿挫[102]。他这么念着的时候,高龙巴把身体凑近桌子,原来低着的头也抬了起来,圆睁大眼,射出一道异乎寻常的火焰。脸一忽儿红,一忽儿白,坐在椅上浑身抽搐。这种意大利民族的素质真是了不起,根本用不着老学究来替她指出诗歌的美。

奥索念完以后,高龙巴问:

“啊!多美!哥哥,这是谁作的?”

奥索对于她的无知觉得很难为情。丽第亚小姐却微微笑着,说作者是个几百年以前的佛罗伦萨诗人。

奥索又道:“将来回到了比哀德拉纳拉,我教你念但丁的作品。”

高龙巴嘴里还念着:“我的天,那多美啊!”随后把记得的背了三四节,先是轻轻的,后来兴奋了,竟高声朗诵,比她哥哥念的更有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