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青春(第3/6页)

有一个星期天,理查带我去参观现代画家的小画展,他走到一幅画前,突然屹立不动。那是描绘阿尔卑斯牧场的景色,图上稀稀落落几只山羊,技法细腻,颇为悦目,但因略带古风而予人缺乏艺术核心的印象,这乍看很美其实完全没有个性的绘画,并不稀奇,不论进入哪个画廊都能看到。话说回来,那幅画把我故乡的榆树相当忠实地描画出来,倒也让我引为快慰。我问理查到底是被这幅画的什么地方吸引住。“是这个!”他指着画纸角隅的作者姓名。

纸上署名是用深褐色写出,我没法看清字迹。

“这幅画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作品,”理查说道,“比它好的画可说比比皆是,但她是女画家中最出色的美女,名叫叶密妮·亚蕾蒂。如果你有兴致的话,我们明天到她家去造访,即使向她介绍说,你就是个伟大的画家也无妨。”

“你认识这个人?”

“是的。如果她的画和她的漂亮一样杰出的话,她老早就成富翁了,现在她大概也不会干这行业了,因为她曾说画画并不是一件乐事,她还告诉我,因为没习得其他足以糊口的技艺,在偶然之下才走上绘画这条路的。”

理查又把这件事忘光,好不容易过了几个星期后,才把这位女画家的事扯到我们的话题上。

“昨天我碰到叶密妮,曾告诉她我们将在近日内前往拜访,我们现在就去怎么样?但你可要把领子弄干净,她最注意人家的衣领了。”

我刷净衣领,于是动身前往。我内心原本有一股强烈的拂逆之心,因为我早对理查及他的朋友,对于女画家、女学生的那种亲昵态度,有所不满。男性朋友,有的骄横,有的心眼儿坏,有的丝毫不懂礼数。女性朋友是精明、狡猾。我心目中的那种明朗、高雅等值得尊敬的对象,连一个也没有。微微犹疑一下,我终于走进画室。画室的气氛我虽很熟稔,但踏入女性的画室还是生平第一遭。屋里的布置非常简朴,井井有条。三四幅完成的画,镶着框子挂在壁上,画架上摆的都是画稿,其余的壁面,贴着一些非常清新引人的铅笔写生和摆不到一半书的书橱。女画家冷淡地接受我们的招呼,她搁下画笔,仍一直系上围裙倚着书橱,看神情,似乎不希望我们逗留太久。

理查对她在展览会展出的作品,大捧特捧,她只付诸一笑,要他收回那些褒奖的话。

“总之,我真想买下那幅画。那头母牛真是画得栩栩如生。”

“那是山羊呀!”

“山羊?哦!当然是山羊。你的观察实在非常细腻周到,那真是活生生的山羊,名副其实有血有肉的山羊。不信你可问问我这位朋友卡蒙晋德君,他是道地山上生长的,相信他一定同意我所说的话。”

我困惑地听着他们的对答,同时也颇觉有趣。那时,女画家才把视线移到我身上来,似乎要对我做个详尽的观察,她毫不拘束地凝视久久。

“你是出身高地的吗?”

“是的!”

“嗯!我也有那种感觉。那么你对我画的山羊有什么高见?”

“的确画得很美,至少,我和理查一样,不致认为那是一头母牛。”

“谢谢。你是音乐家?”

“不,我还在就学中。”

问到这里,她就没再跟我交谈。现在轮到我对她做仔细地端详。在长围裙的覆盖下,看不出她的身段如何,脸庞也不算美,脸孔紧绷,显得聪敏机智,眼神有点严肃,头发浓密、柔软、乌黑。最引人注意——不,该说最刺眼的是她的脸色。如果硬要举个比喻的话,那就像是Gorgonzola7。在她那如同乳酪一般的脸上,即使发现到青霉色的裂缝,我大概也不会有丝毫的惊奇。我第一次看到这种都市人特有的苍白。大概是早上画室的光线对脸庞的颜色不利的关系,她的肤色就像石头一般可怖,不是大理石,而是一块长年受风吹雨打褪色的石头。而且,当时的我还没有以脸形来鉴定女性美丑的习惯,看女人的脸容但凭少年人的直觉,观察对方是否明媚艳丽、娇俏可人。

那一天的访问,理查也是怅然扫兴而归。但在过后几天,他转告我说,叶密妮想请我做她的模特儿画幅画。这使我大吃一惊,也觉得莫名其妙。她说,我肩宽背厚,肌肉结实,是标准的男性体格,准备以此画两三张素描,但不须画脸庞。

在未进行这些谈话之前,另外还发生一件小事,虽是芝麻小事,却改变了我此后的生涯,决定我未来若干年的人生。有一天早上,一觉醒来,我在一夜之中摇身一变而成作家。

因为理查喋喋不休地催促我写些东西,我也当它是一种练习性质,经常涂涂抹抹的,其中有对周遭朋友的人物描写,或者把我的一点体验或会话尽可能忠实地记录下来,此外还有几篇有关文学或历史的随笔。

却说,有一天早上,我还躺在床上,理查闯进来,在被上放着35法郎。“这是你的钱。”他以生意人的口吻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搜索枯肠询问他这笔钱的来历,但无论如何也猜不中,在我才尽智竭的情形下,他才慢条斯理地从口袋掏出一份报纸,找出我所写的一篇短篇小说给我看。原来,理查偷偷把我的底稿拿去誊清,带给他要好的编辑看,发表出来了。这是我的文章第一次印成铅字和取得报酬。

我当时的心情实难以言宣。对于这位命运的向导者——理查的所为固然有点气愤,但自己文章的能被人欣赏,自己的心力已可换取报酬和获得一点文学方面的荣誉,这些得意甜美的滋味已足掩盖那点怒意,对于理查的不满随即平息。理查在一家咖啡室引介我认识那位编辑。他要我把理查未过目的作品也交给他发表,并鼓励我经常为他们写稿。他说我的文笔有独特的风格,尤其有关历史的文章立论精辟深透,不落俗套,希望我能多写些这方面的文章,稿费一定如期奉上,云云。我开始恍悟事情的重大。总之如果能够如愿的话,嗣后我便可有正常的三餐,一点零星债务也可全部还清,不仅如此,也许在最近的将来,甚至可把枯燥无味的讲义、拘束的学生生活放弃,专心从事自己所喜好的工作,一方面自力更生养活自己。

目前的工作,是要为这位编辑送来的一批新书写些书评。我一本一本逐一读下去,有时连续一周的时间都花在这方面上。我把这笔收入也列入生活预算,这段日子过得较从前奢侈,然而书评的稿费3个月才结算一次,有一天一留心才发觉袋中已空空如也,于是只有再进行节食生活。一连两三天都躲在屋里,仅以面包和咖啡果腹,但肚子到底受不了,无奈之下,便携带着3本已写好书评的书到饭馆,准备当作餐费的抵押品。这些书我曾带到旧书摊去,但卖不到好价钱。在饭馆里,菜肴很丰富,啜饮咖啡时,不由心怀惴惴,胸口噗噗跳动。我惶惑不安地告诉女服务生说,我没带钱来,可否以这几本书权充抵押。她抽出其中一本诗集,一页一页迅速地翻下去,似乎爱不释手,她问这本书可否借她看看,又说她很喜欢看书,但买不起,我一看事情似乎有了转机,大大松了一口气,于是建议她暂时收下这3本书权代餐费,她也赞成,以后就用这种方法收下总价约值17法郎的书。几本小诗集换来面包和干酪,长篇小说便换一瓶葡萄酒,短篇选集就换咖啡和面包。就我记忆所及,这些书大抵只是封面精美,书皮崭新,并没多大价值。那位性情温柔的少女,对于现代的德国文学,大概特别偏爱吧!我挥着汗一本本地浏览,一方面随手写下书评,俾能赶上吃午餐,一想起那些书可以换成食物时,我就乐得手舞足蹈。对于理查则极其小心地隐饰,不致让他发觉我正被金钱所困。我不愿接受他的援助,一来是还不必要,二则我觉得贫穷是一种耻辱,再说,救急不救贫,即使接受了,也仅是极短的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