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上刑罚的地窖(第4/12页)

“这就是铁棒官。”

格温普兰现在想起来了。

他正要发出惊奇的叫声。但是他忍住了。

原来那根两端雕着王冠的短棒就是“铁棒”。

当时市法院的官吏在就职的时候,就是拿着“铁棒”宣誓的,古时英国警察机关的铁棒官就是因此得名的。

在这个戴假发的人另外一边的阴影里,能够看见惊慌失措的客店主人。

那人跟古宪章里的“哑女神忒弥斯[5]”的化身一样,一句话也没有说,他的右手从红光满面的蒂头上伸过来,用铁棒碰了一下格温普兰的肩膀,同时用左手的大拇指指了指他身后的“绿箱子”的门。正因为那人一句话也没说,所以他这两个手势也就显得特别威风凛凛,它们的意思是说:跟我走。

在诺曼底人的老档案里有下面这句话:Pro signo exeundi,sursum trahe[6]。

铁棒放在谁身上,谁就除了服从以外,没有别的权利。对这个哑口无言的命令什么抗辩都没有用。凡是反抗的人都要受到英国严刑惩办。

格温普兰接触到这种严厉的法律,起先是心里一震,后来好像浑身麻木。

虽然铁棒不过是轻轻碰了他一下,可是,哪怕是铁棒狠狠打在他头上,他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昏头昏脑。他看得出来,必须跟着这个警官走。可是,为什么呢?他不知道。

于苏斯也沉入了痛苦与不安,他仿佛看见了一些蛛丝马迹。玩把戏的同行啦,他的竞争者啦,牧师啦,被人告密的“绿箱子”啦,这条违反警章的狼啦,他跟主教门的那三个监督的舌战啦,他都一样一样地想起来了;谁知道呢?说不定,这太可怕了,说不定这是格温普兰的那番不伦不类的欺君犯上的议论引出来的。

蒂还在笑。

不管是格温普兰也好,于苏斯也好,都没有吭气。两个人的想法是一样的:不要让蒂不安。狼的看法大概也是这样,因为它现在也不叫了。当然,于苏斯一直没有放开它。

再说,在必要的时候,奥莫也很乖巧。读者一定注意过动物也有一定的智慧吧?

要是说狼也能了解人类的话,我们也许可以说它已经感觉到自己是一头不受法律保护的动物了。

格温普兰站起来。

压根儿不能够抵抗,格温普兰知道这一点,他想起了于苏斯以前说的话,而且也不能够提问题。

铁棒官从格温普兰肩膀上抽回铁棒,把它竖着拿在手里,这是当时所有的老百姓都懂得的警察局下命令的姿势,意思是说:

“这个人应该跟着我走,与别人无涉。大家都要留在这儿。不许声张。”

不许跟着看热闹。警察机关自古以来一直喜欢这样逮捕人。

这样逮捕叫做“秘密羁押”。

像一个能够自己转动的机器人似的,铁棒官一下子转过身去,迈着庄严的步子,朝“绿箱子”的出口走去。

格温普兰看了看于苏斯。

于苏斯耸耸肩膀,拧起眉毛,伸开两只手,肘弯往腰里一缩,做了一个哑剧的手势,意思是说:听天由命。

格温普兰看了看蒂。她沉醉在自己的美梦里。她还在笑。

他把手指尖放在嘴上,送给她一个无法表达的飞吻。

铁棒官一转过身去,于苏斯的恐怖稍微减轻了一点,他趁着这个空儿,在格温普兰耳边悄悄地说:

“人家不问你,千万不要说话!”

格温普兰好像是在病人屋里似的,留心不弄出一点声音来,他轻轻地从板墙上取下他的帽子和外衣,穿好,用大衣一直遮到眼睛那儿,然后又把帽檐拉下来遮住前额;他根本没有睡过,身上还穿着做活儿的衣服和皮披肩。他又看了一下蒂。铁棒官已走到“绿箱子”的门口,举起铁棒,开始走下踏板。这当儿,格温普兰才开始跟上去,好像那个人是用一条看不见的链子牵着他似的。于苏斯望着格温普兰走出“绿箱子”。这时狼发出一声悲哀的叫声,可是于苏斯马上就让它静下来,轻轻地对它说:“他一会儿就回来。”

院子里,维纳斯和费毕悲伤地望着格温普兰被人家带走,望着铁棒官的丧服颜色的衣服和铁棒,尼克莱斯老板偷偷地做了一个傲慢的手势,把她们惊慌的叫声压了下去。

两个姑娘惊呆了,看上去像一对钟乳石像。

古维根惊慌失措地把自己的脑袋伸进半开的窗口里,张大着眼睛,朝外张望。

铁棒官走在格温普兰前面,离他几步远,也不回过头来看他,态度冰冷,安静,只有法律才有这股沉着劲儿。

在坟墓似的寂静中,两人走出院子,穿过黑暗的酒店厅堂,到了广场上。客店门口聚着几个过路的人和一队由承法吏带头的警察。看热闹的人望见警官手里的铁棒吃了一惊,连忙按照英国人的规矩,一声不响地散开,站在旁边。铁棒官朝当时叫做小河畔街的一条泰晤士河的小街走去;格温普兰夹在承法吏的好像篱笆似的两队警察中间,面色苍白,除了两条腿以外,浑身纹丝不动,身上裹着的大衣简直像一块殓尸布。他跟在那个一言不发的人身后,慢慢地离开了客店,仿佛是一座追踪鬼魂的雕像。

第三章 LEX,REX,FEX[7]

假使是在今天,秘密逮捕就会使英国人大吃一惊;可是在当时,这是警察局常用的一种办法。追溯上去,甚至在乔治二世时代,特别是对一些微妙的案件,就已经出现了这一类违反人身保障法[8]的事例。在法国用的是“皇上的拘票”。有人控告华尔波[9]曾经用这个办法逮捕,或者让人逮捕科西嘉王奈霍夫,结果他不得不出庭替自己辩护。不过这个案子可能没有什么根据,因为科西嘉王是被他的债权人扔到监狱里去的。

秘密监禁在德国的圣凡姆非常流行。日耳曼的习惯准许这样做。因为英国的古法一半是从日耳曼的习惯来的,另外的一半是从诺曼底人的习惯来的,在某种情况之下,可以说后者跟前者不谋而合。如斯帝尼安的皇宫警察署主管叫做“皇家缄默看守人”,silentiarius imperialis。英国的官吏实行这种秘密监禁,是以诺曼底人的条例为根据的,如:Canes latrant,sergentes silent. ——Sergenter agere,id est tacere[10]. 他们引用伦杜甫斯·萨加克斯的著作第十六节:Facit imperator silentium[11]. 他们引用腓力浦国王一三〇七年的宪章:Multos tenebimus bastonerios qui,obmutescentes,sergentare valeant[12]. 他们引用英国亨利一世的训令第五十三章:Surge signo jussus. Taciturnior esto. Hoc est esse in captione regis. [13]他们对下面这段训令特别引为骄傲,它简直可以说是英国古代封建制度的不打自招:“子爵之下设杖剑家臣,他们必须严惩所有和歹徒结伙的人,有杀人嫌疑的人,逃犯,以及已经判决的罪犯……必须严厉而秘密地镇压他们,使善良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作恶多端的人无法害人。”这样的逮捕叫做“执剑队的拘捕”(参阅《诺曼底古习惯法》第一部第一卷第二章)。除此以外,法学家还常常引用in Charta Ludovici Hutini pro normannis[14]的servientes spathæ[15]。Servientes spathæ这两个词慢慢变成拉丁土话,以后就变成我们方言里的Sergentes spadæ[16]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