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ONE(第2/17页)

“我要一间房。”他的声音在寂静中空空回响。

那个伙计把一本打开的登记簿推到他面前,递给他一根有铁尖的羽毛管。年轻人慢慢地在登记簿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威廉·安德鲁斯。墨水很淡,灰白的纸上印着淡蓝色的字。

“两块钱一天。”伙计说,一边把登记簿拉回到自己身边,一边辨认着上面的名字。“如果你想要把热水送到楼上去,另加一角二分半钱。”他忽然抬起头看着安德鲁斯,问:“在这儿待多久?”

“不知道,”安德鲁斯说,“你认识一个叫麦克唐纳的人吗?”

“麦克唐纳?”伙计微微点头,“那个兽皮商。当然认识,大家都认识麦克唐纳,是你朋友?”

“不完全是,”安德鲁斯说,“你知道哪儿可以找到他?”

伙计点点头,“他在南面的盐坑那儿有一个办公室。从这儿走过去大约十分钟。”

“我明天去找他,”安德鲁斯说,“我几分钟前刚从埃尔斯沃思来到这里,今天累了。”

伙计合上登记簿,从系在腰带上的钥匙环里的一大串钥匙中取出一把,交给安德鲁斯。“你得自己把旅行包拿上楼,”他说道,“你要水的时候,我会把水提上去的。”

“一小时左右。”安德鲁斯说。

“十五号房间,”伙计说,“就在楼梯旁边。”

安德鲁斯点点头。所谓楼梯不过是两侧都没有扶手的踏板,也没有过梁,楼梯从远端的墙那边陡然倾斜向上,一直插入房子中层的一个长方形小洞。安德鲁斯在将房间分为两部分的狭窄通道的一头,找到自己的房间,房门没锁,他走了进去。房间不大,只有一张狭窄的绳床,上面放着薄薄的床垫;一张粗糙的木桌,上面放着一盏台灯;一个马口铁的洗脸盆;一面镜子;一张直背靠椅,和他刚才在大厅里看到的差不多。房间有一扇面朝街道的窗户,窗户里镶着一个轻巧的可拆卸的木框,上面盖一块薄纱布。他这才想起自从他进了这个镇子,还没有看到过玻璃。他把旅行包放在没有铺任何东西的床垫上。

他从包里拿出行李后,就把旅行包推到低矮的床下,然后伸展身子躺在凹凸不平的床垫上;床垫咯吱作响,因为他身体的重量而陷了下去;他能感觉到支撑床垫的绳子拉得紧紧的,抵着他的身体。他的大腿和屁股麻木地抽搐着。这时他才意识到这次旅行把他给累坏了。

但现在旅行终于结束了;他的肌肉放松了下来,脑子又回到了沿途的路上。差不多两个星期以来,铁路和马车载着他横跨了整个国家的东西部。从波士顿到奥尔巴尼,从奥尔巴尼到纽约,从纽约到……许多城市的名字乱七八糟地一起出现在他的记忆中,和他所走的线路根本联系不到一起:巴尔的摩、费城、圣路易斯。他记起了坐公共马车时坚硬的板凳让他痛苦难熬,他还记起肮脏火车站里的木板条长凳。旅途一路的痛苦此时从骨头里渗透出来。由于知道旅途已经结束,这种痛苦反而变得异常清晰。

他知道明天一定会浑身疼痛。他笑了笑。他面对的薄纱布覆盖的窗户亮着光,他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

过了一会儿那个伙计拿上来一个木盆和一桶热水。安德鲁斯打起精神,舀了一些热水放进铁脸盆里。他在脸上涂上肥皂,刮起胡子。伙计又去提了两桶水回来,并把水倒进盆里。伙计离开房间后,安德鲁斯开始慢慢脱衣服,一边脱,一边抖掉衣服上的尘土,然后小心地把衣服放在直靠背椅上。他踏进木盆,坐了下去,膝盖顶到了下巴。他慢慢地往身上抹肥皂,温热的水和傍晚的宁静让他昏昏欲睡。他坐在盆里一直到开始点头打盹。最后当头碰到膝盖的时候,他站了起来,走出木盆。他站在光光的地面上,身上滴着水。他四下看了看,没发现毛巾,便从椅子上拿起自己的衬衫,擦干了身体。

不知不觉中,房间暗了下来。在逐渐变暗的过程中,窗户显现出一抹灰色的亮光。一阵凉风让窗户的薄纱布如波浪般起伏,看上去像是有生命的东西在有规律地搏动,一会儿强,一会儿弱。从街道上传来逐渐升高的嘀嘀咕咕的声音和靴子踏在木板人行道上沉重的脚步声。一个女人的声音在笑声中响起,然后又戛然而止。

他洗完澡,放松了下来,背部紧张的肌肉不断增加的颤动也得到了缓解。他依然光着身子。他把折叠起来的毛毯推卷成像枕头一样的形状,然后在没有铺任何东西的床垫上躺了下来。皮肤感到了床垫的粗糙。房间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他便沉沉入睡。

夜里他被吵醒了好几次,睡梦中不能确切地分辨究竟是什么声音。在这几次醒来的时候,他朝四周望了望。房间一片漆黑,连墙都看不清楚,那是他房间的界限。他感觉自己像是一动不动地被悬在某个地方,瞎了似的什么也看不见。人们的笑声、说话声、低沉的撞击声和摩擦声,所有这些声音他感到都来自自己的脑袋,并且在脑中某个空荡荡的地方不停地盘旋。有一次他以为自己听到了一个女人说话的声音,然后是她的笑声,就在附近,就在过道那边的某个房间里。有一会儿他让自己醒着,认真谛听,但再也没有听到她的声音。

2

安德鲁斯是在旅馆吃的早饭。饭厅在一楼后面的一间狭窄的房间里,里面只有一张长桌,桌子四周零零落落地摆放着几张直靠背椅,看起来是旅馆的主要家具。在桌子的一端坐着三个人,躬身围在一起聊天。安德鲁斯一个人坐在另一端。那个昨天给他送水上楼的伙计走进饭厅,问他要不要吃早饭,安德鲁斯点点头。那个伙计转过身,朝远端那三个人身后的小厨房走去。他走路有点跛,只有从后面才能看得出来。他回来的时候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放着一大盘青豆和玉米粥,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他把食物放在安德鲁斯面前,伸手到桌子中间去拿没有盖盖的盐碟子。

“上午这个时候我到哪里可以找到麦克唐纳?”安德鲁斯问道。

“在他办公室,”伙计回答说,“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沿着街道一直往南朝小河走,到达一片棉白杨林前,向左拐入一条岔路。就是那个盐坑这一边的小棚屋。”

“盐坑?”

“处理兽皮用的,”伙计说,“你肯定会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