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的宇宙《我发现了》导读(第3/4页)

在“第一推动力”方面,率先提出这一观念的是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他于公元前350年写出了《论天》,指出“第一推动力”是天体运动的终极原因,第一推动者实际上就是神。公元2世纪的古希腊大天文学家托勒密依据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构想了一个宇宙体系,这一体系几乎原封不动地为基督教思想家所采纳。到了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反异教大全》,就有了这样的经典表述:“如果世界和运动有一个开端,十分明显地就需要某种原因来说明世界和运动的这种起源。”如果说在阿奎那之处还属逻辑推论的东西,到了牛顿那里,已经获得了“科学证明”,三大定律无非是证明了“第一推动力”的科学必要性,由此,牛顿开创了“科学”的神学。随后出现的18世纪的自然神论虽然反对上帝具有人格和三位一体,但是他们把自然界看作一架由上帝推动的巨大的机器,依然承认“第一推动力”的存在。

其次,粒子理论方面。早在古希腊哲学派别中,雅典学派的开创者阿纳克萨哥拉,就把宇宙的本原归之于“种子”,种子受到带来秩序的“理性”(奴斯)推动,万物通过旋涡运动分离。德谟克利特则对“种子”不以为然,他把宇宙还原为原子,认为原子在虚空中的结构规定了事物的性质。

与古希腊的“粒子”相对应的,在犹太-基督教教义中,是“光”的概念。与希腊的粒子理论类似,粒子并非全然的自然粒子,光也并非完全的自然之光。基督教之父斐洛在《论创世》中指出,上帝在创世之初首先造的光,肯定不是我们肉眼看得见的光,因为当时日月星辰还没有造就,这不可见的光是只能由我们的奴斯观照而领悟的,它就是逻各斯发出的智慧之光,也是星光的本源。新柏拉图主义主要代表普罗提诺提出了“太一”概念,“应当把‘太一’想象成一种从太阳发出来的放射”,太一首先流溢出奴斯,物质是光芒的接受者。基督教神学的奠基者圣奥古斯丁,认为神圣以光的形式普照万方,光照是上帝惠顾人心的恩典,“谁认识真理,即认识这光;谁认识这光,也就认识永恒”。逐渐地,光照说代表了一种启示真理。牛津大学首任校长罗伯特·格罗斯泰斯特既是主教,又是科学家,他写过一部《论光》(约1240),把古代自然哲学、奥古斯丁的光照说以及当时的数学、光学知识糅合在一起,在他看来,上帝最初创造的就是光,光瞬时充满宇宙,并赋予一切以形式。射向宇宙的光先形成太阳,再依次形成天体,最终形成地球。大名鼎鼎的托马斯·阿奎那认为上帝的理念即形式,形式必须有光,逻各斯因此就造出宇宙秩序。到文艺复兴时期,布鲁诺也认为普照的理性之光“充满一切、照耀宇宙并指导自然产生万物,各从其类”。

有意思的是,近代光学有两种理论,光的“粒子说”和光的“波动说”,这二者也都被神学所利用,和上面提到的粒子理论、光照理论相融合,成了“逻各斯中心论”的附庸。太初有道,道即逻各斯。逻各斯从上帝的心中流溢而出,像光一样充盈世界,也使人得以恩泽。人因为有逻各斯,所以具有了神性。于是,逻各斯成为人获得救赎、回归上帝的中介。逻各斯理论纷繁复杂,而无论是“言语说”“理念说”还是“基督说”,都各有支持者。

如果说,以上概念给坡带来的尚是间接影响,直接影响了他的,大概要数在他所生活的时代、美国所流行的诸种哲学。

美国最伟大的清教神学家乔纳森·爱德华兹指出:上帝的心灵是事物在空间中存在的场所。世界只是一种精神存在,它主要存在于上帝的心灵中,由神的自由意志构思出来,它也存在于人的心灵,上帝把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有序的观念传递给我们。宇宙永远从上帝出发,就像光不断从太阳出发一样。经过上帝的运作,宇宙成为神的心灵向被创造心灵的一种启示。通往上帝之路是经“心”而过,而不经“头”而过。爱德华兹的思想后来发展为唯一神教,在19世纪统治了整个新英格兰的文化。坡成年时期在新英格兰地区生活多年,受其熏染在所难免。

当时盛行的苏格兰实在论对坡可能也不无启发,比如弗朗西斯·鲍恩就指出:假设整个宇宙的自我具有一种直接的因果力量,这个无所不在的自我就是上帝,上帝是宇宙中一切事物或一切物质粒子的运动的最终原因。

而影响巨大的德国哲学家康德,于1755年发表了《自然通史和天体论》(中译本名为《宇宙发展史概论》),其副标题是“根据牛顿定理试图解答整个宇宙结构及其力学起源”。在书中,康德根据万有引力定律提出了太阳系的星云假说:在太初,宇宙空间中充满了原始的物质粒子,这些粒子由于引力的作用而不断聚集,由于斥力的作用而发生旋转运动,逐渐向一个平面集中,最后成为行星绕太阳运转的天体系统。一方面,原始物质粒子不断形成新的世界;另一方面,世界不断燃烧,重新分解成最小的粒子。他指出:“这个大自然的火凤凰之所以自焚,就是为了从它的灰烬中恢复青春得到重生。”康德这一天才的构想被英国天文学家威廉·赫歇尔和法国科学家拉普拉斯所继承,从而直接影响了坡。

由此可见,在《我发现了》里,上帝之心的悸动、粒子的流溢、星云的形成等观念,并非坡的独创,而是有着深厚的渊源。但坡依然是一个天才,他的天才性表现为:同样的思想来源、同样的宇宙论概念,他却得出了颠覆性的结论。当前辈和同时代人对上帝的宇宙持乐观态度的时候,是他率先指出了宇宙寂灭的黯淡前景。当别人在建构宇宙的时候,他却在消解宇宙。如果说别人的宇宙带给人类的是光明的福音书,坡的宇宙昭示给人类的则是阴森的启示录。正是这种性质,使他的科学假说与哲学观念虽然在当时被人蔑视,却能够与后现代的世界一脉相通。

加上一个参照系,也许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坡。在美国学院派批判家心目中,坡与爱默生好比一对天敌,喜欢坡的人不可能喜欢爱默生,反之亦然。美国著名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点明:《我发现了》是对爱默生的《论自然》的一种应答。

《论自然》发表于1836年,同样也提出了一个关于宇宙的整体理论,包括它的起源、现状和终极;同样相信人通过直觉认识真理,每个人都有内在的神性,因而在一定范围内人就是上帝。但是,二者的差异是分外明显的。约翰·道格拉斯·希里指出:“坡的理论,乃是溶解消蚀的理论,是终极灭亡的理论,透过幽闭症而得以实现。”而爱默生的理论,却是生机勃勃的理论,是富于建设性的理论,通过大写的人字而实现。坡是极端的悲观主义者,他承认上帝可以认识,但又宣布上帝神性的微粒在人身上表现为反常,因为“任何从正常的偏离都包含着一种向其[指上帝]回归的趋势”,即是说,对毁灭、本能、苦难、解体、堕落的屈从,反而成了对上帝的崇拜。而爱默生是极端的乐观主义者,他认为上帝可以认识,而且可以从人自己身上发现上帝的神性,虽然也承认社会的邪恶和人生的灾难,但他无所畏惧,对建设、精神、幸福、自然、道德的肯定,成为他走向神圣自我的过程。如果说坡的上帝是否定性的上帝,带给人的是“解体”和“毁灭”,爱默生的上帝则是肯定性的上帝,带给人的是“创造”和“生命”。坡是消极的,更多地继承了南方天主教传统,认为原罪无可逃避,人必须要受诅咒,注定要忍受忧愁,并且不可避免地要毁灭。爱默生是积极的,更倾向于北方的清教精神,把“自助”作为对抗原罪的法宝。大概正因为这种泾渭分明的立场,坡非常讨厌爱默生,坚定地认为爱默生与林肯、惠特曼一样,不是基督徒,不是保皇党人,也不是古典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