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登汽车

假如生在另一个时代,我想当个老姑娘。我们家出过很多老姑娘。这是个贫穷的家庭,家里人极其沉默,坚韧,节俭。我和他们一样节俭,一块中国丝绸叠好放在抽屉里,由于手指在黑暗中的抚摸而变旧;或是一封信,藏在少女时代的衣服下,无须打开阅读,因为每个字都已经烂熟于心,只消轻轻一碰,便一切尽在不言中。也许不必是这样可触摸的东西,仅仅是记忆中暧昧不明的词语、亲昵随意的声音和冷酷无助的眼神——仅仅这些就可以。有了这些,我就可以年复一年地刷牛奶桶,熨烫衣服,跟着牛群走在长满桤木和多毛金光菊的崎岖小道上,把洗干净的工装裤搭在栅栏上、把抹布摊在灌木上晾晒,生活得忙忙碌碌。那个男人会是谁呢?他可以是任何人:在索姆河战役中牺牲的士兵;或住在路前面不远处的农民,娶了个说话粗鲁的妻子,生了一大帮孩子;或是一个去萨斯喀彻温省闯荡的男孩,曾经说要来接我,却再也没有音信;或是那个每周日把我吓醒的牧师,我生怕会遭受他所说的那种折磨。谁都可以,我可以秘密地拥有其中任何一个,终生的秘密,终生的梦境。我可以在厨房里唱歌,擦炉子,擦煤油灯的玻璃灯罩,从水桶里舀水,烧水泡茶喝。擦洗过的锡罐和破旧的抹布散发出一股微微的酸味。我的床在楼上,有高高的床头板、钩针编织的床罩,以及看起来粗糙却很好闻的法兰绒被单。还有热水袋,可以缓解我的抽筋或夹在两腿中间。就这样,我一次次地回到幻想的世界,任自己受到攻击,不再是从前那个自己。一个处女固执的信念,深信不疑的信念。任何一个饱经风霜的妻子都会告诉你,根本没有那回事。

我将长柄勺浸入水桶,也任自己沉浸在无害的疯狂中。我哼着歌,不会引起任何人的好奇。

“他是山谷中的百合,

是闪亮的晨星,

是我万里挑一、心有灵犀的好人儿。”

今年夏天,我住在多伦多一个叫凯伊的朋友的公寓里,准备完成一本家族史书,是一些有钱人出钱雇我写的。春天的时候,为了写这本书,我需要在澳大利亚待一段时间。在那儿,我遇到一个人类学家,很多年前我们在温哥华曾有过一面之缘。那时他和第一任妻子在一起(现在是第三任),我身边则是第一任丈夫(现在离婚了)。当时我们都住在“福特营”——大学里已婚学生聚居的地方。

这位人类学家曾经调查过昆士兰北部的语言群体。他打算先在这个城市的一所大学待上几周,再去印度与妻子会合。他妻子得到一项资助,正在那里学习印度音乐。她是那种新式的妻子,有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他的第一任妻子当时是有工作的,她要挣钱供他读完大学,然后待在家里生儿育女。

我们周六中午一起吃了饭,周日乘着游船逆流而上,去一个动物保护区游玩。船上有很多带着孩子出来玩的人,很是吵闹。在保护区,我们看到了像黑香肠一样蜷成一团的毛鼻袋熊,一脸不悦、脏兮兮的鸸鹋,走过一个开满了不知名鲜花的棚架,还和考拉合了影。我们聊起彼此的近况,时而严肃,时而轻松,还不忘开开玩笑。回来的路上,我们喝了船上酒吧里的杜松子酒,然后接吻了,还小小地出了个洋相。船上的引擎声、婴儿的啼哭声、小孩的尖叫声和追逐打闹声混合在一起,吵得我们几乎没法说话,但是他说:“请过来看看我的房子吧。我有一处借来的房子,你会喜欢的。我迫不及待地请求你,请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我应该去吗?”

“我要跪下了。”他这么说,也这么做了。

“起来,正经点!”我说,“我们在外国呢。”

“也就是说,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一些孩子停下手里的游戏,盯着我们看,表情惊讶而又严肃。

我叫他X,仿佛旧式小说里假装是现实中的人物。X是他名字中的一个字母,又好像很符合他的气质,所以我这样称呼他。在我看来,这个字母既宽泛又神秘。用字母来代替名字,我近来经常这么做。我对自己说:“巴登汽车144路。”随即脑海里就会出现一连串景象,街道和房屋都清清楚楚;有拉特罗布街、帕丁顿街,还有彩票销售点。学校是宽敞舒适的平房,鸡蛋花树上落下柔软娇嫩、香气扑鼻的花。我们就是乘这辆车去市中心的,一共去过四五次,拎着自己的网兜,在伍尔沃思商店买食品杂货,在科尔斯肉店买肉,在糖果店买甘草糖和姜心巧克力。这个城市的很多建筑都建在溪谷之间的山脊上,所以当我们穿过人口稠密但尚未开发的山村去市中心时,有种下山的感觉。市中心有条浑浊的河,不乏殖民时代那种宜人的破旧感。我们来这里的时间虽短,却觉得一切都很熟悉,而且不会和从前的记忆相混淆。车上坐着一些戴遮阳帽的家庭主妇,我们仿佛了解她们的生活;溪谷上边那些建在木桩上的关着百叶窗、墙面晒裂了的房子,我们仿佛知道里边是什么样子的;

我们也熟悉那些看不到的街道。这种熟悉不会给你压力,反而让你感到喜悦,还夹杂着些许陌生感,好像我们曾经以一种自己不理解的方式路过这里。我们经过一个悠闲度日的人家,心中升起十足的安全感——我们在任何合法的家庭里,任何自己本该属于的地方从未有过的感觉——这或许是事实,或许只是说说而已。我们度过了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而且没有假期里通常有的那种无所事事的感觉。X每天去学校,我去市中心的研究图书馆,在缩微胶片阅读机上看旧报纸。

一天,我去图旺公墓找一些墓碑。这里比加拿大的公墓壮观,但是有点乱。一些华美的白色墓碑上,碑文随意得令人吃惊,比如“我们的好妈妈”“一个好人”等。我在想,这说明澳大利亚人的什么特点呢?接着又想,在别的国家时,我们总是想探究事情的意义,又想该如何跟X讨论这个问题。

教堂司事从他的小房子里走出来,帮我一起找。这个年轻人穿着短裤,身上满是文身。他的胸前文着一艘扬帆航行的船,叫“澳大利亚费利克斯”号;一只胳膊内侧文了一个闺阁中女子,外侧文了一个彩绘武士,另一只胳膊上文的是龙和旗子;一只手背上文着澳大利亚地图,另一只手背上文着南十字星座。我不想偷看他的腿,脑子里只留下一个大概的印象:他腿上的图案比较复杂,像竖排的漫画,还有一串围绕在花中的圆形徽章,也许里面包含了某些姑娘的名字。我留心记下这些细节,准备回家以后和X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