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德列家族和弗莱明家族(第3/10页)

“莎草地,”我父亲愉快地说,“那确实发不了什么财。”

“我可分不清什么莎草和燕麦,”艾丽斯姨妈说,“但是姥爷说过,他们在英格兰很有钱,是当地的贵族。”

“之前,”弗洛拉姨妈说,“而且苏格兰玛丽女王甚至都不是英格兰人。”

“我看名字就知道了,”伊莎贝尔姨妈说,“所以……哈哈。”

她们每个人都相信,无论详情如何,祖父(外祖父)家一定遭受过某种灾难,然后败落了;在她们身后,在遥远的英格兰,有土地、房子、安逸的生活和家族的荣耀。她们想起自己的祖父(外祖父),怎么可能不这样想?

曾外祖父曾在福克米尔斯镇的邮局工作。他的妻子,不管是不是被他引诱的女仆,为他生了八个孩子后去世了。等大一点的孩子们出去工作,为家里挣钱了(没必要浪费时间让他们接受教育),这位父亲马上就辞了职。跟邮局局长吵架是他辞职的直接原因,不过他确实是不想干了,决定待在家里,让孩子们供养他。曾外祖父有股绅士派头,他博览群书,能说会道,也颇有自尊。孩子们尽心赡养他,本本分分地干着最普通的工作,但是都鼓励自己的孩子(每人只生了一两个,大多是女孩)去读商学院、师范学院或护士培训学校。这些孩子就是我母亲和她的堂姐妹、表姐妹们。她们经常谈论自私、任性的祖父(外祖父),但对于辛苦工作、体面生活的父母,却几乎绝口不提。真是个老势利眼,她们说,可是又那么英俊,哪怕老了都还风度翩翩;骂人的话脱口而出又恰如其分,说话那么尖刻。有一次,在遥远的多伦多,就在伊顿百货商店的一楼,福克米尔斯镇马具店老板的老婆上去和他打招呼。那个女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头脑,她朝曾外祖父大声喊道:“瞧,大老远地在这儿碰到家乡来的朋友了,真是叫人开心哪!”

“夫人,”曾外祖父说,“我们不是朋友。”

他也真是够讨厌的,姨妈们说,夫人,我们不是朋友!这个老势利眼。他昂着头迈着大步,像只漂亮得能得奖的公鹅。还有一位低等阶层(在他看来)的女士,得知他感冒了,好心好意给他送来一些汤。他坐在女儿家的厨房里,还不是自己的地盘上,泡着脚,身体虚弱,实际上都快死了,就这样,竟然还有脸不搭理那位女士,只打发女儿去道谢。他看不起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的语法很糟糕,牙齿也掉光了。

“可是他自己的牙齿也掉光了!一颗都没有了!”

“自命不凡的老怪物。”

“依靠孩子们生活的寄生虫。”

“自大又虚荣,这就是他。”

说这些的时候,姨妈们哈哈大笑,语气中满是得意和自豪。有这样一个祖父(外祖父),她们感到很骄傲。她们觉得,拒绝和地位低的人说话这种做法无礼而又刻薄,自以为与众不同(尤其是牙齿都掉光了还这么认为)这种想法也很荒谬,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们还是很欣赏他,发自内心地欣赏,欣赏他的出言不逊和骄傲自大:前者浪费在了老板——那个呆板的邮局局长身上,后者浪费在了邻居——加拿大居民身上。(真遗憾,那个没有牙齿的邻居说,那个可怜的老家伙,他都认不出我来了[5] 。)她们甚至可能欣赏他让别人供养自己的决定。她们称他为绅士,用讽刺的口吻谈论他,但有这样一个祖父(外祖父)还是让她们很高兴。

对此,我始终不能理解。我身上有太多苏格兰血统,太多父亲的特征。父亲是一个一丝不苟的平等主义者,永远不会承认人有高低贵贱之分。他决不会对任何人“哭哭啼啼”,就像他说的那样,而是对任何人都不卑不亢,平等相待。我和父亲一样。后来我想过很多次,父亲是不是因为过于谨慎,或出于什么更细腻的情感,才有了这样的立场;也想过,在我们内心深处是否真的没有那种与生俱来、不容置疑的优越感——这一点我母亲和她那些没有恶意但势利的姐妹永远都比不上。

很多年以后,我收到一封来自英格兰查德列家族的信,当时也没有太在意。信是一位年长的女士寄来的,她在整理族谱。在英格兰确实有这个家族,他们没有抛弃海外的族人,而是在四处寻找我们。他们知道我的曾外祖父,族谱上有他的名字:约瑟夫·埃林顿·查德列。根据婚姻登记本的记录,他的职业是肉店学徒。1859年,他娶了一个名叫海伦娜·罗丝·阿穆尔的女仆。这样看来,他和女仆结婚这件事是真的,但在牛津大学欠赌债的事可能并不存在。试问有哪位绅士会在牛津大学欠债后跑去肉店当学徒?

我忽然想,如果曾外祖父一直干屠宰这一行,他的孩子们也许会上高中,他也许会成为福克米尔斯镇的有钱人。来信的人没提到查德列家族和乔姆利勋爵有什么关系,也没提到莎草地或征服者威廉。我们所属的家族是由仆人和手艺人组成的正派家族,偶尔也会有买卖人和农民。要是在很久以前知道这个事实,我可能会很震惊,觉得难以置信;后来,我一心想打破所有错误的观念和幻觉,要是那会儿知道,我可能会欢欣鼓舞;可是当事实真的摆在面前,我竟然一点都不在乎了。坎特伯雷,牛津大学,乔姆利勋爵,这些在我记忆中都已经变得很遥远。最初从母亲那里听来的有关英格兰的印象也已经模糊了:在那片和谐有序、富有骑士精神的古老土地上,人们骑着马,彬彬有礼(当然,外祖父在艰苦生活的压力下已经不讲究这些了);那是西蒙·德蒙特福特和洛娜·杜恩生活的地方;那里有猎狗、城堡和新森林国家公园;乡村的景色清新宜人,人们文明有礼,那片土地永远令人向往。

艾丽斯姨妈来我家做客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别的事上了。

那时我住在温哥华,已经和理查德结了婚,有两个孩子。一个周六的晚上,理查德接了个电话,叫我过去。

“小心点,”他说,“听着好像是达格利什老家的人。”

理查德每次提到我家乡小镇的名字,都像是嘴里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得赶紧吐出来一样。

我接起电话,发现根本不是达格利什的人,不禁长舒了一口气。是艾丽斯姨妈,她说话还有点渥太华谷的口音,有点乡音——她自己不会知道,知道了也不会高兴。艾丽斯姨妈说话的声音很高,语气欢快,这让理查德想到了达格利什老家的人。她说她在温哥华,现在退休了,是来旅游的,非常想见我。我请她第二天来家里吃饭。

“听着,你说吃饭,指的是吃晚饭,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