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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期限一分钟,开始下毒手,但主犯伏法的时间会延后几星期或几个月,让他有机会反省。在他反省期间,每天会发生一件事,提醒他多多反省。他的妻子可能会被绑架、勒毙,经过防腐处理,以坐姿停尸客厅,等候他下班回家。他可能会收到邮局送来的包裹,纸箱里装的是儿女的头颅,或者是亲戚遭凌虐至死的呼号声录音带。朋友家可能在半夜爆炸。任何认识他的人都有生命危险。

组织展现百分百的效率几次就够了,民众将慢慢理解到,非即刻服从乔治大叔的指示不可,而且没有质疑的空间。

然而,乔治大叔希望大家遵从他的指示吗?难道他不喜欢众人违忤他,好让他能继续大逞凶欲——毕竟这些人只不过是害虫,死越多越好,不是吗?归根究底,这些人全要为吉姆的死负责;他们的言语、他们的思想、他们的人生观全在冥冥之中促成吉姆的死,即使他们从不认识吉姆也一样。但是,当乔治沉思到了这个地步时,吉姆已经无关紧要了。吉姆此时成了他痛恨全美四分之三人民的借口……乔治的下颌紧绷,咬着牙,反刍再反刍心恨。

然而,乔治真恨这么多人吗?难道他们本身不也是乔治泄恨的借口?乔治恨的究竟是什么?恨无非是一种兴奋剂罢了,但这种兴奋剂无疑对他为害甚剧。愤怒、憎恨、恶意——中年人的活力由此可见一斑。假如我们说,此时的他有几分癫狂,那么周边的车海里至少有六七人也同样不正常。车流逐渐黏稠,车速减缓,下坡,钻过桥下,再次上坡,通过总站……天啊!已经到了闹区!乔治茫茫然浮上表面,赫然发现假人司机今天破纪录了:司机从来不曾在不受指挥的情形下开这么远。这引来一个恼人的问题:司机是否渐渐变成独立的个体?它是否正准备攻占乔治生活中的其他领域?

现在没空去烦恼了。再过十分钟,他们即将抵达校园。再过十分钟,乔治必须成为乔治——他们命名的乔治,他们能认得的乔治。因此,现在他将思考方式调整为他们的思考方式,心情也向他们看齐。凭着老手的技巧,他迅速涂上心理彩妆,扮演他不得不扮演的角色。

一下高速公路,驶进圣托马斯街,立刻重回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洛杉矶,一眼望去尽是俗气、懒洋洋、慢吞吞,仍未完全摆脱经济大萧条的遗毒,没闲钱买油漆更新门面。看,这景象多么迷人!陡峭的小山丘构成起起伏伏的地势,白房子的灰泥出现裂缝,不太可靠地栖息在山腰与山顶。在电线杆之间纠缠不清的电线犹如手指间的翻花绳,为此地增添古雅的风韵,并不碍眼。这里住的是墨西哥人,因此种了许多花。黑人也住这里,因此气氛愉悦。乔治不会想搬来这里,因为本地居民成天大开收音机和电视机的音量。但他绝不会骂他们的小孩,因为这些人不是“大敌”。如果他们肯接纳乔治,甚至可望成为乔治的盟友。乔治大叔的血腥狂想曲里从来没有他们的影子。

圣托马斯州立学院的校园在公路的对面,必须过桥才到得了。最近校园里进行拆—建—拆的循环。这里的小山不是被铲除载走,就是头顶被推土机削平,取而代之的是宛如伤口的联排屋,一列又一列的低矮宿舍(全被冠以“家”的名号,号称是“全新生活概念”)。只要下水道与电路一接通,宿舍立刻开张。嫌它们一模一样,当心被告诽谤;有些屋顶是褐色,有些是绿色,浴室里的瓷砖颜色各不相同。联排屋也各具特色,建筑商发挥他们最拿手的命名本事,为每一栋取不同的名字:天境、伟观、葛文诺岗……

压地、铲地、拖运、敲敲打打,犹如狂风暴雨,栖居中心点的是圣托马斯校园。在快马加鞭地赶工之下,一栋清爽的现代工厂已经完工四分之三,建材主要是砖头和玻璃,窗户偌大。(建筑噪声大到学生听不见教授的授课内容。)工厂落成后可以容纳两万名毕业生,但不消十年,又必须容纳四五万人,所以到时候整栋大楼势必得拆除,改建成两倍高的建筑物。

然而,不久的将来会天天塞车,学生泄气之余把车子冷落在校园停车场,形成一片密不通风的车林,将校园与外界隔绝。即使是现在,停车场已占校园的一半大,车满为患,车主为寻觅最后一个空位往往驶遍每个停车场。今天乔治走运,最靠近教室的停车场仍有空位。乔治把停车卡插进机器(间接证明他确实是乔治);栅栏一抖一抖地升起,机械式的震颤,他把车子开进去。

最近乔治一直想训练自己认出学生的车子。(他持续不断地进行这类自我训练:有时是锻炼记忆力,有时是改变饮食,有时是发誓阅读百大好书榜里难以阅读的一本书。这些自我训练鲜少维持下去。)今天,他很高兴认出三辆车——那辆速可达不算。乔治有一位从意大利来的交换学生,不知是胆子大还是乡土个性浓厚到近乎疯狂,喜欢骑机车往来高速公路,自以为置身于罗马的威尼托街上。乔治认出的三辆汽车中,其中一辆是外形沧桑的福特双门车,车身已经不算白,车主是汤姆·库格曼,在车尾印了“白慢王子”的字眼。第二辆是脏灰色的庞蒂克,车主是一位夏威夷华裔男生,后车窗贴着一张写有“我唯一信仰的主义是抽象表现主义”的笑话贴纸。他挑选的笑话贴纸并不好笑,因为他真的喜欢作画,走的正是抽象派。(或者这其中隐含什么超微妙的含意?)撇开贴纸不谈,这位华裔男生微笑起来娇憨如《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柴郡猫,肌肤平滑似乳脂,又像猫一样爱干净,怎么在画布上挥洒出暗沉而浑浊的作品?车子怎么会肮脏至此?太矛盾了吧?他的姓名美妙——亚历山大·孟。第三辆是血红色的MG,蜡上得一丝不苟,干净无瑕,车主是巴帝·索伦森。巴帝罹患白化症,眼珠水汪汪,目光狂野,是篮球场上的明星,常佩戴“禁绝炸弹”的别针徽章。乔治曾在公路上瞥见巴帝驾车奔驰而过,看见他自顾自地笑,仿佛他带着那辆像坐式澡盆的荒唐小车私奔,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现在乔治进了学校,他丝毫不紧张。他下车时感到一股元气蹿上来,迫不及待希望戏码开始上演。他走得积极,脚步轻盈,脚下是砂石步道,途经音乐大楼,走向系办公室。他现在是彻头彻尾的演员——钻出化妆室,匆匆穿越后台的道具、灯光、工作人员,即将上台。他是老手,冷静而自信,在办公室门口停顿了恰到好处的秒数,然后应大家要求操着微微变调的英国腔,以大胆而清晰的嗓音道出开场白:“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