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巴斯克海岸餐厅(第4/9页)

“……那老色鬼溜进我卧室。大概是早晨六点钟,如果你想趁某人睡得正香的时候进行偷袭,这会是最佳的时间,完全的出其不意。我醒来时,他已经钻进我被窝,一只手捂着我的嘴,另一只手全身乱摸。真是胆大妄为到了极点——就在他自己家里,他所有家人就睡在我们周围。但所有肯尼迪家的男人都一个样;他们就跟狗一样,遇上一个消防栓都要撒泡尿。不过,你还是得替那老混蛋说句公道话。当他见我没想要叫喊时,他那感激的样子啊……”

不过,他们并没有说话,那年长的女人和那年轻的水手;他们只是握着手,然后他笑了,紧接着她也笑了。

“之后——你能想象吗?——他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眨眼暗示或点头示意都没一个,仍旧是我同窗好友的可亲可爱的老爸。这实在太不可理喻,太残忍了;毕竟,他已得手,而且我还假装得很享受的样子:理应有一点亲热的表示吧,或是送个什么小玩意儿,一个烟盒……”她察觉到我兴趣转移到了别处,于是她眼光游走到那对不可能的恋人身上。她说:“你知道那故事吗?”

“不知道,”我说。“不过看得出来其中肯定有故事的。”

“虽然并非你想象的那样子。威利叔叔可以拿它编一个绝美的故事。换成亨利·詹姆斯也一样——甚至比威利叔叔还有趣,因为威利叔叔可能会骗人,为了电影卖座,可能会把德尔芬和波比写成一对恋人。”

德尔芬·奥斯丁来自底特律;在专栏文章里我曾读到过——一位女继承人,嫁给了纽约俱乐部成员圈里的一根大理石顶梁柱。波比——她的同伴,犹太人,酒店业巨头S·L·L·塞门能科的儿子,一位年轻而怪异的电影界靓妞的首任丈夫——这妞儿将他给踹了,与他父亲结了婚(而这位父亲又把她给踹了,因为他逮着了她跟一德国牧羊……犬通奸。我不是开玩笑)。

据艾娜夫人讲,在过去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德尔芬·奥斯丁和波比·塞门能科两人如胶似漆,每天在巴斯克海岸餐厅、卢特斯餐厅以及艾格隆餐厅吃午餐,冬季去格施塔德与来佛礁旅游,滑水,游泳,可谓是尽情挥洒,尤其是考虑到他们的结合并非“寒冬变盛夏”式[3]的轻浮,而是当年的贝蒂·戴维斯催泪片如《黑暗的胜利》的翻版,可以给那种两场连映、威力无比、得备好三条手帕的电影作脚本:他俩都快死于白血病了。

“我是说,一个是见过世间百态的女人,一个是英俊年轻的小伙子,他们一同出游,死亡是他们共同的情人与伴侣。你不觉得亨利·詹姆斯本可以从中弄出点什么来吗?或者是威利叔叔?”

“不。对于詹姆斯这太过平淡,而对于威利·毛姆,又不够平淡。”

“噢,那你必须得承认,霍普金斯太太总能编得一个好故事的。”

“谁?”我说。

“站那边的,”艾娜·库尔伯思说。

那位霍普金斯太太。红发黑装;一顶缀着面纱的黑帽,黑色的梅因布彻套装,黑色的鳄鱼皮手袋,鳄鱼皮鞋。她站立着跟苏莱先生耳语,苏莱先生竖着一只耳朵在听;接着突然,所有人都窃窃私语起来。肯尼迪太太及其妹妹不曾引发这样的低语,洛伦·巴卡尔、凯瑟琳·科内尔以及克莱尔·布思·卢斯进来时也没有。然而,霍普金斯太太却另当别论:一个引发轰动的人物,让最温文尔雅的巴斯克海岸餐厅客人也变得躁动不安。当她俯首朝一张餐桌走去时,大家投给她的目光没有半点的遮遮掩掩。桌子边上已有一位陪客在等着她——一位天主教牧师,达西神父麾下一位饱读经学、营养不良的神职人员。一如其他神职人员,他也似乎总是在远离修道院,与显要富贵者混迹于葡萄酒与玫瑰花场中时,方才感觉最是自在。

“也只有,”艾娜夫人说,“安·霍普金斯才想得出来。以尽可能的公开方式,广而告之你在寻求精神‘指导’。一回婊子,终身婊子。”

“你认为那事儿不是意外?”我说。

“从壕沟爬出来吧,孩子。战争已经结束啦。当然不是什么意外了。她杀害了大卫,而且是有预谋的。她就是一个杀人犯。警察很清楚。”

“那她是如何逃脱惩罚的呢?”

“因为他的家人希望她逃脱。大卫的家人。还有,因为是发生在南威尔士的新港,老霍普金斯太太有能力摆平。你见过大卫的母亲吗?希尔达·霍普金斯?”

“去年夏天在南安普顿,我见过她一次。当时她在买网球鞋。我心里想这女人可真了不起,这大把年纪,肯定有八十了,还买网球鞋呢。她看上去像……一位非常苍老的女神。”

“她还真是。所以说安·霍普金斯犯下如此冷血的谋杀后,还能逃脱惩罚。她婆婆是罗得岛的一位女神。而且还是一位圣人。”

安·霍普金斯已揭开面纱,跟那位牧师在低语。那牧师一副奴颜婢膝又心醉神迷的模样,正将一杯吉布森鸡尾酒轻轻抹过他饿得发蓝的唇间。

“但有可能是意外啊。如果根据报纸上的报道来看。据我的记忆,他们刚去罗得岛瞭望山参加一个晚宴回家,分头进入各自的卧室。不是说那一段时间,附近发生过一系列入室盗窃案么?——因此她床边随时备有一把猎枪。突然,黑暗中卧室门被打开,她于是抓起猎枪,朝她以为的小偷开枪射击。结果却是她丈夫。大卫·霍普金斯。他脑袋被打了一个洞。”

“那是她这样说的。那是她的律师这样说的。那是警方这样说的。也是报纸上这样说的……甚至包括《时代》。但事情却不是这样的。”艾娜深吸了一口气,像是要潜泳,接着说道,“从前啊,一个穿着花哨、一头胡萝卜色头发的小个子杀手,从惠灵或是洛根——西弗吉尼亚州什么地方——溜进了镇上。她当时十八岁,原是在什么乡下贫民窟之类的地方长大的,已结过婚又离了;或者如她所说,她跟一个水兵结婚后过了一两个月,因为那水兵消失不见了,她于是就和他离了婚(记住这个:一条重要线索)。她原名叫安·卡特勒,看长相非常像恶毒的贝蒂·格拉布尔。她在一名皮条客手下做应招女,这皮条客是沃尔多夫酒店的一名领班;她攒下钱,去参加声乐和舞蹈培训,后来成了弗兰基·科斯特罗手下一名讼棍最宠爱的床伴,这讼棍经常带她去埃尔摩洛哥夜总会。那是在战争期间——1943年——埃尔夜总会常常挤满了黑帮和高级军官。但一天晚上,一位普通的年轻水兵也来到了那里;只不过,他其实并不普通:他父亲是东部地区最古板的人之一——也是最富有的人之一。大卫性情温和,而且长得相当英俊,但他跟老霍普金斯先生真的没什么两样——一个肛门取向的圣公会教徒。吝啬。警觉。全然不是咖啡馆社交圈那种人。可他到底来到了埃尔夜总会,一位休假的军人,欲火中烧,还有一点儿醉醺醺的。温切尔的一条走狗当时也在,他认出了霍普金斯这崽子;他给大卫买了一杯酒,还说不管大卫看上哪个女人,他都可以帮他撮合,随便挑。这大卫,这可怜的蠢蛋,说那纽扣鼻、大奶子的红头发他喜欢。于是,这温切尔的走狗写给那女子一个便条,到拂晓时分,小大卫便发现自己在这老道的埃及艳后克利奥帕特拉的手心里死命挣扎,难以自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