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第2/2页)

易晖觉得她紧张过头了,摘下墨镜放到玄关的桌子上:“这个就不用啦,戴了看不清路。”

他的本意是不想家人为他担心,谁知出门一抬眼,就把某个人连同他脸上结痂后依旧狰狞的伤口瞧了个真切分明。

强忍住掉头躲回家里的冲动,易晖目不斜视地绕过周晋珩,径直往路边停着的面包车走去。

刚走两步,就被一只手拽住。

“我有话要说,给我一点时间。”周晋珩道,“五分钟就好。”

易晖深吸一口气,扭头示意江一芒和江雪梅不要掺和,让他自己处理,随后把胳膊从周晋珩手中抽出来,转身面向他:“说吧。”

周晋珩的手还维持着握住手腕时的姿势,现下握到的只有一团空气。他捏紧了另一只手心里的戒指,也转动身体,和易晖正面相对。

易晖注意到他还穿着前天的衬衫,下摆松垮地塞了一半在裤腰里,引着人去看他不到两天就瘦了一圈的身躯,加上面容憔悴唇色发白,像是生病了。

他低低开口道:“用其他身份接近你,是我的错。”或许是因为病了,他的气势比平时削弱不少,那些咄咄逼人的锋芒好像都收了起来,“我……我实在没有办法了。”

两天两夜,周晋珩又把这大半年的经历重新回顾了一遍。不管从理智的角度还是感性的范畴,哪怕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他还是会这么做。

他的小傻子不让他靠近,他只能这么做。

周晋珩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如果你能接受他,不讨厌他,就把我当成他,好不好?把我当成他,一辈子也没关系。”

易晖从未想过“一辈子”这个词会从周晋珩口中说出来。可这假设太荒谬,比周晋珩为了一点渺茫的希望死死缠着他还要荒谬。

他不知道自己藏在口罩后面的表情是什么样子,有可能在笑,也有可能麻木不仁。他说:“你不是他。”

被易晖当成朋友的哆啦哼哼不是被他亲手杀死的,而是从未存在过。

就算哆啦哼哼还在,也该知道他多么痛恨欺骗,尤其是像这样用他最渴望的东西诱惑他,又在他毫无防备之时残忍撕开真相。

上辈子他被那未曾品尝过的甜香诱惑,心甘情愿地走进牢笼,匍匐在地被踩进泥里,直到生命的尽头才知道这甜蜜的牢笼根本不存在,一切都是谎言堆砌的幻象。

但凡稍微了解他,就该知道他能忍受寂寞,能忍受疼痛,唯独不能忍受欺骗。

周晋珩的脸色又灰败了几分,好似被掐灭了最后一抹生机。

易晖说完便要走,周晋珩像走进死胡同的人,把最后一点希望寄托在曾经的一句承诺上,急道:“你说过会跟我回家,你答应我的。”

随口的一句假设,哪里算得上承诺。易晖想起那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夜,在黑暗中那段隐秘的交心,当时心里有多柔软,现在就有多冷硬。

“可是,我不是他。”易晖抬手掀开口罩,让整张面孔暴露在空气中,迎着周晋珩锋利得能将人刺穿的目光,木着脸,事不关己地质问道,“你好好看看,我是谁?”

刚入圈那会儿,为了磨练演技,周晋珩一个人做过许多无实物表演练习。

面包车开已经开走很远,掀起的尘嚣都尽数落定,他才忽而发觉刚才自己就是在做一个无实物表演练习,从头到尾只有他一个人情绪充沛,将怀揣希望到心如死灰这个过程表演得淋漓尽致。

然而没有得到回应,他面对的是堪比空气的毫无感情的人。

那个人用冷漠的声音念着不属于剧本上的台词,像个不愿配合的旁观者。

旁观者……这个比喻让周晋珩没来由地慌乱。

如果那人是旁观者,那么本该和他待在故事中的另一个主角呢?

他的小傻子呢?那个会为他哭为他笑,说想一辈子和他在一起的小傻子呢?

S市的家里空荡荡,本该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还在他手心,他的小傻子去哪儿了?

茫然环顾四周,周晋珩好像陷入一个幽深梦魇,又好像终于醒了。

都说人在面对足以威胁生命的困境时,会激发出前所未知的能力。周晋珩想,原来这是真的。

他劈开道路上的荆棘,踢走脚下的碎石,一心循着发光的方向奔跑,到头来才发现那光是假的,是海市蜃楼,沿途那些被他忽略的、阻止他前行的障碍才是真实存在的。

被警灯照亮的荒山、人来人往的灵堂、白纸黑字的死亡证明、黑白照片上与那人无法完全重叠的面孔……

周晋珩慢慢蹲下,双臂抱住脑袋,手指插进蓬乱的头发里,随着握拳的手掌松开,捏在手心的戒指从发丝间滑了下来。

仿佛松掉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第一堂表演课,老师就说过——演得好能骗别人,演不好只能骗自己。

他出道至今斩获无数演技奖,还被誉为本世纪最年轻的影帝,可现在,他却连自己都骗不了。

作者有话说:“演得好能骗别人,演不好只能骗自己。”——化用自苏童《妻妾成群》喜欢BE的到这里可以打住了,接下来的剧情会比较的狗血套路。